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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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推理术崔明磊 著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即美国联邦调查局,是美国人员最为众多、每天面对的案件无数的调查机关。FBI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研究人类的行为心理学,通过观察罪犯或者嫌疑人的活动来掌控各种各样的线索,想要利用这些线索将案件侦破。推理术则是一门必修的课程,一个不懂得推理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FBI探员的。推理术从整体上来说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实际上推理可以分为许多种。《FBI推理术:美国联邦警察破案精华,帮你提高逻辑推理能力(最新升级版)》挑选了十种最为常用的推理术:从哲学之中诞生的三段推理术,像铁链一样紧密的连锁推理术,将理不清的线索集中到一起的归纳推理术,利用相似情况寻找真相的类比推理术。假装某个条件成立的假设推理术,集中攻击错误之处的驳谬推理术,可以分为合成式与分解式的联言推理术,寻找相同与不同的同异推理术,从目标寻找源头的逆向推理术以及利用神态表情的形神推理术,这些推理术都是从FBI多年的办案经验之中总结出来的精粹。 -
逻辑十九讲(美)威廉姆·沃克·阿特金森 著,李奇 译《逻辑十九讲》是美国著名思想家、作家、“新思想运动”之父威廉姆·沃克·阿特金森针对大众读者所撰写的一本逻辑学通俗入门读物。全书从逻辑学最浅显的概念入手,用通俗和生活化的语言,系统、简洁地阐述了逻辑学最基本的原则与思维方式。其中诸如推理、归纳、因果关系、真假命题、是非条件等专业术语,作者都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释,旨在让读者明白逻辑对于日常生活及普通思维、行为方面的价值和意义,并掌握简单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以扩展、提高读者的认识面和认知能力。 -
先秦逻辑范畴研究田立刚 著“范畴”一词的本义产生于西方文化中,它由希腊文“Katego-ria”逐渐演变而来,原意包含种类、类别、等级等多种意思。汉译取自《尚书·洪范》“九畴”,具有种类、方法、范围等含义。在西方逻辑史上,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最早对范畴作了系统的研究,他对客观对象的不同属性进行了全面分析和归类概括,提出了十种最普遍的范畴,即著名的“十范畴说”。近代康德提出了知性范畴的体系,包括四类十二个范畴,他认为范畴不是来源于经验,而是属于先天知性的原则。他们都把范畴看成外延最广的基本概念,即最大的类概念。我国先秦虽无“范畴”之名,但有与上述意义相同的概念,这就是荀子提出的“大共名”和《墨辩》提出的“达名”这两个中国古代逻辑中特有的术语。如果按照现代逻辑学的观点为范畴下定义的话,可以表述为:范畴是人类思维反映一类客观对象的本质属性与普遍联系的逻辑形式,是概念的一种特殊形态,即各种科学体系中的基本概念。各门科学都有特定的一类研究对象,反映该类对象的本质属性与普遍联系的那些概念,便构成这门科学的范畴。范畴反映的总是一类客观对象,所以其外延具有概括性。但却不一定就是外延最大的概念。严格地说,除极少数哲学范畴外,绝大多数的科学范畴均有属种二重性,这种解释与传统意义上把范畴视为外延最广的类概念的理解稍有不同。范畴的作用表现为它的认知功能和方法功能两个方面。列宁指出:“范畴是认识世界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范畴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科学认识的浓缩与结晶。人们一旦用一个简括的语言形式把以往的认识成果抽象、概括为范畴,这个范畴反过来又成为人们思想的基础和创造性思维的工具与方法,指导着人们去进一步追求知识,探索真理。而范畴在人们反复使用的过程中,随着认识的深化和思维水平的提高,其内容和形式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范畴是标志人类认识阶段的里程碑,范畴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便是人类认识史的缩影。 -
