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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导论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

作者:刘星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0-01

ISBN:9787503674297

定价:¥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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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属于导论。既然是导论,叙述也就不可避免地“有所选择”。这意味着本书不会也不可能全面地分析讨论西方法律思想。严格地来说,没有哪位学者可以全面地分析讨论,因为西方法律思想的内容浩如烟海;即使是就其中一个领域,比如以刑法、民法等部门法为标志的法律思想的对象,内容也是十分庞大的,几乎无法全面地分析、讨论。因此,选择既是明智的,也是无可奈何的。本书分析讨论学界一般认为的比较重要的西方法律思想,当然,主要是围绕法理学或说法律哲学而展开的法律思想。作为导论,本书的另外一个企图在于,不仅讨论“说了什么”,而且讨论“为什么这样说”。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都能理解,知道了“为什么这样说”会是更有意思的、更有启发的、更为具有挑战性的;对于开拓研究、学习的思路也是更为有益的。这就如同看到一个人站在一个位置上,假设仅仅知道他就在这个位置上,而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走来的,那么,观看者未免总会有些头绪不清甚至趣味索然的感觉。当知道他是从哪里走来的,而且知道还有另外的路线可以到达同样的位置,显然,观察者会兴趣大增,就会展开许多有意思的思考和“追寻”,从而进人一种真正的“观看”。在这个意义上,本书特别在“为什么这样说”作出了一些努力。当然,这也是上面提到的“增加本书作者的某些讨论,进而具有一些理论分析的色彩”的一个具体说明。 本书的基本内容曾经以《西方法学初步》为名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隔近十年,发现其中还是存在许多令人不满意的地方,需要修订。因此,在本书中,我做了较大的调整。主要目的是使其在不失学术思索这一特点的同时,读来简洁清晰、易懂通畅,当然也使其更为能够学术严谨一些。
作者简介
  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现为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目录
序言
引言:西方法律思想的出发点
 001.从苏格拉底的审判说起
 002.一种常识的看法
 003.观察法律的不同视角:你、我、他……
 小结
第一章“政治学”的透视
 004.诡辩者如是说:强者的利益
 005.政治契约
 006.法律的文字与立法者的意图
 007.法律命令说的思考起点
 008.命令、义务、制裁和主权者
 009.立法者自我恐吓的难题·立法约束
 010.权力和权利
 011.法律强制说
 012.困扰法律强制说的一个对比:主权者和强暴者
 013.法律整体上的强制性
 014.国家的“包装”
 015.普遍性的白纸黑字规则·特殊情况
 小结
第二章“社会学”的观察
 016.有争议的案件:里格斯诉帕尔玛
 017.侯德里主教的名言:重要的是解释者
 018.法院判决的最终效力
 019.规则和具体判决
 020.“法律顾问”和坏人的习惯:预测
 021.好人·法官·预测
 022.法律=具体判决
 023.从“规则的解释”走向“社会学的观察”
 024.国家法的实际作用
 025.国家法底层的或者旁边的民间规则
 026.“活的法律”(1ebendes Recht)
 027.“活的法律”与“国家法律”的冲突
 028.怎样区别法律和其他社会规则?
 029.“合法”与“非法”的用词习惯
 030.确定“活的法律”的困难
 031.开辟新的思路:认识“好人”
 032.好人的态度·义务
 033.法律的独特要素
 034.观察行动和观察态度
 035.法律中的行动与行动中的法律
 小结
第三章“规范学”的假设
 036.用“规范”的概念替换法律背后的“意志”
 037.意志·默认·认可
 038.追踪法律的最终效力·询问义务的来源
 039.“规范”面面观
 040.“假设”的理由
 041.“应当”与“是”
……
第四章 “解释学”的解释
第五章 两种法律秩序
第六章 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
第七章 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另外一种解释
第八章 坏的法律不是法律
第九章 坏的法律也是法律
第十章 道德法律强制
第十一章 划清法律与道德
第十二章 法律的价值选择问题
第十三章 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
第十四章 开明专制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
第十五章 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 
第十六章 法治的复杂性
参引文献
一般索引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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