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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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法律与习俗[英] 亨利·梅因 著,冷霞 译英国法学家亨利??梅因的主要著作包括《古代法》(1861年)、《东西方村落共同体》(1871)、《早期制度史讲义》(1875)和 《早期法律与习俗》(1883)。《古代法》为梅因的成名作,后三本均由梅因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期间,在其开设的理论法理学讲座讲稿的基础上整理成书。 《早期法律与习俗》一书是唯一一本尚未译成中文的著作。该书延续了梅因关注的一贯主题,试图从人类早期社会的习俗及这些习俗背后的观念出发,追溯人类既有法律制度的起源。在1-4章中,他以印度宗教为主要论述对象,重点讨论了早期法律与古代宗教之间的密切关联,认为在对现代文明产生重大影响的数个社会中,其法律制度的诞生均受到了古代宗教的重大影响。在5-6章,他以日耳曼法为对象,讨论了对早期法律的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另一个因素——国王的权威。第7-8章,梅因回应了摩根、麦克伦南等人对其《古代法》一书中所提出的人类历史上任何种族都以父权制开端这一父权论的挑战,并以斯拉夫民族的习俗为例进行论证,讨论从父权制家庭到家族共同体的演变。第9-11章,梅因具体考察了一些西欧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和重要的法律概念,重点比较了英法的不同,认为其起源似乎可以回溯至远古时期。 -
古典私法典的社会模式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德] 弗朗茨·维亚克尔 著,傅广宇 译本文中维亚克尔以德国民法为例,尝试揭示欧洲伟大民法典的社会模式及其变迁。他指出,西欧与中欧各国民法典的实质伦理学前提,都是古典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自由。一战以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形式上的自由伦理向实质上的社会责任伦理的回归,而一系列“社会法”立法也抛弃了古典私法秩序的原理。但维氏也认为,通过记取一种法律文化存在条件的思想家和实务家们,私法科学将从危险中再次站立起来。本文甫一问世即引起学界高度关注。就维亚克尔提出的关于私法典社会模式变迁的论题,相关争论迄今未绝。 -
刑事程序中的透明性与正当性张帅 著来自英美法系的对抗制理念在我国风靡一时。关于何谓“正当程序”,一些对抗制教条逐渐演化为流行叙事,然而其理论预言却时常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结果相悖。为了理清上述悖论,本书就相关机制进行功能比较研究,并以之为样本检视上述教条在中国是否成立。为了跳出对抗制的论证循环,本书采检察视角,以各国检察官的程序角色和功能作为考查其刑事程序基本宗旨的最主要切面,并从比较法律文化和法律史的角度寻根溯源,发现流行的对抗制教条不但在中国难以成立,即便在其发源地也缺乏足够的理论基础。由此推论:我们应将刑事诉讼程序定义为对真相的官方调查程序,而不是平等的非中立律师之间的私人争端;因此应强调检察官的中立性和主导作用,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内部透明性。 -
民间融资的刑法规制及司法现状韩阳 著本研究将从五个章节展开如下讨论:第一章介绍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历程,以及政府对民间融资的态度变迁,以此说明:1出于金融二元化状态,民间融资的需求切实存在,而且呈现出急剧上升态势,但现有的正常借贷路径完全无法满足这一不断增强的需求。2政府对民间融资一直处于严格管制状态,但经济发展的需求使得这种态度不断摇摆。3借贷的困难和借贷行为受到犯罪打击的风险反而不正常地推高了借贷利率,而高利放贷和收贷行为本身就有可能成立犯罪。4目前的金融规制状态下膨胀式发展的民间融资中的诈骗问题日益严重,并随着新科技和金融的发展向纵深演进。第二章分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这两个高度胶着的犯罪的犯罪构成和立法及司法界定,分析其混同状态的成因及存在原因——共同维护金融业的高强度限控。而这种混同状态1不仅使犯罪的打击面太大,从而威胁正常的商业活动,2有时还会迫使正常商业活动转向真正的犯罪,3而且还会让真正的诈骗行为有可乘之机,选择以融资方式进行诈骗反而成了诈骗活动的“避风港”,因为这些行为有可能只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从而获得比一般诈骗类罪名更轻的刑事处罚。第三章分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非法占有”目的一一的证成方式,展现现有证成方式对这两个罪名之间界限的进一步模糊的司法实践状态。第四章通过数据分析展现我国历年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的走势,从中可以看出民间融资的风险以及犯罪演化的风险和规模,并分析司法裁判的态度和走势——结论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一个具有越来越高倾向性的定罪选择。但如果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都同时具有维护金融管控的功能,而中间的界限又可以轻易跨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走势呢?第五章详细分析出现上述定罪走势的原因和影响要素,比如投资人法律地位的认定、共犯的界定范围、投资人地位对集资数额认定的影响以及集资款返还的困难对定罪态度的影响。通过上述对定罪影响因素的分析,展现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相对于集资诈骗罪而言的几个重要的独特功能:稳定投资人的情绪,减少投资人的赔偿诉求,稳定司法和社会秩序。 -
中国古代乡约新探朱仕金 著本书上编采用了对少量乡约经典文本进行深入研读,运用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研究思路,对《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者三个传统中国乡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文本进行了系统、动态的研究,最后形成的研究成果就是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乡约及其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研究——以为分析材料》,亦即本书的上编。 在博士学位论文中,笔者从《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三个经典乡约文本出发,比较分析了吕大钧、朱熹、王守仁三人独特的乡约组织构造和制度设计,并对乡约在三位贤哲手中的传承与更新进行了考察。