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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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刑事司法民主论胡铭司法民主是一项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是司法权属于人民的体现,是司法获得民众的信任、法律得到民众的信仰、社会实现和谐有序的必然要求。现代刑事司法审判应是独立的司法机关通过体现民主精神的程序所进行的适度反映民意的诉讼活动,通过蕴涵和体现民主性的程序让民众有效地参与和监督刑事司法,以重塑司法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基础。现代刑事司法民主应以间接式司法民主为主要形式,辅之以直接式司法民主,并注重理性主义式司法民主与经验主义式司法民主的融合。这是与“口号式”或“群众运动式”的所谓司法民主相断裂的。民众参与刑事司法、民众监督刑事司法、程序公开、程序法定、司法独立、司法审查、当事人的参与和诉讼人权保障等构成了现代刑事司法民主的主要表征。 -
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刘金霞 编《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是北京市教委十五课题“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共分13章。包括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专门性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及其特征、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及其法律地位等内容,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
燕京法学刘佳 著《燕京法学:人权与法律发展(第2辑)》由刘佳编写。近些年来,我国在公民人权保障的理论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很多卓有见地的观点,很让我们兴奋。但兴奋之余,我们也发现,在人权与法律发展的研究领域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缺乏对我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及其法律制度建设的细致研究:缺乏对当代中国部门法中有关人权保障的制度研究;在国际领域的人权研究中缺乏话语权,等等。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开始了近一年的研修和探讨,本卷法律评论中有关部门法与人权的论文就是这一时期学术研究成果的体现。 -
法律方法论陈金钊《法律方法论》是“山东省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集体研究的又一成果。该书系2001年我们申报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稿。此前我们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法律人丛书之《法律解释学》(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一书,并在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支持下编辑出版了《法律方法》(1-6卷)。对法律方法论课题的研究得到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司法部社科基金、山东省社科基金、山东大学学科发展基金的赞助。特别是霍宪丹、贺卫方、李传感、李怀德、张越诸位先生对我们研究的肯定,使我们倍受鼓舞。写出对中国司法实践有实用价值的作品。但由于目前关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还没有较完整的体系,学者们基本上还都在探索基本理论问题,对实践的关注也基本上是一种姿态,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并没有真正地开展。尤其是《法律方法论》的作者们,基本上没有投身到司法实践中去,理论研究的进展仍然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所以,从整体上看《法律方法论》仍属于理论作品。最多按项目申报的分类来说属于“应用理论研究”。但我们在努力:努力使我们的研究“脱离”实践但又面向实践,为司法活动提供更多的方法论选择。我们很清楚,理论与实践是社会分工不同的两个领域,并不能使二者截然分开。在人的大脑里,理论与实践都属于思维决策的同一过程。但对一个个体来说,在社会中都有自己的角色,都有自己关注的“重要”领域。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学家虽然都属于法律职业,但又有不同的分工。我只想使我们的研究面向并贴近司法实践,而不是代替其他法律人的活动。这种面向只要能对法律人思考法律问题有所启发,那我们的目的就算达到了。在统稿结束后,我对整篇著述进行了反思,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注意到读者,只注重了学者层面的思索。这也许是法学著述的共同弊端。我们往往只注意尽情地阐发自己的理论学思,而没有考虑读者的接受情绪。生硬的法学文字已经使很多人产生了厌恶,我们没有办法像畅销书那样赢得广阔的市场。这可能是法学研究者目前还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对法律方法的理论探索还远没有完成,许多原理与具体案件的结合点,我们还没有找到。 -
社会和谐之经济法治理念赵立新《社会和谐之经济法治理念(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八次学术研讨会)》是2006年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暨第八次学术研讨会的优秀论文集。本论文集分“十一五”规划与经济法专题、市场规制法专题、财税法专题、金融法专题、国有独资公司治理专题及地方法治专题六个专题,围绕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经济法理论发展、就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地方法治理论问题、国有独资公司治理问题、经济法的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
中国法律语言学展望杜金榜 主编,余素青 副主编语言学和法学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独立出法律语言学这一研究界面,受到学者的真正关注和重视,是在上世纪末社会学科交叉的趋势下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第四届年会在与会代表人数和会议共有80多名代表参加,其中有45名代表递交了学会论文。本书为这45名代表的论文集,并分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法律语言翻译研究和法律语言教学研究四个大类。希望法律语言学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 -
