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变革1陈亮,张光君 著“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人工智能时代为所有法律人提出新课题,为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新任务,也为法学学术繁荣提供新机遇。 本书涵盖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的未来”“面向数据社会的法学发展与研究”“用知识图谱构建法律人的超级大脑”“人工智能的社会影响”“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智慧环保与‘互联网+政务’”“人工智能与行政法的改革”“网络侵权与民法典的制定”“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保护”“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网络信息技术、网络大数据与网络空间安全”等重大议题,反映出人工智能与法交叉的前沿理论及新潮思想。 -
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与实践问题研究马明飞 著大自然在其演进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蔚为壮观的自然遗产,这些自然遗产形式各异、姿态万千。本书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采用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了自然遗产保护国际、国家立法的缺陷,以及自然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困境,论述了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
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泮伟江 著《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分为三编:“上编: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中编:法理学与中国社会的功能分化”,“下编:系统论法学的理论谱系”。本书主要围绕中国法律转型过程中所遭遇的一些法理学领域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在转型时期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基本问题,着重吸收和消化德国法社会学大家尼克拉斯?卢曼的系统论法学理论,围绕着“如何理解现代社会”“现代社会中法律的功能”“宪法在法律与政治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法理学的学科定位和基本方法论”等核心关键问题展开论述。 -
法治城市研究陈焱光,邹爱华,夏雨 等 编《法治城市研究(第3辑)》共分为五个专题,收录论文16篇在该领域有深入研究的学者专家的近期新、前沿的研究成果,其文章以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目标为导向,重点关注社会治理理论、城市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保障、互联网时代城市治理的热点问题,以及城市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医疗、城市立法保障等领域的问题,既有立法和制度完善等较宏观层面的探讨,也有具体问题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快速城市化,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建言献策,为城市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刑事笔录证据研究宋维彬 著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笔录证据这一法定证据种类,但对于笔录证据的适用规则却疏少作出规定,导致笔录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给我国刑事诉讼带来了一系列危害。理论界虽然有关于笔录证据的研究,但研究内容处于起步阶段,笔录证据的诸多理论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本书对笔录证据进行了本体认知,分析了笔录证据的证据地位,比较考察了国外笔录证据的适用边界,在对展示型笔录证据、确认型笔录证据、行为型笔录证据进行分别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传闻规则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构建了笔录证据的证据能力规则。 -
法治论坛广州市法学会 著《法治论坛(第58辑)》包括“疫情与法治专题”“实务研究”“案例分析”“法谈法议”等内容,对当前的一些实务及学术范围内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书包含《国家及广东省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法检视》《网络谣言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防疫执法的“实体公正”审查思路》《区块链智能合约的法律性质》《依法规制“刷单”虚假交易行为》等关注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应对策略的文章。 -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龚廷泰 著以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其制度设计的人民主体性、价值依归的人民需求性和法治发展的人民实践性的鲜明特征,贯穿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之中。为了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意义,本书坚持中国立场、世界视野、文化时空、辩证思维的方法,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内涵、理论依据、现实基础、实现机制、建设路径和中西法治文化融通创新的一般规律,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了全景式的研究。 -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法理检视与策略调适张富利 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要坚持集体所有制这一根本制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又要激发市场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满足农民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对此,应在渐进式改革导向下农村地权变革进行策略调试,在此背景下,旨在回应现实需求、推进农地流转的“三权分置”改革应时而出。“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中,其很重要的核心功能是将原来并不具有经济属性的农地承包权价值化,将具有强烈身份色彩的农地承包权转化为个体所占有集体所有权份额的权利。 -
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尹华广 著《“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枫桥经验”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政法思想与“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枫桥经验”基层矛盾的化解、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相结合视野下的“枫桥经验”、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枫桥经验”等内容。二是对“枫桥经验”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派驻检察室”、“枫桥式司法所”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枫桥经验”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枫桥经验”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与调解、“枫桥经验”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枫桥经验”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
人身危险性评估崔海英 著出于对危险评估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双重关注,本书选取在北美应用广泛、信效度俱佳的少年评估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作为评估工具,采用深度访谈未成年犯、专业工具评估、单独访谈管教民警、查阅档案资料、数据统计与分析等研究方法,以未成年犯管教机构的112名未成年犯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通过探索人身危险性评估在未成年人违法中的应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危险评估理论的研究及体系建构,从而形成系统有效的未成年人危险评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