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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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解案张泽民 著本书是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首席大法医陈世贤参加办理的千岛湖惨案等31起重特大疑难命案的侦破纪实,文字可读性强——引人入胜,内容具有专业性——客观科学。 -
司法鉴定法宝孙大明 著《司法鉴定法宝——法律指引与实务》通过编撰活动,全面总结梳理我国诉讼中涉及鉴定的主要法律规定。作者借助我国现有各类法律文献查询工具,全面交叉查询,逐条筛选。凡是与司法鉴定具有相关性的,均予以选入。包括司法鉴定专门法和其他法律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法条两大类。后者包括司法鉴定需求类条款、规范鉴定活动的条款、明确司法鉴定有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条款、鉴定意见正确适用方面的条款等。一些部门、机构颁布的重要的内部工作规范视情况予以收录。体例上,全书采取表格式编制,法律文本和司法鉴定理解精要相结合,法律与技术结合。本书特点:1.内容全面;2.体例新颖;3.使用方便;4.适用面广。 -
中国信托法评论朱晓喆 著《中国信托法评论(第一卷)》共分为主题文章、信托法理与法制、信托法史与比较法、案例评析、学术综述5个版块,收入了杨崇森《从信托之功能谈信托之推广——迎接信托时代的来临》、金锦萍:《慈善信托规制的再思考》、肖俊《罗马法中的信托与近似制度》等12篇文章,这些文章多为首发,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
天下 司法改革的知与行蒋惠岭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是一项规模与意义同样巨大的事业。无论是法院组织法的修改,还是法官法的制定,无不以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司法体制的整体设计为基础。司法制度改革开始时必须要明确改革的目标,包括近期的和远期的、总体的和具体的。《天下·法治中国 司法改革的知与行》汇集了蒋惠岭法官近年来发表在各个刊物的有关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法院改革的文章,集中体现了作者对司法改革的思考,从中亦可洞悉中国司法体制的现状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动向。 -
法律文化论丛沈阳师范大学 著法律文化论丛(第八辑)》主要收录法律文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凡有关法律方面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研究作品皆在刊载范围内,尤以精神文化中的制度文化、观念文化为主。本论丛力求汇集所有研究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成果,并倡导今古相参、中西互证,秉承着视角新、话题新、观点新的宗旨,力争为读者提供*新科研成果。 -
金融创新法律评论李爱君 著《金融创新法律评论》由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创办,致力于对金融创新的法学理论与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以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完善来防范金融创新过程中伴随的风险为着眼点,以保证我国金融稳定、长期、健康发展为目的,以促进我国金融创新法治化为宗旨,搭建一个集中国政法大学与社会各界的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等专家、学者探讨和研究问题的平台。望关注金融创新法治化的专家与学者给予支持和关爱,让此平台成为我国金融创新过程中金融法学理论与制度完善的智库平台,为我国金融创新在法治化的轨道上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
近代一田两主习惯转型研究陈云朝 著徽州“一田两主”习惯至迟在明代万历初年已经形成,其称谓在徽属六县不尽相同。歙县、绩溪一般称“大买”、“小买”,黟县称“田租”、“典首”,祁门称“田骨”、“粪草田皮”,休宁称“田骨”、“佃皮”,婺源称“骨租”、“田皮”。“一田两主”的形成是从田主层和佃户层两个方向同时展开的。田主层分化为“一田两主”与明代赋役制度的变革紧密相关,佃户层的田皮权是在山林开发、庄仆制和押租银基础上发展而来。民事习惯一旦确立,便不再区分如何产生,而形成自身发展的逻辑。田骨、田皮与全业田均可通过绝卖、活卖、典当、抵押等方式进入交易市场。多层次的地权,结合多元化的交易方式,使得土地承载的交易功能和融资功能增强,在扩展交易客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及整合经营农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徽州六县在田骨、田皮的租额和价格上主要存在三种收益类型:黟县“田骨租重且价高,田皮租轻且价低”;歙县、休宁、婺源“田骨租轻且价低,田皮租重且价高”;祁门县“皮、骨租额相当,皮价低于骨价”。总体来看,租额的多寡取决于价格的高低。田骨主和田皮主在土地上分享的收益,取决于县域内的市场因素以及皮、骨主之间的博弈,不存在地主单方决定地租和价格的情况,也不存在所谓的超经济强制。清代徽州各地官府为保障钱粮征收和杜绝讼端,以省例或告示的形式禁革田皮业权,试图使地权归为一主。地方行政权力对“一田两主”私权关系的干预,没有消弭不断发生的业佃纠纷。欠租、转佃、找价、取赎、一田二卖等纠纷类型,都是皮、骨两主之间土地业权利益纠葛的反映。多种纠纷类型的产生,既有田主对土地控制权减弱、田皮独立性增强、契约交易不完整等内在结构因素,又与地价上涨、收益增加等外部因素有关。清代地方官府在处断“一田两主”纠纷时,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定分止争”。“定分”的依据主要是当事人之间议定的契约和民间俗例;“止争”则采取一些相对变通的方式,避免纠纷再次发生。官府为达此目的,往往绕开曾经颁行的禁革“一田两主”规范。 -
过失犯中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研究李波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是刑法学从存在论向规范论、从关系论向目的论转型的产物。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归责过程不是无价值的、形式逻辑的推理过程,而是规范的、目的论的评价过程;规范并不禁止所有法益侵害结果,只禁止那些以特定方式侵害法益的结果;只有规范意欲防范和禁止的行为和结果,才是归责的对象。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有利于弥补传统过失犯归责的缺陷,有利于提高对规范判断的重视程度,并推进其具体化。《过失犯中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研究》在梳理两大法系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对在我国应用规范保护目的理论限制过失犯归责的可能性及该理论的核心概念、类型、功能、界限、体系性地位等深层问题展开论述,提出了一种可资借鉴的过失犯归责的限缩路径。 -
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天津市法学会 著《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6年卷)》收录了天津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学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研究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集中展示了天津市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者自觉把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研究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放在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天津建设大局中谋划,深入调研、勤于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了很好的服务决策和参政议政的作用,有力推动了法学理论、法律制度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问题研究朱大旗 著本书立足于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及其存在的问题,从历史、理念与现实三个维度,综合采取历史考察、法教义学、实证调研、国际比较借鉴等多种方法,通过制度流变考察、税法理念梳理、现状问题调研剖析、域外经验借鉴等方面的研究,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中心,以税收法定理念、平衡协调理念、正当程序理念、可诉性理念为统领,重点探讨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修订应予以高度关注和解决的理念更新、纳税人权利保护、征纳程序机制完善、税务争讼救济机制重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若干《税收征收管理法》理论建构和制度设计方面的对策建议,以期推进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现代化发展与立法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