心的现象(瑞士)耿宁 著,倪梁康 等 译中国现象学学者这些年来对域外现象学著作的翻译、对现象学哲学的介绍和研究著述,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均值得称道,在我国当代西学研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中国的现象学事业才刚刚起步,即便与东亚邻国日本和韩国相比,我们的译介和研究也还差了一大截。又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此间出版的翻译和著述成果散见于多家出版社,选题杂乱,不成系统,致使我国现象学翻译和研究事业未显示整体推进的全部效应和影响。有鉴于此,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与香港中文大学现象学与当代哲学资料中心合作,编辑出版《中国现象学文库》丛书。《文库》分为“现象学原典译丛”与“现象学研究丛书”两个系列,前者收译作,包括现象学经典与国外现象学研究著作的汉译;后者收中国学者的现象学著述。《文库》初期以整理旧译和旧作为主,逐步过渡到出版首版作品,希望汉语学术界现象学方面的主要成果能以《文库》统一格式集中推出。 -
小逻辑(德)黑格尔 原著,裴瑞雪 译黑格尔认为哲学的目的在于寻求真理,这是一条极艰难的道路,唯有依靠正确的方法(即辩证法)才能顺利前进。批判不可知论。批判抽象的知性概念。强调哲学以绝对为研究对象,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强调哲学与宗教在真理问题上的一致性。强调哲学与时代的联系,但把一切归结到理念上去,露骨地表现出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他认为寻求真理的道路是极其艰难的,但这是一件最有价值的事。要想在寻求真理的道路上不迷途,不陷入虚幻,就必须具有正确的方法(即辩证法),因而只有辩证法才能够正确地规范思想,才能够把握思想的实质。黑格尔认为,正确的方法对绝对精神来说,并不是从外面加上去的,而是绝对精神的一种本性。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最自由、最万能的了,它不受任何限制,一切都始于它而又终于它。这当然只不过是黑格尔的一种唯心主义臆造,企图以神秘的绝对精神来代替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现实的联系。黑格尔认为,在哲学上看不到矛盾的存在,或把矛盾看成是绝对对立的,都是不对的。他认为,不论是概念和事物,没有不存在内在矛盾的,即便是在理智和宗教之间,天赋人权和国家之间,事实上也都有其内在矛盾。对矛盾视而不见或企图粉饰矛盾的人,把矛盾看成是不合理的,豈不知他们的这种看法才是不合理的。另外,黑格尔认为,把哲学与感官经验、法律、宗教,看成是绝对对立的,也是一种很坏的成见。哲学不仅反对感官经验、法律、宗教,并且还肩负着说服他们的责任。哲学与感官经验、法律、宗教的结合,如同和自然,历史,艺术的结合一样,不仅使哲学丰富的自身的内容,并且使被结合的方面也显示出它们是理念的一部分。过去哲学和上述各方面之间的冲突,是哲学自身之过,即哲学失去了它那强有力的思辩能力,自缚在死极的范畴之中。本来范畴是为哲学服务的,结果变成了哲学依赖于范畴。总之,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脱离了它固有的性格,丧失了它应有的作用。黑格尔认为,使哲学陷入死胡同的形而上学,倒也有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消极结果,即它证明了单凭抽象的知识范畴(即形而上学的概念)是达不到真理的。换句话说,只有思辩范畴(即辩证法的概念)才能真正打开真理的大门。黑格尔认为,如果从消极方面来看这种消极结果,便会陷到信仰主义或不可知论的泥坑里去,因为在他们看来,既然有限范畴说明不可无限,可见客观知识是不可能的。黑格尔认为,不可知论是最要不得的一种信念了,因为它可以证明这个,证明那个,就是不能证明真理是可知的。哲学在不可知论者的手里,遭遇着最恶劣的命运。