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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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济活动中的罪刑问题彭文华 著本书是一部关于新型经济活动中犯罪量刑方面的论文集。本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的是“套路贷”的罪刑问题,具体包括:“套路贷”的概念及入刑条件辨析;“套路贷”入罪的路径选择;“套路贷”的民刑界限及犯罪认定中的争议问题;打击“套路贷”新型违法犯罪法律适用相关建议。第二部分主要探讨的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问题研究,具体包括: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及其司法认定;区块链技术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论纲;互联网金融案件: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比特币的犯罪风险及刑法规制。第三部分主要探讨其他常见新型经济犯罪,具体包括:扫描付款二维码转移财产构成盗窃罪;盗窃比特币行为的定性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集资参与人地位认定等。 -
经济法研究张守文 著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时期,面临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经济法在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设计层面有着一定的创新和发展。本书稿收录的文章立足于社会实践,对经济法相关理论进行了提炼、概括,对当今经济法各项制度提出了问题和建议。本卷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经济法学理论的新发展。经济法理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创新和发展,当今,随着新兴行业的产生与发展、新型技术的应用以及金融、财税等领域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法理论有着新的发展。本卷相关文章在既有的经济法理论的基础之上,围绕着分配理论、发展理论、风险理论、信息理论等新型理论体系,尤其在经济法国家观、经济法风险规制范式、经济法中的消费者选择权、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政府权力行使的经济法调适等经济法基础理论领域,对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具体而细致的分析。第二,新形势和新挑战下经济法具体制度的完善。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的应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在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协调区域均衡发展的今天,如何在经济法理论的指导之下,进一步完善经济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仍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本卷相关文章探讨了税制改革、金融监管、新兴行业的市场规制以及乡村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具体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
数字货币时代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区块链研究中心 著2019年6月18日,Libra项目白皮书发布,由Facebook联合28家公司发起,旨在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此后,项目在质疑声中缓慢推进。2020年4月16日,Facebook发布的Libra2.0版白皮书变得更加务实。Libra项目是数字金融时代一场大型的社会实验,也是在世界货币体系及金融资源匹配结构性失衡的背景下,以铺设“新跑道”的方式,提出的大胆尝试;它在事实上突破了单向结构和主权国家政府对金融主体、金融活动传统的规制和监管范式,有可能代表未来全球化数字货币发展和金融体系演变的新趋势。因此,明了Libra项目的本质、运行架构和治理机制,聆听来自世界各地的反馈声音,洞悉它可能给全球带来的新挑战,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进一步地,也为中国未来更好地参与国际治理与合作,推进金融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前瞻性观照,发挥应有的价值。 本书集合了Libra项目自发布以来的动态新闻和研究观点,编者尝试从历史、现实与监管等不同维度出发,对Libra项目进行权*、系统的分析与解读。对于想要全面、深入地了解Libra项目的读者来说,本书将是很好的参考。 -
新兴法益的基石任颖 著生态法益是生态文明与生态法治建设的基础范畴;在思考如何充分发挥法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促进、保障作用的过程中,生态法益理论及其法律实践是首先要理顺的关键问题。与传统法益理论不同,生态法益论以“风险预防原则”为指导,一方面,其不以法益受到侵害为法律介入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法益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人身与财产范围,而是扩充到了生态独立价值保障领域。从这一基础理论出发,生态法益的国家保障与社会实现具有其特殊性。在生态利益法律确认的过程中,生态哲学、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生态法学形成了不同的法益保护学科论域,价值法学、分析法学、利益法学秉持不同的法益分析学理视角;生态世界观从生存主义到生态主义的转变,生态价值观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转型,推动生态法益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层面的逻辑证成,促进生态整体利益的法律确认、生态安全与生态平衡的法律保护及人与自然关系法律调整的发展和完善。 -
东南法学1刘艳红 编《东南法学》是东南大学法学院组织选编的法学研究理论前沿问题探讨及专题研究重要论文,旨在追踪法学研究动态并带领法学研究潮流,加强法学学术交流,一年出版两辑。《东南法学(1)》安排的重要专题有:理论前沿;疫情防治法律问题;域外法制研究,青年法苑。文章均有相当深度,对法学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尤其是关于疫情应对的几篇文章,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像《论风险国际及其行政应急治理》从理论上论证了行政应急是现代国际治理的“常态”;《中医医疗主体法律制度问题研究》一篇,论证了“中医师”作为医疗主体之一的制度规范;《试论疫情防治公权力与私权力的法律边界》一文则回答了应急情况下如何保护“私权利”的问题,总之,论文从法治的角度论述了“非常态”环境下,如何协调“依法治国”和“行政应急”的矛盾,体现了一定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意义。 -
