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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

作者:陈景辉,王锴,李红勃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4-01

ISBN:9787562038887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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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理论法学”一词,本为传统法学体系中固有之概念,其相对者为“应用法学”。其间得以区别的关键,在于二者与法律实践关系之远近。所谓理论法学,所涉学科均与法律实践较远,并不直接关注法律之运用;或者即使关注,也仅以理论化之方式加以解释和说明,并不决定具体诉讼两造的胜负与其中权利、义务的(再)分配问题。与此相反,应用法学则在领域区分的角度上,进一步延展出民法学、刑法学等实体法领域与相互配套的诉讼法学等程序法领域,以便在将特定纠纷做类型化处理的基础上,给出本领域内的解决方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理论法学由此变成纯粹的抽象思辨,因为其所带来的理论思考,仍为反省特定法律实践或者法律纠纷的解决举措,提供基础性的准备。正因为如此,台湾地区法学界才有“基础法学”之概念。不过,台湾所谓之“基础法学”,以法理学与法律史学为主要内容,并不涉及宪法学,而是将其与行政法学同样纳入“公法”之领域。于学理而言,此种做法实为妥当之举。然而,考虑中国大陆宪法司法化渐趋式微之具体情形,以及宪法原本即扮演其他部门法体系之基础的角色,从而是了解其他部门法体系之先决条件,因此将其同样纳入理论法学之范围,即具有特定阶段的合理之处。同时,就教材体系而言,由于法学的日益专业化,是否能够通过专业考试的选拔,已经成为评价法科学生是否培养成功的关键指标。当然,这并非说明,是否通过考试是唯一的标准,但将其作为核心标准之一当无疑问。然而,由于各学校所使用之教材内容与水平上参差不齐,缺乏相对稳固的理论体系,更对考试极为不利。因此才有必要编纂体系明确、便于考试之教材的必要。职是之故,本教材遂以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与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纲要为宗,集合学界之基本理论共识,以确定知识体系;以各种考试之典型例题为要,明确重要知识点,以提供备考之使得。
作者简介
暂缺《理论法学》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法理学编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概念的争议
  第二节  法的形式特征
  第三节  法的作用
 第二章  法律价值
  第一节  法律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价值种类与价值)中突
 第三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律规则
  第二节  法律原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渊源的概念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
  第三节  非正式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五章  法的效力
  第一节  法的效力概述
  第二节  法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  法的空间效力与对人效力
 第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法律关系客体
  第五节  法律事实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责任竞合、归责与免责
 第八章  法律的动态过程
  第一节  立法
  第二节  执法与司法
  第三节  守法与法律监督
 第九章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法适用的目标
  第二节  法适用的步骤
  第三节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第十章  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推理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推理的种类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第十二章  法律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发展
 第十三章  中国法的发展
  第一节  法的传统
  第二节  法的现代化
  第三节  法治理论
 第十四章  法律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法与经济
  第三节  法与政治
  第四节  法与道德
  第五节  法与宗教
  第六节  法与人权
第二部分  宪法学编
 第十五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宪法的功能与作用
  第五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
  第六节  宪法规范
  第七节  宪法效力
  第八节  宪法修改
  第九节  宪法解释
  第十节  宪法实施保障
 第十六章  国体与政体
  第一节  国体
  第二节  政体
 第十七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十八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十九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章  立法法
  第一节  立法权与立法程序
  第二节  立法审查与立法裁决
  第三部分  法制史编
 第二十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第二节  英美法系
  第三节  大陆法系
附  中西法制史之最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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