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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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黄宗智 著本书是关于中国清代与民国期间的法律与司法实践的研究专著。全书共三部分:导论;第一部,从清代法律到国民党法律;第二部,清代与国民党民事法律制度的比较。其中,第一部分为三章,介绍国民党民事法律的产生到成形过程,第二部分为七章,从典、田面权、债、赡养、婚姻等几个方面对清代与国民党民事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最后的第十一章是结论。本书有两条线索:一是回答从清代到1949年,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与不变;二是通过对清代与民国时期司法实践的考察,否定了“好人不见官”的传统看法,明确指出在此期间多数老百姓是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多数县令、法官也是依法行事。 -
法律规范理论之重述李旭东 著作者认为,法律阐释立场的法律规范,强调以司法者(法官)中心来认识法律规范概念,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书形式存在的法律规范只是法律规范文本,它还不就是法律规范本身,必须具有规范性的潜能而且也具有现实的规范效力的法律规范才符合法律规范的概念。作者对阐释学哲学有所借鉴和吸收,在法哲学的思辨方面为法律规范理论提供了一种有意义的解释。应当说,本书对“立法者中心模式”和“司法者中心模式”的建构,对当代西方法律规范理论传统的重述,对法律规范研究方法的法哲学思考,对解释学哲学的运用,这些在研究方法和理论认识方面的进展都是值得肯定的。法律规范理论是法学理论的基本论题之一,中外法学家曾经作出过许多不同的回答,也创立了各具特色的理论体系。应当说,本书对法律规范理论的研究是目前国内法学界比较系统的较高的质量的成果之一,为当代中国法律规范理论研究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
中国外资政策和法律的绩效分析朝彩珍 著该书是从美国普林顿大学出版社引进的一本颇受欢迎的当代法律经济学著作,作者大卫·D·费弗里德曼是美国法律经济学领域的杰出学者。在书中,作者娴熟地利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对法律的各个领域进行了生动解释,还有诸如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和经济学》(罗伯特·D·考特等著),这些学术专著使学者深受启迪,加强对法律经济合理性的探讨,特别是经济法律的经济合理研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它能使我们的经济立法更好地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本书共分为九章,分别是:第一章 中国利用外资概述,第二章 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体系,第三章 对中国利用外资规模的考察,第四章 对中国利用外资形式的考察,第五章 对外资来源地构成的考察,第六章 对外资投向的考察,第七章 对外资技术构成的考察,第八章 对外资优惠制度的考察,第九章 对中国外资法调整与完善的思考。 -
新编中国法制史廖宗麟目录 -
法理学(美)罗斯科·庞德 著;廖德宇 译罗斯科·庞德,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全世界享有盛誉的法律家、教育家和哲学家。我们很荣幸能够被授权出版这部本世纪法学界最为重要的著作。庞德院长是一位完善司法的积极倡导家、教育家、哲学家,他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职业的杰出贡献在法律史册上打下了深深的印记。这本书凝聚了作者七十年的学习经历和五十五年教授法理学的心得,他也是作者几年来从事法律实务和担任州最高法院法官的切身体会。因而,作者在写作中时刻注意着那些在当前活生生的现实法律秩序中不断涌现的实际问题,克服了时空上的困难,使得不同地域之间具有可比性,并通过归纳人类活动的各种形态,总结了各种可能伤害生命和身体的侵害行为。 -
清华法学许章润 主编本书为“中国司法传统与现代性研究”专辑,旨在现代性的关照下梳理中国传统司法,阐明中国传统司法的方法论意义与主要特征,对特定国家的司法历史作深入的探寻,追寻司法背后的文化根源,而收古今关照、东西镜鉴之效。同时,本辑还刊发了一组其他专论,涉及“再造礼乐神州”与民国时期清华大学法学教育等内容,兼具思想性与可读性,相信会引发读者无限共鸣。.本书适合法学研究者与法科学生阅读,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及关心中国法学之其他有心人士,亦有参考价值。... -
公法评论刘茂林本书是一部关于公法的理论文集,全书分公法前沿、公法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研究、诉讼法研究、域外法与比较法、公法动态几个部分收入了众多关于公法的研究性论文,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
媒介与文化中的罪与法(英)布朗 著本书在当代媒介形态的广阔视域中探讨了罪与法的定位。书中立论的前提是:整个社会,包括犯罪与刑事司法,都与媒介文化息息相关。“媒介”不仅仅被看做一套机构和制度,还包括从肥皂剧到网络世界的一系列传播形式或表达技巧。本书揭示了罪与法,或者说,我们对罪与法的认识,在媒介文化中是如何被制造、被复制、被干扰并受到挑战的。本书语言生动、行文流畅,作者根据不同的主题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并对本领域进行了透彻的理论梳理,同时对文化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评论。它开辟的新领域处在较为传统的法律和犯罪学与更宽泛的社会学和文化研究之间,可以当作有关专业学生的必读书,而对研究者和那些对罪与传媒有兴趣的人而言,也极具参考价值。 -
自主创新加速器李平暂缺简介... -
人权研究徐显明 主编与漫长的人类文明史相比较,200多年的人权史只不过是短暂的瞬间。但在这并不长的时间里,人权理念得以不断丰富和充实,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代际完善与跃升;人权实践也是呈现出了规范化、普遍化的趋势,成为各国制度体系无法拒绝的价值内核。近几十年来,各国国家人权机构的纷纷建立更是将人权的制度化保护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境地。1993年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纳领》重申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人权方面有着重要的、建设性的作用,呼吁各国政府加强国家人权机构建设。国家人权机构指的是由一国政府依照宪法、法律或专门法令建立的、其职责在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