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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红楼梦

作者:(清)曹雪芹,(清)高鹗 著,查波 改写

出版社:黄山书社

出版时间:2009-09-01

ISBN:9787546103099

定价:¥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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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红楼梦(彩绘注音版·超值版)》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书中刻画了众多人物形象,尽管他们的生活境遇和理想追求各不相同,他们的爱与恨、痛苦与欢乐也呈现不同的情节,但他们的悲剧命运却是相同的。作者用炉火纯青的笔法,塑造出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的艺术典型,他们已家喻户晓。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在世界文学宝库中也是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朋友加强艺术修养的良好读物。
作者简介
  曹雪芹(1724-1764),名,字芹溪,又字芹圃,雪芹是他的号,属满洲正白旗。曹家从清代初年起到雪芹这一代止,是一个“百年望族”。康熙二年(1663)清王朝设江宁织造,这是一个财赋要职,其第一任就是雪芹的曾祖曹,此后父子兄弟相次继任,一共约60年。康熙帝非常信任曹氏父子,他在位期间五次南巡都以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到雍正初年,雪芹大约四岁的时候,其父曹因与宫廷斗争有牵连,被免去江宁织造;过了一年,又被抄家。待到乾隆继位,曹得赦宥,起用为内务府员外郎,家道稍稍复兴。到雪芹二十岁刚出头的时候,曹家再次遭到重大打击,从此这个“百年望族”就一败涂地了。势败家亡之后,雪芹流落在北京西郊,住着破房子。他善画,只能靠卖画来维持终年吃粥的生活。乾隆二十八年(1763)秋冬之间,雪芹的唯一的儿子病死,他因伤感太甚,于这年除夕那天病逝。《红楼梦》就是这期间写的──他只写了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是高续写的。高鹗(约1738~约1815年),清代文学家。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别号“红楼外史”。汉军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熟谙经史,工于八股文,诗词、小说、戏曲、绘画及金石之学亦颇通晓。诗宗盛唐,词风近于花间派,论文则“辞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诚”,强调以意为主。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为顺天乡试举人。六十年进士。历官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嘉庆六年(1801年)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由侍读选江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升刑科给事中。在任以“操守谨、政事勤、才具长”见称,为官两袖清风。
目录
第一回 石头与绛珠仙子转世
第二回 林黛玉初进贾府
第三回 贾雨村胡乱断案
第四回 宝钗进京黛玉含酸
第五回 可卿病逝凤姐揽权
第六回 题大观园宝玉显才
第七回 元妃探亲钗黛献艺
第八回 宝玉贪玩袭人规劝
第九回 读《西厢》宝玉表心迹
第十回 黛玉葬花叹身世
第十一回 叔嫂中邪宝玉显灵
第十二回 宝玉蒙冤挨毒打
第十三回 秋爽斋雅赏结诗社
第十四回 刘姥姥进大观园
第十五回 变生不测凤姐泼醋
第十六回 柳湘莲怒打呆霸王
第十七回 呆香菱苦心学吟诗
第十八回 芦雪庵连句赏红梅
第十九回 试宝玉紫鹃言离别
第二十回 寿怡红群芳夜开宴
第二十一回 恨薄情尤三姐殉情
第二十二回 狠熙凤尤二归地府
第二十三回 听谗言夜检大观园
第二十四回 庆中秋赏笛觉悲吾
第二十五回 悼晴雯宝玉夜撰文
第二十六回 俏香菱蒙冤受屈
第二十七回 宝玉入学黛玉惊梦
第二十八回 杯弓蛇影黛玉绝食
第二十九回 赏海棠宝玉失通灵
第三十回 林黛玉香消玉沉
第三十一回 金玉良缘一场空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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