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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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总论郑功成 等 著社会法承载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发挥着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大法律部门之一。加强社会法的法制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选择,更是满足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需求的客观需要。本书从社会法的概念辨析与体系框架、我国社会法的现状评价与未来展望、社会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社会法的内部结构及相互关系、国外社会法比较与借鉴、德国《社会法典》及其借鉴、国外慈善立法概要七个方面对社会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既是一部高水准的学术专著,又可以作为社会法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教材。 -
禁止歧视周伟 著本书汇集了作者反歧视法理研究的论文,涉及一些地方立法在就业、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性别、身高、长相、年龄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的学理分析、歧视的法律定义、歧视的类型、平等与非歧视原则、不受歧视权等的法理讨论,以及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就业立法歧视的见解。 -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著《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法院改革与审判实践调研文集(上下册)》收集并筛选了全院近五年的优秀调研成果,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审判实务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制度机制创新”“法院队伍建设”等专题汇编成集,一方面全面展示北京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机会加强与各兄弟法院之间的经验交流,起到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
立法者讲法李援 著《立法者讲法:李援释法报告集》主要内容是作者在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三十年所参与的重要法律立法过程的工作经历,并将十七部重要法律的释法报告编辑整理,集结成册。正确理解法律是切实执行法律的基础,宣讲法律制定过程就是释法报告的意义所在。释法报告主要对法律的制定过程、立法宗旨与指导思想、应遵循的法律原则以及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作出讲解。通过释法报告可以看到其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背景,读出立法背后的故事,深刻体会到法律的规范对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依法治国方略所起的巨大作用。 -
变化中的法律与社会梁治平 著《变化中的法律与社会》是法学家梁治平的随笔集,由他自己整理简编而成。收入1998年至今的一部分随笔、散文、小品文,分为六大部分,共96篇。第一部分,1-12篇,写读书,第二部分,13-29,写法意,第三部分,30-47,写法治,第四部分,48-77,写社会,第五部分,78-91,写大学,第六部分,92-97,写动物保护。采纳梁治平意见,分为六类,不过不写标题,给读者更大的思空间。 -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类型化研究高家伟 著为了激活《行政诉讼法》第6条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总则规定,细化第70-77条有关判决理由的具体规定,梳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方法论脉络,本书分为原理、类型和对策三篇,应用类型分析的方法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行政行为的概念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间性规律,行政行为要件理论折射出行政诉讼程序的阶段性规律,行政行为的效力理论折射出从威权主义的形式法治模式逐步向民主主义的实质法治模式迈进的范式转变规律,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类型化理论指向审查尺度的精确化、审查内容的精细化、庭审过程的实质化,最终服务于行政诉讼制度的人性化改造。 -
宋代侦查勘验制度探究黄道诚 著文章从宋代治安状况出发,分析了宋代侦查制度发达的社会背景、动因。对宋代侦查方法和侦查谋略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对宋代侦查中司法检验的制度化、法律化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对现场勘验制度和强制措施制度也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梳理。最后,对宋代证据制度的种类、收集、审查、证明标准都进行了研究。 -
法国环境法典莫菲 著之所以将环境法典称为“绿典”,是希望为我们的路标涂上*鲜明的底色,为每个行路人提供更高辨识度。面对可能前行、可能转折、可能返回的环境法典之路,希望既提供国外先行者的路线图,鼓励研究参照系、重走经典线,为可行或不可行之路插上绿色路标;也总结中国的经验,鼓励漫漫长路上下求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开辟康庄大道设定绿色标识。 ——吕忠梅 -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制目标研究姜渊 著《大气污染防治法》沿用了传统法律的规制目标——不法惩罚。这是以个体为视角、以行为为规制对象的规制目标,体现在法律的具体设置上表现为规定个体行为的准则和设定违反准则后的罚则两部分。环境质量目标指的是“依自然的控制指标”,“自然”就是自然的限度,是依照环境质量标准衡量出的生态承载力。以“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设置大气法的规制目标,就是按照大气环境的生态承载力,在科学的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评测下进行法律调控。以环境质量目标为规制目标的大气法关注的是全局或者区域的大气质量目标,而不是个体是否按照规则进行大气污染排放。因此,它能有效地解决不法惩罚的弊端,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并且它已经存在于许多环境法律设置之中,经实践证明确实是行之有效的。因此,以环境质量目标作为大气法的规制目标不仅是更科学的,也是可行的。 -
破产法论坛王欣新,郑志斌 著《破产法论坛(第十六辑)》收录了“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的参会论文,以及开幕式嘉宾致辞稿、大会主题演讲稿以及会议实录。本次会议聚焦破产法实施情况与企业挽救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与管理人制度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成果丰硕。《破产法论坛(第十六辑)》收录论文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为管理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思路与创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