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许春明 著本书第一章为导论,分析界定数据库的法律概念,以区别于数据库的技术概述,并分析我国数库产业的现状;第二章为总论,从总体上分析论述数库知识的必要性及其国际计论,提出值得深入研究的若干特殊问题,并重点计论了数据库保护的立法模式问题,在此,本书客观而尖锐地指出了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背后的经济政治背景。第三章、第四章详细介绍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外立法和司法现状,由中及外,从立法到司法。对我国的数据库保护立法和司法现状的介绍,以期充分认识到在我国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德国数据库保护立法模式和主要内容、美国数据库保护立法争议以及两个法案的主要内容的介绍,对美国和欧盟的典型司法判例的分析,以期充分全面洞察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在欧美的最新进展。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为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分论,分别系统分析数据库的各种法律保护方式。第五章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共同保护方式——数据库著作权法保护的标准、对象、范围、权利内容、归属、保护期限以及权利限制与例外;第六章分析了作为知识产权法的兜底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库著作权法保护的补充作用以及“一般条款”的适用;第七章详细论述了欧盟推行并已在其成员国全面实施的特殊权利保护的概况、范围、条件、权利内容、归属、保护期限、限制与例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指出其与著作权法保护在保护条件等六个方面的区别;第八章分析了数据库的合同法、商业秘密法和商标法保护及其缺陷。第九章鲜明地分析指出数据库的上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面临的困境。指出数据库著作权法保护的困境及其存在的局限性和微弱性缺陷;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固有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利不充分、保护具有不确定性、操作性较差等缺陷;对特殊权利保护的分析,以英国法院的第一例数据库特殊权利案——BHB诉william Hill案为例,全面剖析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指出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必然导致对信息的事实上的垄断,过度地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利益,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方式做出回应并提出改善建议。第十章着重探讨我国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问题。从我国的数据库保护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出发,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分析指出,我国对数据库保护立法具有必要性但不具紧迫性,同时提出了数据库保护立法应以平衡数据库制作者与社会公众特别是数据库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基本原则,并应符合四项基本要求:与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协调;赋予数据库制作者适当的权利;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符合有关知识产权条约的要求。进而阐述了对我国数据库保护立法的建议,建议应采取反不正当竞争(反滥用)的立法模式并纳入著作权法体系,以著作权保护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以邻接权保护不具独创性的数据库,并实行双轨保护机制。最后,从著作权保护和邻接权保护两方面,具体展开我国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主要内容。本书附录提供了《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96/9/EC)》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知识产权条约草案》的英文原文和中文译文,供进一步研究使用。 -
权力制约的中国语境喻中 著本书是法理文库丛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关注的主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限定:从时间上看,主要针对当代,尤其是最近几年;从空间看,主要针对中国,尤其是中国大陆;从内容看,主要针对实践,尤其是权力制约的行为与过程。这几个方面意味着,本书研究的出发点,可以说是“当代中国的实践”。作者希望,从当代中国的实践出发,有助于就权力制约这个主题作出新的理论阐释,从而在权力制约的实践形态与权力制约的理论表达之间,建立更加直接的关联。 -
法理学原论章戎 著我们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制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对《法理学》教学的要求,结合教学实际调整出《法理学原论》的基本内容。所谓“原论”主要是“基础之论”的意思,并有“原本之论”“原初之论”“原来之论”“原始之论”之意。《法理学原论》就是该项“精品课程”建设的成果之一。《法理学原论》虽然没有把其他法理学内容,如法的价值论、法的本质论、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论、法律运作论、法律解释及其方法论等纳人其中,但是,却为这些更加理性、更加抽象、更为深刻的内容铺垫了具有专业特色的理论基础;也为下一步深化法理学教学研究铺就了坦途。 -
正义论经纬沈晓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尺度。纵观人类历史,没有一个社会是绝对正义的,也没有一个社会是绝对非正义的。然而相对而言,人类文明的历程就是从非正义向正义、从较少正义到较多正义的发展。衡量人类文明的尺度,具体而言,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尺度,即人的发展;一是客体的尺度,即社会的进步。而两者又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人的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了动力,社会进步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而正义,既包括个人行为的正义,也包括社会关系的正义。前者体现了人的发展,后者表征着社会进步。这两种正义的有机结合,构成了衡量人类文明的根本尺度。正义作为人类文明的尺度,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价值目标。为了使21世纪成为更为文明、更为和谐的世纪,需要对正义作出更为广泛和强烈的呼吁,也需要对正义问题作出更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新的世纪,应该有体现自己时代特点的新的正义观念和新的正义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