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广州市天河区律师业发展蓝皮书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 著《广州市天河区律师业发展蓝皮书》系统地介绍广州天河区律师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全书共分五部分,对天河区的律师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示。主要内容包括:早期天河区律师业,天河区律师队伍的发展、管理、收入及税费,执业机构内部管理、律师教育、业务发展,执业环境的改善、社会责任履行,文化建设与外交流等。 -
天下·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陈瑞华 著《天下·法学新经典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是运用社会科学方法研究刑事诉讼问题的一种尝试。按照这种方法,研究者观察制度、实践以及改革经验,从中发现问题,解释制度或实践变迁的规律,并将其上升为理论,*终对理论进行检验和论证。运用这一方法,《天下·法学新经典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三版)》对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速裁程序、司法裁判、案卷移送、第*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并论证了一些理论命题,如“私力合作模式”“合作型司法学”“三元化审判模式”“立法推动主义”“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积极的实体真实探知主义”“义务本位主义”,等等。通过上述概念化和理论论证的努力,本书探索出一条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路子,推动这一学科进入社会科学研究的轨道。 -
实证法学田禾,吕艳滨,王小梅 著本书精选了2016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完成的重要智库报告,分政府与司法两大板块展现了中国法治发展状况。政府法治板块涵盖政府透明度指数、政府采购透明度指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等,以第三方的视角中立、客观评估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成效。司法建设板块围绕法院信息化、基本解决执行难两大主题,对法院信息化发展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深度剖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化解执行难工作的实践与经验,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炼值得推广的法治路径。 -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法制研究吴太轩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一直处于流变之中,从新中国成立后到现在,重庆市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也在不断变化。重庆市当前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是否存在不均衡的问题?重庆市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重庆市教育资源城乡配置的制度变迁有无规律可循?统筹重庆市城乡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统筹重庆城乡教育发展需要怎样的路径依赖?这些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法制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实证考察重庆市教育资源城乡配置的现状,剖析重庆市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为统筹重庆乃至中国的城乡教育发展,实现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理论支撑。 -
诉讼类型化与诉的利益李广宇 著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终*体现,积极探索对话式裁判文书,不仅能够集中展现审判成果,也会发挥审判的辐射作用。裁判文书首先要跟当事人对话。在一审阶段,要逐项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二审阶段,要逐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在审判监督程序,要逐项回应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理由。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说理,才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裁判文书还要跟行政机关对话,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指引;要跟下级法院对话,通过裁判文书指出下级法院审理思路上存在的问题,就是在发挥对下指导功能,并能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和标准要跟社会公众对话。谁执法,谁普法,裁判文书就是人民法院普法的平台。要通过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引导公众理性行使诉权,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
公民住房权与房地产税法制度因应研究刘升 著通过对公民住房权与房地产税法制度的理论解剖、二者相互关系域内外实践的比较研究以及基于对我国现实人民群众住房的实证分析,解释现有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配置的缺陷,并在依据中国语境适当拓展的基础上,尝试对房地产税法制度进行理论创新和具体机制设计,为从法治进路因应公民住房权的顶层设计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
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才惠莲 著面对复杂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协调调水沿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焦点问题是生态补偿。生态补偿不仅要得到国家政策支持,还有赖于法律的权*性、稳定性,才能切实保障社会正义与生态公平的实现。《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力求阐明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分析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特点,梳理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立法与实践的进展,指出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提供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原则、制度安排,明确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主要内容,构建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及其体系。规范化、多元化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促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
风险与法律的互动彭飞荣 著在风险与法律互动关系的多种理解中,具有很强解释效力的一种是卢曼的系统论分析模式。依此分析模式,现代社会中的风险与法律互动,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系统必须面对自身内部风险引发的困扰,通过解决法律系统自身决策所产生的风险,不断完善系统的自主性。这主要表现在,现代社会的法律系统呈现出以法院为核心的层级分化、以法官裁决为中心的结构,通过司法决定的方法和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化约司法裁判的风险。另一是法律系统必须接受来自周遭环境如政治、经济、环境、生态、教育、技术等的外部风险挑战。法律系统必须以其特有方式回应其环境中的风险所造成的危害,通过与其他系统的结构耦合,建构起自身的连续性和创造性。这种法律对风险的回应,本质上是一个当下如何面对未来的问题。概言之,在卢曼对风险与法律互动的系统论理解中,法律如何面对风险,与其说是去寻求解决风险问题的具体策略,不如说是探讨法律系统到底是如何观察和处理“风险”这一主题的。 -
法学教育研究.2018王瀚法学教育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本书作为探讨法学教育的一个高水平学术平台,对探索中国法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法学教育事业发展必将能起到重要作用。《法学教育研究(第二十二卷)》为探讨法学教育的论文集性作品,设有理论探索、教学研究、教育法制、法务反哺、管理经纬、比较研究、学问人生等栏目。 -
法的现象与观念孙笑侠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