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见义勇为立法研究及专家建议稿宋宗宇,张晨原 著本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制定我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三部分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条文和理由,将条文分为七章、共五十条,建议从评审认定、奖励优待、经费保障、权益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第四部分为附录,针对重庆公众见义勇为一般观念所做的问卷调查及其结果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尽快制定我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法》无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见义勇为全国性立法是国家顶层设计的必然要求,而见义勇为地方立法、实践案例、研究成果为全国性立法提供了可能。
-
犯罪及其原因和矫治[意] 切萨雷·龙勃罗梭 著,吴宗宪 译《犯罪及其原因和矫治》是龙勃罗梭晚年Z具代表性的著作,是其于1897年出版的三卷本《犯罪人论》第5版的第3卷内容,系统论述了犯罪的原因、矫治和预防。生来犯罪人学说是龙勃罗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犯罪学理论,也是其用力最多、最富于创新精神的理论。他将实证的、归纳的方法引入犯罪研究领域,引起了犯罪研究领域中的一场方法论革命,使犯罪学向科学方向大大迈进了一步。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别人的影响与批评,龙勃罗梭开始研究犯罪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在本书中,龙勃罗梭引证大量资料,论述了月份、季节、炎热的年份、地势构造、疟疾发病率、甲状腺地区、死亡率以及种族、性别、年龄、遗传等自然因素对犯罪的影响。此外,龙勃罗梭还用了较大篇幅论述了犯罪的社会因素,主要包括文明程度、人口过剩、新闻媒介、生活状况、教育情况、宗教影响、家庭出生等。在分析犯罪原因的基础上,龙勃罗梭继而提出了发现犯罪人、预防犯罪和矫治犯罪人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构成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对策论。
-
生态环境责任的追究制度研究庄超 著本书以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为核心,通过界定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法律内涵和基本要义,提出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运行逻辑,并结合国内外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立法进程和司法实践,辨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面临的外在阻力和内生不足,从改良责任实现方式和责任实现程序等角度,提出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路径。
-
生命科技发展与人格权法制度创新周平 著生命科技正在全面、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命运:它改变着人的“出生”“生存”“变化”“死亡”。生命科技也因而对法律制度包括人格权制度产生冲击。部分生命科技本身蕴含着深刻的伦理价值,其应用也折射着伦理价值的选择,并非全然中立,相应的法律必须对此给予适度反应。对生命繁衍技术、生命维护技术、生命变异技术以及生命终结技术,人格权立法需持一种谨慎而包容的态度,从原则到制度,都需积极调适,以回应科技与时代的要求。
-
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体制改革的路径探析武亦文 著本书以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与商业保险公司为研究对象,在梳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演进历程以及商业保险公司在其中角色定位变化的基础上,聚焦于医疗服务与医保制度两大改革领域,分别阐述了商业保险公司在管理分散医疗风险、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与共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功能价值。本书既整理分析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体制改革的理论与法律依据,也介绍评析了我国与域外商业保险公司已有的参与实践,以期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最终成功与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创新提供有益参考。
-
国有企业国际规则与中国国企海外投资余莹 著本书系统解析了TPP国有企业规则的适用范围、豁免例外和排除条款,并对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核心条款进行深度解读。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本质是美国意图推动新一代经贸投资规则,限制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TPP第17章为代表的限制我国国企的规则,已全面升级为对我国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限制性规则。我国“一带一路”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因具有政府主导特点,并采取援助、投资、贸易一体化的新模式,因此需要我国与东道国政府保持良好的政治经济外交关系,同时应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主权贷款风险的防范。
-
中国地方立法报告付子堂 周祖成 周尚君 杨惠琪 著,付子堂 编本书由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组成。总报告系统收集并全面分析了2020年度地方立法成果数据;社会治理中的地方立法专题聚焦网络立法、养老立法、法治观念、司法适用等热点问题;地方立法调研与评估专题集中展现了各地在食盐管理、招商引资、水源保护、市容卫生、垃圾分类方面的立法实践;地方立法与资源环境专题针对流域治理和省份具体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另外,地方立法技术专题则对地方性法规结构、法规指导进行了系统论证。
-
网络空间共同犯罪基本构造张楚 著本书以网络空间为时代语境和研究背景,切入原有的共同犯罪理论,运用智能时代和网络时代的方法论,结合网络空间行为人犯意联络的特殊性以及行为联动的变异性,讨论原有的共同犯罪理论的解释、适用和改良。
-
阅读唐律张中秋 著本书是作者学习和研读唐律的习作文集,前部分是关于法律制度的,后部分有关于法律文化的,中间是由制度向文化过渡的,前后构成对唐律由法制而文化的阅读,并在阅读中透视唐代经济民事法律,探讨传统中国政治生活类型的转变和中国传统法的原理,以及透过中日交流与中西比较,揭示法律文化交流的一般原理和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与哲学。
-
法的渊源意味着什么?雷磊 著本书从宪法领域切入探讨了法的渊源这一法学基本范畴。要走出目前宪法学讨论的僵局,就要回归到更为一般性的法理论的层面,但法理学界对于“法的渊源”概念的讨论同样纷乱复杂。为破解乱局,要先厘定法源理论的视角、定位与任务,后澄清“法的渊源”的性质与类型。在法理论的层面上,法源理论是一种以法的适用为视角的宏观理论,旨在划定司法裁判活动之依据的“适格”来源的范围及相应的表现形式,以及确定这些不同表现形式的层级或适用顺序。相应地,法的渊源指的就是法律适用过程中裁判依据的来源,在法律论证中发挥着权威理由的角色。它包括法的效力渊源(规范性权威)与认知渊源(非规范性权威)两种类型,后者要获得前者的认可并与之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由于适用场合不限于司法裁判,“宪法渊源”的概念与“法的渊源”相比具有独特性。在法理论上,它指的是宪法的法律化适用过程中合宪性判断依据的来源,主要在合宪性审查和合宪性解释两种情形中“出场”。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对当代中国法(宪法)的诸“渊源”的法源地位进行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