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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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文集陈顾远 著《中国婚姻史》早在民国年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婚姻为社会现象,同时又为法律现象,社会学家及法学家均重视对此问题的探讨。《中国婚姻史》兼顾此两种视角,本书可谓是现代中国婚姻史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 陈顾远先生广泛涉 猎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许多领域,在讲授相应课程或从事相应立法工作之余,撰写《中国婚姻史》。该著作在民国时期和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学术教育界发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婚姻史》(1936,商务)一书,被日人翻译为日文,于1940年在山本书店出版,为中国学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译为日文在东洋传播者,为日本学者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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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基层社会治理丛论刘志松 著对于中国古代而言,尤其是从秦汉以降,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形成使得历代王朝中央都必须慎重考虑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先秦三代地方社会治理体制以“封诸侯,建藩卫”为核心。秦至汉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建立,中央之权集于皇帝,地方之权集于中央,王朝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逐渐萎缩,国家与民间精英的联合成为中国古代地方社会治理的成功模式。宋代以后,各种民间精英组织逐渐形成,他们参与到地方社会治理的场域中来,形成了与国家权力的联合。本书以系统观为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基础,对宋代以后,主要是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安好专题进行讨论,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模式正是通过社会系统的信息交换方式实现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形成了一个自耦合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三个子系统——权威、规则、模式——这一系统自洽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宏观的思路,如果要深入探讨乡土社会系统内部的耦合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就要寻找一种能够普遍适用于各子系统的研究模型。本书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对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模式进行宏观概括,然后从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权威体系、规则体系和运行模式体系进行多维度的探讨,最终通过对在传统基层社会之中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反馈关系的各种样态及实践成效的考察,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善治的方案。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意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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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史学刊张生,王帅一 著《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集刊内容涵盖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等法律史学科的各个分支,间或旁及法理学、部门法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法律史学得以滋养的学科领域。本书是总第16卷,旨在反映法史学科的新探索,展现法律文化研究的多彩景观,评析学术作品,介绍法史学界前辈学人,以激励后学,传承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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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杨晓宜 著书稿主题为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以“法典行用”与“断案场域”为分析视角,结合各类司法案例为研究素材,详细分析、探讨每个案例中面临的多元情境,讨论唐代法典体系下的理想秩序、断案场域与“法”的运用,以及司法官员的法律见解与变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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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韩丽雯 著清朝末年是清廷专制政体崩溃的前夜,是古今思想变迁、政体转型的关键时期,更是东西方思想文化激烈交锋、互相影响的迅猛发展期。本书以民权和法治为中心对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以西方政体、民权和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及其于19世纪后期在中国的移植为研究背景,系统性地梳理了民权和法治思想在中国的演变,并通过对清朝末年立宪人士关于君主立宪的政体构想、革命人士关于民主共和的政体构想以及清政府官员关千政体选择的思考和实践的比较研究,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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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潘萍 著在“王道平”的治理秩序观和“维齐非齐”伦理正义观的影响下,传统中国司法理念是“平”,内蕴“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等与不等的辩证变动”三原则。作为传统中国司法理念的“平”不仅贯彻于国家律法、诉讼制度、司法人员培养等方面,还被落实在民事、刑事司法实践中。中国传统司法理念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文明的重要表现,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同时,对于当前司法裁判过程中如何处理民众的正义观念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情、理、法之间的关系等,以达致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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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请求权原论孙山 著本书以法益取代权利作为全部立论的基础,将法益按其类型化程度不同区分为绝对权、相对权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以此整合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民法理论体系;在大陆法系的大背景下以法益的区分保护理论来诠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通过三元规范理论解决成文法的稳定性与司法所追求的灵活性间的冲突;通过比较法和历史考察的方法明确请求权制度的功能与运作机理,剖解物上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二者概念的差别所导致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难点,在中国语境中借鉴物上请求权制度,在明确权利对象与客体之间区别的前提下界定知识产权对象的特征,配置相应的请求权,提出合乎中国实际、适于中国发展的请求权制度的规范设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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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刑法导论埃里克·希尔根多夫 著,王芳凯 译虽然人们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在疾病与生死面前总是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这也就决定了人们必须将医疗刑法置于国际刑法科学的视野之下,必须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宝贵经验。有鉴于此,希尔根多夫教授《医疗刑法导论》一书的出版恰逢其时!《医疗刑法导论》是一部“技道并进”的主题式教科书。于“技”而言,本书以高度浓缩的篇幅、清晰的体系以及形象的图表为读者提供了一幅关于德国医疗刑法的全景图。在篇幅、体系和内容的平衡上,本书可谓是主题式教科书的典范。就“道”而论,希尔根多夫教授并无意提供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标准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和实务工作者对医疗刑法的核心议题进行法律与伦理思考。读者在本书中可以看到医学与刑法学之间的光影交错,科技与法律、伦理之间的力量博弈。 现在,就让我们开启一趟关于医疗、刑法与伦理的思想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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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时代的公共财政监督刘剑文 著财税宪制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财税法律体系中,以税收法治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制度、以预算法治为主体的财政支出制度、以财政监督为主体的财政控权制度构成了财政法治最核心的基本框架。在这之中,以财政监督为中心的财政控权制度是廉能政府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本书积极提炼和倡导财政控权理论,结合实践进行交叉研究,以国际比较、中国语境和法治路径建构作为逻辑主线,探讨公共财政监督的法律理念、基本规则和中国公共财政监督法治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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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与权威金韬 著约瑟夫·拉兹是当代西方世界*著名的法哲学家之一,其论著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也有着深远的影响。本书结合多个学科的理论资源,全方位、系统性研究拉兹的法律规范性理论。本书穿梭于拉兹的各类文本之间,详细解读法律规范性理论的两要素———“理由论”和“权*论”,完整展现法律系统“理由—权*—理由”的规范性结构。本书还阐释了该理论的重要意义,探究该理论与拉兹所主张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形式法治理论、自由主义至善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