黑格尔认为,为了挽救哲学,必须对过去的哲学进行彻底的批判,因此“小逻辑”比“大逻辑”增加了思想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这一部分便是对形而上学经验主义、批判主义和信仰主义的系统批判,其中尤其着重对批判主义(即康德哲学)的批判。黑格尔认为,反思(即反复思考)是哲学的认识方式,要思考就离不开范畴,问题是用形而上学的范畴还是用辩证法的范畴。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的范畴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它不能充分、正确地把握理念,用形而上学的范畴去把握理念必然要陷到矛盾的状态,象康德关于四种二律背反的证明那样(参看第十八节)。因此,黑格尔的结论是,必须比较高的思想方式来代替较低的思想方式,以辩证的范畴来代替形而上学的范畴。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要求抽象的同一,辩证法要求个体的同一,这乃是两者最根本的差别。他认为,在抽象的同一里要“是”就绝对的“是”,要“否”就绝对的“否”,这可说是最坏的一种同一了,在具体的同一里,“是”与“否”却辩证地联系在一起,可说是“既是又否”。这种具体的同一性乃是理念所具有的。因此从抽象的同一观点(即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对理念(在黑格尔看来即真理)只能是格格不入的。黑格尔用一个浅显的例子来说明抽象的同一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他说假如有一个人自称他相信上帝是天与地的创造主,而另外一个人却孤立地抓住其中的一点加以推论,硬说那个人只相信上帝为天的创造主,而不相信上帝是地的创造主,我们对这个断章取义的人一定会感到奇怪。黑格尔认为,在评论一种哲学学说上也常有类似的奇怪事情,例如以斯宾诺莎的哲学为例来说,如果只孤立地来看他把神仅说的本体而不是主体或精神,以及他强调人与神的区别,确定不能令人满意。可是,假日如我们再注意一下他关于人和本体的关系以及善与恶的区别等观点,那么,我们便会看出他的高尚道德观完全是以对神的爱为原则的,这又不能不对他有所敬佩。应该说,黑格尔这里所提倡的观察问题要作全面分析,不要只孤立地看一个方面,自然是对的,值得重视。但是,他从唯心主义立场出发,对斯宾诺莎哲学所表示的不满和敬佩,却是值不得重视的。黑格尔认为,许多人对思辩哲学的责难,缺乏起码的公正态度,就是由于他们不想认真对待事实,不去作全面分析,而以其主观,片面之见,硬加到思辩哲学身上。黑格尔认为,绝对就是研究哲学的对象,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他强调必须以历史主义的观点来研究哲学,决不可能把不属于古人的思想,便加到古人的身上。这鲜明地表示他的哲学体系是唯心主义的,但同时又贯彻着历史主义的观点。黑格尔认为,哲学和宗教都是意识的一种形态,因此二者实质上是一样的。他认为,只要宗教有其信仰和教义,就表示宗教和真理分不开,因而和寻求真理的哲学也就分不开。他反对从形而上学观点出发,把哲学与宗教看成是互相排斥的,或仅仅看成是一种外在的联系。他更反对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宗教可以不要哲学,而哲学却不可没有宗教。黑格尔认为,哲学和它的时代是分不开的,并且是为看满足时代需要的,至于哲学能否实现这一任务以及实现到何种程度,这要看哲学能否真正提示理念以及它所揭示的程度了。 -
耶拿体系1804-1805(德)黑格尔 著 杨祖陶 译《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形成史中的第一个哲学体系,是研究黑格尔哲学思想发展的极其重要的著作。这是黑格尔在1803年撰写的三部“体系草稿”之一,即《逻辑,形而上学,自然哲学》,是最具代表性的。尽管本书遗留下来的是一份残缺不全的手稿,却具有两方面的意义:1.《耶拿逻辑》提出的“逻辑学”雏形对于未来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建立有重大意义,成为6年后分三卷出版的宏篇巨制《逻辑科学》(大逻辑)的理念和雏形。2.《耶拿逻辑》提出的“绝对精神”概念对于未来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性质和建构有重大意义;即在本书的“形而上学”部分首次明确地提出和完满地论述了黑格尔未来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组成的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绝对精神”。这两方面标志着黑格尔在摆脱谢林、走自己独立的哲学道路上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对于黑格尔哲学的研究者来说,这是一部不能、也不应绕过的重要著作。是了解黑格尔成熟时期的著作及其与康德、费希特、谢林的主要著作的关系的关键性著作。 -
