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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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法彼得·哈里斯(Peter Harris) 著,张泽平,赵文祥 译当今许多企业的税收制度缺乏结构,《公司税法:结构、政策与实践》着眼于企业税收制度结构上的缺陷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解决方式,使用全面的对比分析方式对企业税收制度概念框架进行说明,并根据案例分析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公司的税收构成。 本书所表述的结构框架在大的法律规则和实践检验下展示了企业税收制度在实践中是如何增强业绩考核的,除了采用大面积的比较研究方法,本书还深入剖析了全球知名企业的税收制度细节,以说明在面临重大税收问题时他们可以参考的解决方式。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章:企业所得税的分配;第三章:企业所得税:国际方面;第四章:创造股份利益;第五章:转让股权;第六章:终止股份利益;第七章:不同的股份权益;第八章:股利和资本剥离与价值转移。 作为国际税法的专家学者,译者认为本书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是不可多得的税法研究著作。引进本书可以让更多师生对国外税法的操作层面有所了解,并有助于推动我国税法的实践。 -
法律方法的自我探知张洪新 著暂无 -
基本权利与私法张红 著《基本权利与私法(第二版)》为解释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模式,并在现行中国宪法制度下,为宪法适用于民事裁判提供一项操作指引,由此激活宪法、扩充民法法源,期备至周全保障民事权利。 -
刑法论丛赵秉志 著《刑法论丛(2019年第3卷 总第59卷)》共载论文21篇,秉承本论丛业已习惯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全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等刑法学诸多领域。 本卷特设“财产犯罪专栏”,收录了3篇相关文章。储槐植、唐风玉的《刑民一体化视野下二维码案侵财行为定性研究》一文提出,以刑民一体化视角讨论财产犯罪问题是贯彻和践行“刑事一体化”之精髓。李永升、樊华中的《盗窃房屋行为的罪数剖析与构成要素证成》一文,对于盗窃房屋行为的罪数问题和犯罪构成要素的证成问题进行了分析。刘沛谞的《论债权行使对“攫取型”财产犯罪成立的影响》一文对于债权行使的概念前提、债权行使除罪的理据和实施机制进行了研究。 本卷的其他栏目还刊载了如下优秀成果: 莫洪宪、刘峰江的《犯罪后正行为模式的功能主义形塑》一文对于犯罪后正行为的概念界定、理论依据、在我国的适用和功能进行了研究。 左坚卫、张淑芬的《内幕信息重大性认定问题研究》一文对于内幕信息“重大性”要件的确立、认定标准以及敏感期的司法判断规则进行了系统研究。 汪鹏的《东北亚安全局势下韩国反恐怖犯罪立法现状的考察》一文对于当前韩国反恐立法的历史沿革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对我国的借鉴经验。 周岸岽的《我国与周边国家刑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以我国陆疆省区的司法实践为研究径路》一文对我国与周边国家刑事司法协助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
罪犯教育刘斌 著本书共有五个学习模块,十二个学习单元,8个学习任务和50个学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模块一罪犯教育概述,包括罪犯教育基础知识和罪犯教育警察;模块二分阶段教育,包括入监教育、中期教育和出监教育;模块三分类别教育,包括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教育;模块四辅助性教育,包括监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帮教;模块五为教育工作管理,包括教育台账管理、撰写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教育工作督查考核、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 -
耕读传家习律则沈志林 著本书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事例汇编,分法治现象、法治群体、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四辑。浙北嘉兴人文渊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耕读传统。在这一背景下,产生了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现象、群体和事件。本书较为系统地整理了嘉兴律学发展概况、刑曹家族的形成等法治文化现象并进行了分析,对一些特殊历史时期产生的法律群体,如嘉兴明代刑部尚书、早期律师等法律群体进行研究,并介绍了刘禹锡、鲁宗道、徐石麟、钱泰等著名人物的法治故事,对陆贽、柳如是、汪辉祖、陈其元等涉及到的法治故事或事件进行了对比或解读,为读者了解和研究地方法治文化提供了多种视角,使读者能够从中体会到嘉兴地域文化传承发展中法治文化的延续与演变,感受到法治文化因素对于地域文化的助力推动,从而促进地域法治文化的研究与发展,为法治现代化提供更多本土资源。 -
中国古代立法模式演进史张春海 著《中国古代立法模式演进史(两汉至宋)》主要论述了两汉至宋立法模式的变迁过程,“个人立法模式”为这一过程的出发点。随着文明的进展、知识的普及,华夏立法文明在魏晋时期有了重大进展,群体性立法模式出现,但“五胡乱华”的文明浩劫使这一法制文明的演进出现了重大曲折。随着国家的重新一统,隋文帝实行汉化与儒化政策,进行国家、社会与文化层面的全方位整合,群体性立法再次成为主流。太宗君臣承炀帝开创的“南朝化”趋势,发起了更为深入的“再华夏化”运动,法律的长期性调整功能凸显。高宗时期,王朝进入全面守成阶段,双层架构立法模式遂在群体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出现。安史之乱的爆发,使组织在立法中崛起。宋代立法呈多机构、多样式的特征,组织立法为其主流。宋代在立法上取得了巨大进步,这是我国古代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乃中华法制文明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
重构法治大卫·戴岑豪斯(David Dyzenhaus) 著这本法治文集专注于法治是否一定是道德原则之治这一传统问题,也即法律的正当性(1egitimacy)问题。所收录文章由法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学家写就,它们阐明并推进了这一问题,也推进了让该问题的答案变得复杂的关于法治界限问题的争论。本文集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对法秩序的研究,在这些研究当中,法治遭到严重诘难。这些文章因共同关注人们可能会从法治观念研究中得出何种结论而组织在一起。第二部分的文章则涉及法治作为法哲学、政治哲学和法理论内部的一个概念问题,其价值何在。第三部分的文章专注于作为法秩序之局限的法治问题。也就是说,它们询问的是,法治是否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认为其有效性程度极低的领域——是否适用于从官僚制到民主制转变的过渡时期,是否适用于对全球化过程的控制,是否适用于对行政机关和行政裁量权的控制,等等。 -
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刘艳红,周佑勇 著行政刑法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已获广泛认可的独立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以行政法与刑法的交叉、互动与协调关系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是行政法学与刑法学两个部门法研究中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与现实课题。本书基于行政法与刑法的双重视野,主要围绕行政刑法的法律性质与学科定位、行政刑法规范的罪刑法定机能、空白刑法规范的法律地位及发展趋势、行政犯罪的分类及其功能意义、行政犯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及其司法适用、行政犯罪及其处罚范围的刑法调控、行政犯罪的法益性欠缺与出罪渠道、行政刑法责任的法律适用体系与立法模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程序机制等一般理论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勉力建立成熟的行政刑法理论体系,并创建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协调机制,以适应行政刑法的学科建设与理论发展,以及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 -
亚洲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中的信托法何锦璇,李颖芝 著在亚洲,信托制度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展示的效用推动了大陆法系国家在国内法体系中引入信托,但这个过程并不顺畅。一方面,从民法的角度理解信托的本质并将其纳入本土法律体系存在巨大的理论挑战;另一方面,信托的使用也引起了一些实践上的担忧。此外,由于存在语言障碍,理解一个主要源于英文司法裁决的法律领域的相关资料是相当困难的。本书的目的即在于弥补亚洲信托比较研究的空缺。本书作为关于亚洲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信托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一场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信托法律学者的对话,将为亚洲及其他地区信托研究人员提供宝贵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