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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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热点问题研究曾祥华,万艺 著我国《行政诉讼法》进一步保障了法院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有利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此次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对有关重要法律概念和制度作了修正、补充和完善,是民告官制度施行二十多年来所积累的经验的深度总结,也是对学界多年理论研究的回应。《行政复议法》为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但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及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有效监督。我国国家赔偿包括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近年来强拆打人事件和警察暴力执法事件测出不穷,由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执法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而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依然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国《监察法》实施中的四方面内容:监督权限制度、监察建议制度、监察赔偿制度和特约监察员制度。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进程角度考量,应从以下途径予以完善:首先,建议明确监察机关的监督方式以及厘清内设机构的监督职权;其次,建议明确监察建议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和适用程序三方面内容;再次,建议明确监察赔偿的概念内涵、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与具体程序,统一规范特约监察員的选任条件、职责范围、职务保障等。 -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无 著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纲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
民国指纹史沈国文,徐同祥 著《民国指纹史》共分九章,数十余万文字,两千余幅珍贵图表。全书以民国指纹技术的应用发展为主线,大体按照指纹技术的回归引进、普及推广、提高发展、实际应用等四个部分进行撰述。其中,第一章属回归篇,阐述近代指纹技术的起源、产生与回归的历史背景;第二章、第三章属推广篇,反映民国北京政府兴办指纹实务、南京国民政府普及指纹应用的历史进程;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属发展篇,描述民国时期指纹专业队伍的成长、应用技术的研究提高与指纹分类标准的统一演进等内容;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属应用篇,展示民国时期指纹在社会管理事务、民间交往活动及抗日战争期间沦陷区的实际应用。整部作品史料翔实,图文并茂,既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知识性,又有很浓的趣味性与可读性。 -
散佚与重现孙家红 著《读例存疑》一书作为晚清刑部尚书薛允升的代表性律学作品,不仅萃聚薛氏一生律学著述之精华,集中国古代律学之大成,更为晚清法律改革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本书以新近在北京、东京、上海三地发现的十数册《读例存疑》稿本为契机,对于以薛允升为代表的晚清律学研习活动、律学作品创作传播,以及法律学派的形成互动,进行了详细具体、丰富生动的讨论和揭示,在相当程度上更新了当今学界关于晚清法律改革前后历史的诸多陈旧见解,为我们重新审视和检讨晚清法律改革以来的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创新探索。 -
债法总论若昂·德·马图斯·安图内斯·瓦雷拉 著,唐晓晴 译《债法总论》(两卷本)为葡萄牙司法部前部长、澳门大学荣誉博士、科英布拉大学安图内斯?瓦雷拉教授的重要著作。本书第一卷共分三章,依次为概述、债的渊源和债之类型。 《债法总论》这本书确定了葡萄牙债法体系中的术语,界定了概念,对债法按实质强度和意图进行分类,更重要的是,它阐述了各项原则在法教义学上的含义,以及它们在什么范围内可以作为公理。正是本书中的理论,为葡萄牙的债法制度打下了较深刻的烙印。全书共两卷,第一卷共分三章,依次为概述、债的渊源和债之类型(详见以下目录)。第二卷的讨论(第四章)从债之履行及与之相关的不履行问题开始(“履行与不履行”),第五章(“债之消灭”)介绍履行以外的债务消灭原因,包括代物清偿、提存、抵销、更新、免除、混同等等关系进程,第六章(“债之转移”)介绍了这些关系进程中偶然出现但经常在实践中存在的现象:债权、债务及任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转移。最后第七章(债之一般担保”)和第八章(“债之特别担保”)论及债的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等补充内容。第一卷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债法第二节债的概念、结构与功能第二章 债的渊源第一节 合同第二节 单方法律行为第三节 无因管理第四节 不当得利第五节 民事责任第三章 债之类型第一节 以债的拘束来区分的债之类型第二节 以债的主体来区分的债之类型第三节 以债之目标来区分的债之类型 -
行政课予义务诉讼研究胡煜 著课予义务诉讼在诉讼要件、审理程序、裁判、执行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特殊性,应围绕以行政行为的给付为重要特征建立一个完整的诉讼类型。我国行政诉讼尚未明文确立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仅能以行政履行判决(课予义务判决)与课予义务诉讼相对应。但履行判决与课予义务诉讼难以等同。就我国行政履行判决的运行而言,存在适用对象模糊,作出限度不明等问题,有碍对当事人实施彻底、经济的救济。而从诉讼类型的角度出发,在撤销诉讼一体主义的模式影响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缺乏对履行之诉相关制度足够的考量与关照。本书立足于此,结合我国既有立法基础予以构建或完善,从而引入域外课予义务诉讼制度。 -
清代取保候审研究张本照 著取保候审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至迟在唐代就有了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在清代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其与收禁、管押是清代三种主要的候审方式。它们在司法实践中的关系非常复杂。清代律例有多条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变通适用。取保候审在清代中国台湾地区和四川地区的运行有不同的表现,这反映了区域社会背景对法律运行的影响。所以,在清代法律的研究中,历史学区域社会史的研究路径应受到充分重视。 -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刘维芳 著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曾经在全国上下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学习和贯彻浪潮,也深刻影响了当时人们的择偶观念、婚姻家庭以致社会习俗。2020年是这部法律颁布70周年纪年。本书通过对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和实施具体背景、经过、效果及历史变迁等内容的系统梳理,在全面系统展现这部法律从制定到贯彻实施历史全貌的同时,也勾勒出新中国建立七十多年来婚姻立法的历史演进和发展变化,阐释了婚姻立法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百姓生活的互动关系。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1950年《婚姻法》制定的历史背景。第二部分是1950年《婚姻法》的制定和颁布,主要阐述了婚姻法制定的经过及其该法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1950年《婚姻法》贯彻实施的进程及方式,主要阐述了该法贯彻实施的经过及其中的典型案例。第四部分是对1950年《婚姻法》贯彻实施效果的评价,具体阐述了该法贯彻实施的成效及问题,以及对1950年《婚姻法》的总体评价。第五部分是对该法改革开放之后被修订以致废止的历史变迁的考察。具体阐述了1950年婚姻法最终被修订及《婚姻法》最终被废止的历史变迁。 -
法治政府要论暂缺作者本书稿是《法治政府建设要论丛书》系列中的单本,本书对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党建设,民主、责任,服务、廉洁、效能政府建设,政府法治民主化之间的密切联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全书共分为九章,分别从法治政府的意涵?渊源?价值、类型?比较?借鉴、原则?法则?伦理、制度?体制?机制、权力?权能?权限、行为?程序、责任、授权?委托?职能转移、协助?协商?联合行政和委外?合作?协同治理九大方面阐述了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问题。 -
中国民法典编纂与民法基础理论王利民 著民法精神是民法规范的社会精神,是市场经济与人本社会的基本秩序价值与规范意识。民法精神作为以人为本和反映人的主体地位的法律精神,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法治精神。民法精神既是人本社会自主构序的法治能力,又是社会秩序形态的法治化,具有法治文化的根本属性。 民法精神的基本内涵:人性自然精神;人格平等精神;利益均衡精神;行为理性精神;权利保护精神;社会自律精神;公序良俗精神;公平正义精神。 民法精神的基本特征:人本社会的生态精神;主体意志的行为精神;实践理性历史传统的民族精神;市场经济的规范精神。 没有民法精神,就没有法治精神和法治社会;民法精神的缺失,是社会和法治的根本缺失!走向法治社会,从培育和弘扬民法精神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