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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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理性赵玉意 著伴随涉环境投资争端的频繁出现,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环境问题凸显。投资者、东道国、仲裁机构对环境问题立场不一。规制环境问题的国际环境条约软法的总体属性,将导致法律适用阶段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被弱化。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环境问题可归结为事实认定中和法律适用中的环境问题。事实认定中环境问题的核心在于确立争议措施是否为环境措施,法律适用中环境问题的核心在于确立投资条款与环境条款的适用关系。国际投资仲裁中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对中国的重要启示在于,中国应当加强国际投资法中的环境规制。 本书是作者对国际投资仲裁中环境问题的一些思考与展望。概言之,以已有的投资仲裁实践为基础,运用国际规则关系、条约适用及其解释理论,研判投资仲裁中环境问题的未来走向。 -
公司金融法律原理艾利斯·费伦,何禄赞 著,罗培新,沈志韬 译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关系如何? 公司金融理论试图解读的是,公司对于影响投资决定的种种财务约束条件是如何破解的。破解过程运用了花样繁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赋予持有人对公司资产享有不同权利。该领域近期的研究文献,一方面准确地揭示了法律机制是如何影响着公司金融,另一方面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变予以了精确的梳理。在解释公司作出的与资本结构相关的选择时,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本书结合公司法、资本市场监管和商法等方面的内容,使读者对金融交易的相关法律和监管问题有更深刻的了解。本书基于金融经济学家在理论和实务工作中的见解,从法律的角度对英国公司融资结构和资本市场的关键因素进行了研究。作者在交易和监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既保证了作者能够开展全面的学术探讨和批判性思考,也保证了作者能够准确把握文本和实践中法律原则与规则之间的联系。 -
生命伦理问题的国际法规制研究郝静 著现代生命科技发展迅猛,尤其涉及人类健康的生命科技的发展引发了诸多生命伦理问题,给国际社会和当代国际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生命伦理问题国际法规制的形成是国际社会应对生命伦理问题规制危机的典型例证。本书以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为基础架构论述了国际法对生命伦理的规制,需要区别于自然法的自然权利的学说,放弃对人类理性的完全依赖,充分尊重伦理多元化的现实,尊重人的权利和人的多样性,从而探求国际法上的底线生命伦理规范。 -
侵权公平责任论王竹 著《侵权公平责任论: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立法与司法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是“总-分”结构,首编“侵权公平责任总论”是全书的总论,后四编是分论展开。《侵权公平责任论: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立法与司法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不仅对公平原则的性质做了准确的定位,提出了其适用的限制条件,防止了其可能被滥用的倾向,同时对侵权法另外的两个归则原则与公平责任的关系作出了精彩的论证与解读。《侵权公平责任论: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立法与司法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引用的文献和分析的案例截止到2020年年底,期待未来能够更新引用重要参考文献根据《民法典》修订后的新版,以期共同推动侵权公平责任领域的研究。 -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著本书通过知识产权律师的视角,从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地理标志、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以及商用化八个板块展开,全面汇总2020年度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新发展。全书各板块以新法观察、典型案例、和重点关注的体例展开,也对重点议题进行理论探索。 -
法哲学导引拉德布鲁赫 著本书是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的*一本专著,也是其生前*后一本法哲学论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学任教的法哲学课程记录稿修订而成。如果说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学》依然浸透着浓厚的实证主义与相对主义色彩的话,那么到了《法哲学入门》中,以正义和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法倾向则占据了上风。由此所引发的一段“学术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向至今仍然争论不休。无论如何,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册子是其一生法哲学思考的盖棺定论之作,论域涵盖了法律科学的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与效力、法与其他文化形式(社会规范)的关系、主要法律传统、法的分类、法律科学的新思潮、法的历史哲学、法美学以及当代法哲学的重要问题。考虑到书中一些未能尽展之处,中译本除了《法哲学入门》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个附录,收入了拉德布鲁赫于1934—1948年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 -
数据驱动型竞争异化风险的法律防控研究熊春泉,聂佳龙 著防控数据驱动型竞争异化风险进路是大数据算法设计防控进路与消费者个人数据产权防控进路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数据驱动型竞争异化风险的法律防控研究》提出了实现前述防控进路的具体法律制度设计。国内相关网络竞争研究并不包括数据驱动型竞争,该书立足于原创性的思考,研究的是国内网络竞争中的空白领域,对推动该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作用。 -