推类与中国古代逻辑张晓光 著推类,在中国古代是被广泛运用的逻辑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它既是文人学士普遍采用的艺术手法,又是思想家们用于建构理论体系的主要方式。本书以中国古代先秦时期的地理、历史、文化为背景,主要考察了汇集中国古代先民深邃、幽微智慧的《周易》,和儒、墨、法、名等思想家们的推类思想。推类是中国古代逻辑主导推理类型。它的表现形式是“假物取譬、引喻察类”。它所探讨的推理形式始终与其思维内容结为一体,所阐发的逻辑思想始终与政治伦理观点相结合,体现出中国古代逻辑的特殊性。 -
黑格尔的逻辑学(日)松村一人 著,韩树英 译作者松村一人是日本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东京大学文学部哲学学科毕业,曾任法政大学教授,从上世纪30年代起就在日本几场哲学论战中崭露头角。他的这本《黑格尔的逻辑学》著作,是在二次大战中写成,在战后才出版的。它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对黑格尔逻辑学进行的系统分析,视野广阔,细致入微,提出的一些新问题和见解,比起当时可以见到的一些苏联学者的有关介绍性论文,有过人之处。 -
逻辑、认识论和方法论(荷) 范本特姆 著,郭佳宏 等译“逻辑之门”是当代世界著名的逻辑学家约翰·范本特姆经典著作的中文翻译。丛书收集了他的经典论文和主要专著,其涵盖的主题有:关于信息、进程和智能互动的模态逻辑:自然语言中范畴语法和量词语义的逻辑;逻辑与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和博弈论之间的相互影响,等等。丛书展现了现代逻辑作为数学、哲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等学科之间媒介和催化剂的新视角。从历史的角度看,逻辑是哲学的一部分。因此,逻辑学家们做的任何工作都是哲学。当然,许多数理逻辑学家否认这一说法,认为逻辑是数学,甚至是应用数学的一部分。本卷通过对逻辑常项、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和逻辑哲学等主题的探讨,展示范本特姆多年来对逻辑学作为交叉学科的认识和理解。正如他在书中指出的那样,若把逻辑学看做是关于它自身的一门学科,它不但同哲学和数学有很多联系,而且还同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甚至是现在热门的认知科学有很强的联系。它可能并不是一个大的学科,但它所涉及的范围,在原则上讲遍布大学的各个学科。逻辑有它自己的历史及其内在和外在的规律演化,本卷为此提供了丰富的实例和深刻的理论探讨。《逻辑、认识论和方法论》适合从事逻辑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和认知科学等研究和学习的师生阅读,也适合从事其他逻辑相关学科研究的相关人员参阅。 -
笨蛋!重要的是逻辑!(美)梅森·皮里(Madsen Pirie) 著,蔡依莹 译逻辑学上,谬误(fallacy)是指推理方式不当的论证,通常是因为概念的误解误用或论证思路于理不合。谬误通常是无意中的误用,但也有人利用谬误赢得争论、说服他人。《笨蛋!重要的是逻辑!》介绍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75种逻辑谬误类型,并将这些谬误分为五大类,包括一类形式谬误及四类非形式谬误。对于每一个谬误,作者都从逻辑学的角度准确地分析了其发生的原因,然后结合多种有代表性的案例和对话,展现此谬误在实践中的具体发生情境。案例来源广泛,包括具有代表性的日常对话、学术论辩、政治论争和媒体讨论等情景。每个案例后,还附以作者层次鲜明的理论分析和幽默犀利的点评。本书叙述角度独到,语言诙谐机智,展现了思维逻辑与语言魅力之间严肃而奇妙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