进而,笔者也简要涉及乡约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的基本关联及其历史演变。本书下编第一篇文章《再论明清基层法秩序中的“约”》在前贤的研究基础上,笔者运用概念史的研究思路对明清时期“约”这一范畴进行梳理、考察,阐明其内涵、外延以及基本特征。第二篇文章《清代乡约秩序构建研究》笔者尝试通过对清代乡约秩序的基本构造和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勾勒出明清乡约的概貌、基本运行模式以及基本特征。第三篇文章《明清乡约纠纷解决权能再探》笔者以明清乡约的纠纷解决权能为切入点,对乡约在明确基层社会秩序构建与维护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发挥作用的强度进行了详细考证和系统分析。第四篇文章《乡约与清代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研究——以乡约所建置为线索》属于笔者进行明清乡约研究成文最早的研究成果,已于 2017 年在《民间法》第十九卷发表,此文是笔者进行明清乡约研究的初步尝试。本书的目标是希望以法律史为基本研究视角,从制度构造、运行实态以及原理特征等方面对中国古代乡约进行新的探究,并结合宋至清的社会历史环境,探讨乡约在传统中国基层秩序中的产生、运转及其演变历程,进而阐明乡约在传统中国基层秩序构建与维护中的价值和意义。 -
利益衡量论梁上上 著《利益衡量论(第三版)》是《利益衡量论》的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利益的衡量”的内容,形成了“利益衡量论”的完整体系。《利益衡量论(第三版)》是清华大学梁上上教授20多年来持续对利益衡量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精细化研究的成果,富有原创性。在对利益衡量理论的体系性建构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利益的层次结构理论,并形成了不同利益之间的衡量方法。该理论新颖独到,结构严谨,体系完整。《利益衡量论(第三版)》是法学基本理论的重大突破,为世界利益法学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利益衡量论(第三版)》首版,2015年获得“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利益衡量论(第三版)》第二版,2017年获得首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一等奖。 -
法理学导读闻立军 著《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理论课,内容枯燥、深奥,诚如德国法学家考夫曼所言“是法学家问,哲学家答”,颇为初入法学门径的法科学生头疼。本书是一本《法理学》教学辅助教材,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建设专业子项目“法学专业教辅材料建设——《法理学导读》”的教研成果,属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训系列丛书”。本书力求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经典的案例、明晰易懂的知识结构图解析《法理学》深奥的知识及相关逻辑联系,另附近年相关考试真题及解析供学有余力的学生研习。时下,市面流行的《法理学》教材颇多,知识、体例亦有所区别。本书以张文显先生主编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第 4 版)教材的知识、体例为基础,结合相关《法理学》教材编写而成。希望本书对法理学知识的解读能够减轻法科学生学习《法理学》的“痛苦”,也希望本书能够为教授《法理学》课程的同行提供些许借鉴。 -
刑事法学研究吴宏耀,孙道萃 著新时代背景下,正在积极走向世界的中国刑事法学,应当既要放眼人类共同体共同关注的共性问题,又要立足中国国情的现实国情和需要,围绕“中国问题”深耕细作,促进问题意识与研究范式的进阶。有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科在全国学术研究中的优势地位,拟牵头创立《刑事法学研究》平台。《刑事法学研究》以“中国问题”为终极的学术关切与理论归宿,倡导自主性、本土性、实践性、前沿性研究,鼓励有的放矢的比较研究,融合多元的方法论,力图整合刑事法学学科资源,促成聚力中国刑事法学研究的良好格局。 -
司法体制改革视域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潘牧天,孙彩虹 著环境保护是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但由于以往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近年来,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法不断出台,环境司法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环境司法必然发生一系列理论与制度上的转变。本书共六章。第*章介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特色发展与司法体制改革,第二章介绍了我国环境纠纷的发展态势与司法应对,第三章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述评,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介绍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第六章介绍了我国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
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研究金幼芳 著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出现,在带来融资方式创新的同时,也给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融资等正是互联网融资的典型业态。本书主要梳理了互联网融资的基本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分析了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论证了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的可能性,从而提出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的重点环节。以网贷为例,剖析了网络借贷的基本概念、法律制度构建基础,进而从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市场准入、经营范围与负面清单、风险管控、市场退度、监管体制等角度做重点探讨,同时提出了对应的网络借贷法律制度创新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