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理论与实证研究秦红嫚 著本书从监护实体法和冲突法两个层面分析监护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两条主线贯穿整个研究内容。在分析法律适用之前,本书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梳理了监护制度,揭示了监护制度的新发展及其法律冲突的具体表现。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本书梳理解决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及适用过程中的一般问题与适用方法,分析法院地法、属人法和有利原则的关联及利弊。由此同时,本书理论与实践并重,不仅强调监护制度的理论研究,还注重分析监护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实体法层面,该书除研究监护制度的一般内容外,还着重解读和分析我国监护实体法的新发展,归纳总结现有立法的利弊。在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探寻冲突法与实体法的协调路径,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有关监护和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理论研究成果。在冲突法层面,不仅分析现有规定,还收集了大量新近案例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总结现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有关涉外监护法律适用实证研究的空白,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效果。尤为可贵的是,本书通过研究意思自治原则对监护法律适用的影响,提出在我国现有监护立法基础上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在涉外监护中选法;对同性婚姻以及跨国代孕中未成年人子女的保护,主张同性婚姻以及代孕行为的违法性并不必然导致结果的违法性,倾向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等合法权益;提出对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人监护分别制定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考量因素,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这些见解为我国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意见。 作为研究结论,本书分别从实体法和冲突法层面对如何完善我国涉外监护法律制度提出了系列建议。就实体法而言,作者提出在婚姻家庭法中细化监护具体内容,或者在不改变现有立法的前提下通过司法解释等途径完善我国现有监护制度的不足,包括采取列举式为主、概括式为辅的方式明确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人监护的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的具体内容;明确监护与抚养、赡养的关系;细化监护与抚养、赡养的具体义务;完善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的相关内容,加强老年人监护立法;同时考虑对特定的身体残疾成年人适用监护制度;采用“正面概括和反向列举”的立法模式,明确监护人资格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取消按顺位选任监护人的规定;增设监护监督机制等规定。 在冲突法层面,作者提出通过修改立法或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法律适用法》第30条关于监护的范围要与实体法的规定相一致;关于监护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与被监护人的身份有关系,直接将原条文改为“适用被监护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或通过司法解释将此处的当事人限制解释为“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如果涉及监护的具体内容,“当事人”应作扩张解释,理解为“争议当事人”;依据我国法律对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进行判断,考量标准可以参照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监护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发生竞合,优先适用监护冲突规范;结合实体法有关监护与扶养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决定适用监护或扶养的冲突规范;离婚后子女监护和离婚应该分别援引各自的冲突规范确定其准据法。上述立法与司法建议,对完善我国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理论与制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综观全书,其结构合理、资料翔实,提出的观点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监护实体法和冲突法、国内法和国际法、理论与实证研究“脱节”的状况。期待作者能够继续深入研究跨国代孕和同性婚姻中的监护问题、细化完善我国监护法律适用冲突规则的立法建议以及涉外婚姻家庭法中的其他问题。 -
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朱腾伟 著本书对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进行具体研究,不仅考察清政府为应对西方近代化趋势从而在外贸法制方面作出的变革,也探究广州十三行法制中借鉴传统法制所建立的适应近代贸易趋势并体现近代化因素的法律制度,并分析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历史借鉴意义。作者在扎实的历史材料上立论,充分运用法学概念型构清朝广州十三行的法律制度。取材精当,立意明确;既能着眼于宏观法制的体系性纲目大体,又能深入历史细节抽丝剥茧,还原法制当时的内涵意义。 -
网络技术推动下的公司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赵金龙 著互联网开辟了人类社会新纪元,人类从此迈入信息时代。互联网带来的不只是技术变革,还有是理念创新,改变了集体行动运行机制和参与人观念,一定程度上破解集体行动困境。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运营并产生重大影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通过公司法律变革予以回应,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因应网络技术进行制度变革已经成为公司法变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国公司运营中网络技术应用非常普及,电子信息法制化取得一定进步,而公司法在回应网络技术应用方面严重滞后,不利于股东/投资者权利行使、公司治理水准提升以及通过提高公司制度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本书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即互联网技术影响与公司法律变革、公司信息服务电子化制度研究、股东网络投票制度研究、虚拟股东会议制度研究、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研究、电子股东论坛制度研究。本书通过阐述互联网技术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影响,考察典型法域公司法律制度变革实践,就典型制度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公司法因应网络技术应用的制度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持,并就制度涉及提出相应建议,以期有利于我国股东权利保护、公司治理以及国家经济竞争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