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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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有组织犯罪[英] 弗兰克·G.马德森(Frank G.Madsen) 著,王谦 译“跨国有组织犯罪”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一个组织机构,因此在名为“全球机构”(Global Institutions)的系列丛书中将其收录,可能被视为一种反常现象。然而,有两个主要的理由证明在本系列中列入这一主题是合理的。首先,人们认为跨国有组织犯罪反映了合法经济的结构特征,并利用这些结构便利和增加国际贸易活动。因此,跨国有组织犯罪现在被视为一个国际问题,必须在国际一级加以解决。其次,我在别处谈到有组织犯罪研究领域时介绍了复杂理论和标度理论的概念。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而且应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待所研究的行为,同时认为不可能对这两个方面有令人满意的共同认识。从小范围来看,个人、地方犯罪,以及从大方向上看,全球货物、人员和货币工具的流动都是可以观测到的。在应用后一个方面,即从很远的角度,我认为,有组织犯罪(简称)影响下的跨国网络构成了一个动态的横向制度,商品、人员、服务和货币工具满足我们的许多愿望所产生的需求。正如颇具影响力的美国散文作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对美国社会的著名论述:“美国人渴望很多他们也想禁止的东西,这就维持了高度的无法无天状态。”这种为我们(不仅仅是美国人)提供许多我们既想拥有又想禁止的东西的商业结构,被称为有组织犯罪。尽管“有组织犯罪”并不是作为一个全球性机构(即具有全球影响和全球代表性的组织)而存在,但该书中所审议的各种犯罪活动在全球各地的动态网络确实构成一个全球性机构,尽管这个动态网络没有明显或固定的结构。它在不断地变化,同时以一种动态的、几乎是虚拟的和千变万化的方式表现出一种形态。很明显,在法律意义上,只有被定罪的行为才是犯罪。然而,正如彼得·安德里亚斯(Peter Andreas)所指出的,关键是要理解,一个世纪以前,大多数与走私有关的犯罪非常多是违反税收规定的,如吸毒、杀害濒危物种等,这些都因所谓禁酒法案的扩张而被定为犯罪。执行这些法律所带来的后果,很明显由于合法的国际贸易急剧扩大而加剧,各国政府在鼓励合法国际贸易的同时还试图阻止非法贸易。当然,非常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的禁酒时期,它集中体现了犯罪发生这一概念。批判这一概念将是贯穿整个撰写工作的一条重要线索:当一国政府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需要对某一产品或服务实行限制时,这种需求将得到满足,特别是通过有组织犯罪。 -
良法善治杨真 著自从党中央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来,良法善治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书作者在此阐明:得良法者兴旺,失良法者衰亡。不仅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需要良法,包括企业、学校、家庭在内的所有组织以及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属于自己的“良法”。以良法实现善治,是每一个组织和个人兴旺发达、获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作者从经济建设、社会治理、国际关系、教育、家庭、人际交往等多个方面入手,把良法善治的基本法理融入广泛的社会生活,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描绘我国良法善治之蓝图,对我们有着现实的指导作用和长远的引领意义。 -
法学论文集[美] 霍姆斯 著,姚远 译本书是美国法学界灵魂人物霍姆斯生前审阅出版的*一论文集,由著名政治思想家拉斯基亲自编选,所收文章发表时间的跨度超过三十年,展现出霍姆斯中晚年的思想精华。其中《法律之道》堪称美国法律史上引证率*高、汉译版本最多的文章之一。此外,译者在附录中不仅译出了霍姆斯最早提出“法律预测论”的相关书评及其单独发表的《第12讲》而且还收录了格雷、布兰代斯、杜威、庞德、卢埃林、康特洛维茨等人的相关论文,以便读者充分领略霍姆斯那一代学者开启的思想转向,以及这种思想转向在后辈学人中衍生出的各种变化。 -
