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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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造型与场景设计王淑敏 等 著《动画造型与场景设计》是关于动漫设计专业的基础教程,主要包括动画造型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和动画运动规律三大部分。书中较详细地阐述了动画造型、场景设计及与动画运动规律等技术方面的相关理论及其训练方法,这些都是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对于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
浙江影视产业与影视文化新探王臻 著王臻编著的《浙江影视产业与影视文化新探》首先立足于中国文化产业政策,论述文化产业政策转向下的影视产业政策变化,择取金鹰奖易主背后的文化因素、动漫产业的“杭州模式”、浙江民营电影产业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关系等课题,有的放矢地做了梳理和分析。其次,进一步阐述分析了新时期浙江电影产业,对浙江电影因素、浙江青年电影节的定位、与浙江相关的几部青年电影作品做了独到的剖析。再者,联系电视剧、电视栏目和历史人文纪录片来探讨浙江电视与纪录片的特点,所谈之观点真诚犀利,不乏新意。本书条理清晰、叙论结合,既讲文化产业、影视文化,又有不少对具体作品的读解,对了解浙江文化产业和影视创作具有一定的启发和现实意义。 -
青少年品牌传播策略于潇 著《青少年品牌传播策略:基于社会化媒体的研究》是一本研究关于青少年的品牌信息接触习惯和消费心理特点的作。全书将运用定性调查、定量调查、文献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社会化媒体的品牌信息传播与青少年人群品牌价值观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社会化媒体平台针对年轻人群的品牌传播策略和执行管理策略,以提升品牌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品牌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 -
沉迷与抵抗方玲玲 著以“迷”与“反迷”的行为特征与群体结构为研究对象,并将其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与媒介消费现象,深入探讨新媒体空间的信息传递方式及其对“迷”行为的影响,特别关注“迷”与“反迷”群体的形成过程、“迷”行为与新媒体消费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文化生产过程中的积极与消极意义。 -
大银幕上的斯蒂芬·金[英] 马克·布朗宁 著美国恐怖小说作家中有斯蒂芬·金,就像中国武侠小说作家中有金庸一样,两者都是巅峰人物,其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斯蒂芬·金是当今世界上读者多、声誉高、名气大的美国小说家,在美国及欧洲,他的名字几乎是妇孺皆知。金的每部小说发行量都在100万册以上,在80年代美国畅销的25本书中,他一人便独占7本。自8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小说类上斯蒂芬·金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因此,他被青年一代奉为“恐怖小说之王”。1976年,史蒂芬·金首部小说《魔女嘉莉》被搬上了大银幕。“嘉莉”这个起初不被作者看好的小女孩,在成为斯蒂芬·金写作事业的转折点之后,又引领他走向了影视改编的领域。在《大银幕上的斯蒂芬·金》一书中,作者马克·布朗宁解决了为什么改编自畅销书作家的电影会比其他改编电影更加成功这一问题。由其小说改编的电影作品中,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赎》在IMDB被超过40万以上的会员选为250佳片中一名,并入选美国电影学会20世纪百大电影清单。同样是监狱题材的《绿里奇迹》1999年也获奥斯卡金像奖提名。另外还有不得不提的《闪灵》,它由斯坦利·库布里克这位“天才的混蛋”拍竣,并成为了史上最经典恐怖片之一。 -
电视广告叙事与批评孙会 著;丁俊杰 编电视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叙事方式,表达了产品、企业的信息或理念,以此达到促销或说服的目的。《电视广告叙事与批评》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对电视广告的叙事文本要素:叙事主体、叙事情节、叙事内容、叙事话语以及由此所构成的一种与受众交流的机制体系进行探讨。电视广告叙事中的聚焦、时间及互文性等问题既呈现出一般叙事模式的特点,又反映出自身的叙事特色。《电视广告叙事与批评》在对这种叙事文本的解读中,通过大量的电视广告实例,对诸如意识形态、符号学、审美及社会文化方面进行批评,同时对电视广告中意识形态产生的文化背景、品牌符号中的意义建构、受众审美心理的分析及社会文化批评的价值等问题提出看法。 -
编剧理论与技法陆军本书的特点是偏重对创作技法的研究,文中较多地注入了自己的创作感受。本书的研究方法与目的是:从总结、归纳、探讨小型戏剧的文本写作技法切人,进而系统地介绍戏剧的编剧理论与技法,用以指导戏剧学院学生与一切从事或爱好戏剧创作的专业与业余的剧作者学习、熟悉并掌握编剧技巧。 -
戏曲写作教程宋光祖全书由戏曲写作的理论与技巧研究、戏曲写作的剧例研究和戏曲写作的教学研究上、中、下三编合成。其**的特点是谈戏说艺论写作,密切联系当代戏曲文学走向,引人入门得法而又发人断想频出。 -
戏剧小品剧作教程孙祖平本书共十章,内容包括:源远流长、构造特征、情境张力、情节过程、结构模式和形象造型等。 -
电视综艺节目的版权客体界定及侵权界定欧阳宏生 等 著电视综艺节目的版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热点问题。随着电视综艺节目版权贸易的飞速发展,在巨大经济利益地驱动下,欧美跨国传媒公司纷纷投入巨额资金从事相关研究。为了保证自身的*大利益,跨国集团将会推动其政府运用贸易谈判的手段,将相关研究结果转化为贸易条款,设置电视综艺节目版权贸易的知识产权壁垒。中国电视行业及中国政府应及早做好相关准备,以争取在谈判中取得较为合理的侵权界限,使之有利于我国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围绕侵权界限的界定,《电视综艺节目的版权客体界定及侵权界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电视综艺节目的实质性相似做出界定。其次,分析我国电视业界的综艺节目创新资金条件和研发能力。第三,分析欧美主要版权出口国的侵权容忍底线。《电视综艺节目的版权客体界定及侵权界定》的内容对于我国电视版权贸易领域来说,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