群己权界新论卢家银 著《群己权界新论——传播法比较研究》共十三章,总体上可分为五个版块:第一章为宪法权利部分,第二、三章为国家安全部分,第四、五、六章为社会秩序部分,第七、八、九、十章为公民权利部分,第十一至十三章为特殊权界部分。本书立足于世界媒介法治的历史语境和现实进程,从新闻传播法的宪法原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民权利和特殊权界五个维度,全面梳理和系统研究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国家的传播法律体系、历史进程和现实变革。从方法论上来说,本书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定性比较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围绕传播法中的煽动诽谤、泄密问题、淫秽规制、亵渎宗教、种族仇视、名誉侵权、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媒介审判、真实威胁、数据迁移和青少年在线保护,对传播法治进行了法律文化、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层面的比较分析与法理诠释,全面探讨了各个法系主要代表国家在媒介侵权竞合问题上的差异、群己权界统合上的制度回应和法益平衡。 -
法律职业伦理江国华,彭超,周紫阳 著本书首先分析了德国司法独立原则和法官司法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而介绍了德国法官司法责任的制度框架,包括法官责任追究的法律适用、对法官审判行为的职务监督、对违反职责之法官的弹劾、违反审判职责的惩戒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德国的法官惩戒制度和法官违反审判职责的刑事责任。在惩戒制度部分,介绍了适用于法官的惩戒机关、惩戒措施、惩戒事由、惩戒程序和惩戒救济措施。在刑事司法责任部分,重点研究了和司法责任相关的接受利益、索贿、枉法等十一个罪名。 -
西南政法大学校史委员会西政发展的历程,是一部披荆斩棘、克服万难的拓荒史,也是一部百折不回、逆境崛起的励志片。初创时期,在荒山野地上建校,西政人以拓荒者的精神,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十年浩劫,学校面临灭顶之灾,险被撤销,西政人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得以率先复办,并成为国家重点大学。20世纪90年代末管理体制的划转和改变,让学校的发展顿生挫折,但愈挫愈勇,重振西政雄风。西政人在逆境中不屈服,不气馁,不言败,百折不挠,把困难当考验,视危机为转机,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推动学校的发展进步。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校庆七十华诞之际,《西南政法大学校史(1950~2020)》如期出版。这是历代先贤业绩的总回顾,是西政精神的再凝聚,更是冲向未来的集结号! -
量刑规则的体系性建构荣月与刑事法治发展的文明进程相同步,目前世界各国的量刑规则都已由*初的单一化量刑规则结构逐渐走向了体系化时代。这种历史演进本身也强有力地说明了,对于量刑规则进行体系性建构的现实需求及其重要性。量刑规则体系性建构的现代意义表现在:通过体系性建构,明确了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等刑法基本原则在量刑规则体系的第二层级系统中的位阶处于统领地位,其对于第二层级系统中其他构成要件而言具有指导作用。也就是说,量刑规则体系的建构有助于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等刑法基本原则的贯彻,也有助于刑法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双重机能的实现。量刑规则体系不是平面的结构,而是立体的、多层级的系统结构。 -
北大法律评论辑委员会 著,《北大法律评论》 编全书共分“专题研讨”、“论文”、“评论”和“译文”四个栏目。 专题:黄钰洲博士的《理性的规范性与历史的延续性——哲学法学与历史法学之争》;黄茂钦教授的《经济法视域下的“时空”之辨》;吴佩林教授的《论清代州县衙门诉讼文书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蒋正阳博士的《变革与承续:陕甘宁边区自首制度的表达与实践》。 论文:李腾博士的《作为行动理由的服务性权威》一文对约瑟夫·拉兹提出的服务性权威理论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剖析。艾佳慧老师的《连续性思考的“神话”——侵权法经济分析模型质反思》一文对侵权立法的规则与标准——连续性思考的边际模型的法规范建构和适用的空间及程度——展开了详细的分析。蔡仙博士的《论过失犯中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之演变》一文运用知识考古的方法,颇为详细地梳理了当下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何以如此”的深层因由及规律性变动逻辑。邓卓行同学的《强迫劳动罪的实质法基础与教义学阐释》一文以我国《刑法》第244条规定的强迫劳动罪展开,通过对本罪“法益为何”与“实行行为认定”两个问题的细致研究,提出以法理和宪法为判断依据,进而填补刑法规定的实质性内涵这一基本分析思路。 评论:范继增博士的《废除〈人权法案〉与退出〈欧洲人权公约〉:英国普通法法理能否有效保障基本权利?》一文,作者得出普通法难以对新兴权利和大众的权利需求提供细致且高效的保障这一结论。作为前述文章的审读人,李红海研究员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立场和结论。这两篇文章对照来看,更有利于我们理解相同议题的多重解读之可能性及其限度等问题。叶姗教授的《个人所得税量能课征的法律构造》一文相对全面地评述了我国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成功与不足之处。缪因知副教授的《资产管理违法所得追缴模式研究》一文,通过比较借鉴美国相关制度模式和实践经验,以公私法相互协调为目的,就证券资管违法所得追缴模式及其执法法理展开详细地分析。孙竞超博士所撰写的《社交媒体能为民主做什么?——读桑斯坦的〈标签共和国〉》一文,抽取出桑斯坦的行为科学分析方法论立场,对书中所揭示的分裂式民主、行为逻辑及其成因展开详细的述评,结合我国当前高速信息化与网路化的态势,提出认真看待网络媒体时代的公众参与以及宪法学者如何研究网路法的启发性问题。 本书最后译文取自“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关于“法律的性质”这一词条,对理解这一主题的学术史概况与发展趋势颇有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