意欲何为[美] 胡宗绮 著,景风华 译中国传统律典对于刑事重罪类别的界定和划分有着精密的层级结构。本书以犯罪意图为核心,由低到高探讨了中国帝制时期杀人罪的谱系:位于这一谱系最底层的是意外致人死亡、低级别的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和鲁莽冲动致人死亡;斗殴杀及其他有伤害意图的杀人犯罪则位于过失与故意之间的灰色地带;位于谱系最gao层的是有杀人意图的故杀与谋杀。通过大量的判例和律注,本书解析了各个杀人类别之间的层级区分以及中国传统法律中概念连接情境的基本特征。民国刑法效仿现代欧洲和日本,在杀人犯罪方面建立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划分,并试图剔除法律中的情境因素,建立起韦伯式的形式理性法。这使得传统法律中的诸多范畴无所归依,新法律的概念界定含糊不清,也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扰。但民国法律与传统法的关系并非完全断裂,法官们的判决不时会映射出清律当中的内容,使民国时期的司法与帝制晚期的社会规则更加接近。 此外,本书还对中国法制史上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如韦伯的法律理想类型、法律的形式理性及概念抽象性、现代性与前现代性予以回应。 -
论法治与德治梁治平 著法治,关涉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与命运。 在本书中,梁治平先生以一种长时段的历史的眼光,试图回答以下一系列重要问题: 作为一个曾经被认为具有资产阶级属性的概念,“法治” 为什么会在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成为重要政治议题? “法治”议题的提出和强化,在当时和今天是为了应对什么挑战,解决什么问题?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的法治运动经历了哪些阶段?它在中国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应该怎么认识和评估这场持续不断而且不断升温的运动? 被层层限定和包裹起来的“法治”还可以恰当地名为“法治”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味着什么,是否可能,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可能的? 提出和回答这些问题,不能从某种外部立场出发,用外部世界的或教条主义的标准去衡量中国社会的变化;而是从中国现实出发,把中国的法治运动放在一个更大的历史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观察和理解,由社会行动者自己提出的主张入手,通过梳理相关观念、思想、理论和实践的脉络,发现这些主张内在的理路,揭示其中隐藏的紧张,进而深化我们对于当下中国社会及其政治和法律进程的理解。 -
阿提卡之夜奥卢斯·革利乌斯 著《阿提卡之夜》是作者在阿提卡的漫漫长夜中阅读各种书籍时所做的笔记。其内容是哲学、历史、文学、美学、法学无所不包;天文地理、三教九流、风土人情、文化娱乐、吃穿住行无所不涉;散文杂记、传说典故、诗词歌赋应有尽有;真可谓地地道道的希腊罗马社会的百科全书。该书的成书时间没有明确的考证,中世纪的一位学者在一份古代抄本中标注此书成书于169年。值得法律人和罗马法学者及爱好者注意的是,书中有大量的涉及希腊、罗马法律的篇章,内容涉及法哲学、刑法、民法等学术领域,是非常重要的罗马法和西方法律史参考资料。 -
法哲学导论庞德 著,于柏华 译在本书中,庞德基于宏大的历史社会视野、以雄辩的语言精炼地阐述了其法哲学思想。本书的特色有三:其一,本书是法哲学的历时性研究。侧重于法哲学总体及其主要论题(法律的目的、法律的应用、责任、财产、契约)的历史演变过程,总结提炼了法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其二,本书是法哲学的社会学(社会理论)研究。偏重法哲学思想的社会基础,以社会变迁为出发点解释法哲学思想的历史演进过程。其三,本书是法哲学的社会功效式研究。以社会功效作为评判法律的基本准则,为法哲学诸多重要的、争议性议题提供了答案。 -
法律与文学刘星 著暂缺简介... -
法理舒国滢《法理(第5卷)》的主题为“法学的科学性”。“法学是一门科学吗?”这一追问关乎法学学科性质与范畴的厘定,对这一问题的探索与回答恰促成了本辑的编纂。基于以上,我们在书中选取了《法学科学性的论域》《法学如何成为一门科学——经济学对规范法学的改造》《法学科学性的再认识——以基尔希曼和拉伦茨“共识性”科学观为标准》等多篇较为有代表性的论文,期望能较为全面地为学界展现目前该领域研究的新进展。 -
法学教育研究杨宗科 著《法学教育研究(2020 第二十九卷)》作为探讨法学教育的一个高水平学术平台,对探索中国法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法学教育事业发展必将能起到重要作用。《法学教育研究(2020 第二十九卷)》为探讨法学教育的论文集性作品,设有理论探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教学研究、比较研究、教育法制、管理经纬等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