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民事诉讼法:涉外与仲裁篇
作者:田平安 主编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6-01
ISBN:9787561527894
定价:¥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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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民事诉讼法:涉外与仲裁篇》力求突破传统教材以章、节行文的做法,而以“专题”作为理论阐释的基本单元。在编撰中,我们既注重每一本著作内部各专题性理论阐释间的协调,又注重各部著作对其研究领域描述、论证的统一,力求使本丛书在内容上具备内在的逻辑统一性。《民事诉讼法:涉外与仲裁篇》包括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民商事仲裁两部分。每一部分再展开加以论述,从概念、原则、外国当事人与管辖权、仲裁司法审查、法院执行和撤销等方面全面深入分析,以便让读者有一个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
作者简介
暂缺《民事诉讼法:涉外与仲裁篇》作者简介
目录
上编 涉外民事诉讼
专题一 涉外民事诉讼概念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涉外民事诉讼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立法体例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国家主权原则
(三)司法豁免原则
(四)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涉外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及国际私法的关系
(三)涉外民事诉讼法与涉外仲裁法的关系
(四)涉外民事诉讼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四、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国际发展
(二)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专题二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概念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特征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意义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及分类
(一)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根据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要类型及其比较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要类型
(二)主要国家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立法比较
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概述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成因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规制
五、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限制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限制的法律依据
(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三)国际组织的豁免
六、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立法及完善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确定根据的立法及完善
(二)规制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立法及完善
专题三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国当事人
一、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一)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概述
(二)赋予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
(三)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立法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能力
(一)外国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三、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
(一)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概述
(二)委托代理
(三)领事代理
(四)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
四、涉外民事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一)涉外民事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概述
(二)承担诉讼费用担保义务的主体
(三j诉讼费用担保制度的适用范围
(四)诉讼费用担保的豁免
(五)外国诉讼费用担保制度之比较
(六)国际条约关于诉讼费用担保制度的规定
(七)我国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五、司法救助制度
(一)司法救助制度概述
(二)司法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国际条约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
(四)外国司法救助制度概况
(五)我国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
专题四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时效、财产保全和证据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一)诉讼期间概述
(二)诉讼期间的分类
(三)诉讼期间的计算
(四)诉讼期间的延误和恢复
(五)诉讼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六)诉讼期间的延长
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时效
(一)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冲突
(三)诉讼时效的准据法
三、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概述
(二)涉外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三)财产保全的救济
四、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准据法
(二)境外证据的审查
(三)举证责任
(四)初步证据
(五)关于证明方法的自由裁量权
(六)部分证明方法的决定性效力
(七)证据保全
(八)推定
专题五 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一般理论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司法协助的依据
(三)司法协助的主体
(四)司法协助的实施
(五)司法协助的立法模式
二、一般司法协助
(一)涉外文书的送达
(二)涉外调查取证
(三)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
三、特殊司法协助
(一)特殊司法协助概述
(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
(三)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
(四)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五)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六)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制度比较
(七)我国涉外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I的制度及完善
四、司法协助的拒绝
(一)司法协助拒绝的一般理由
(二)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
下编 涉外民商事仲裁
专题一 涉外民商事仲裁的基本问题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之比较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
(二)与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纽约公约》
二、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当事人
(一)仲裁机构
(二)仲裁庭
(三)仲裁庭与仲裁机构的关系
(四)仲裁当事人
三、仲裁的基本类型
(一)以是否含涉外因素为标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二)以国别因素为标准:内国仲裁和外国仲裁
(三)以仲裁机构是否常设为标准: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专题二 法院对仲裁的协助与支持
一、裁定仲裁协议有效
二、协助组成仲裁庭
(一)指定仲裁员
(二)处理仲裁员异议
三、协助采取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的特征
(二)临时措施的必要性
(三)临时措施的种类
(四)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归属
(五)仲裁临时措施与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之比较
四、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专题三 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
一、仲裁管辖权概述
(一)仲裁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
(二)仲裁管辖权的异议
二、确定仲裁管辖权的机构
(一)仲裁庭
(二)仲裁机构
(三)法院
三、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
(一)法院对仲裁协议的审查
(二)法院对争议可仲裁性的审查
四、仲裁管辖权审查的法律适用
(一)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二)当事人的属人法
(三)仲裁地法
(四)被请求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地法
专题四 仲裁司法审查
一、司法审查的法律意义
(一)反映了仲裁的准司法性质
(二)有利于实现仲裁的目的
(三)有利于实现仲裁的价值目标
(四)有利于弥补仲裁制度的缺陷
(五)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司法审查的具体内容
(一)司法审查概述
(二)实体性审查
(三)程序性审查
三、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一)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不足
(二)完善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原则——适度审查仲裁裁决制度的构建
(三)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具体构建——法院司法审查行为的规范
专题五 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一、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概述
(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与特征
(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联系与区别
二、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一)国内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二)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三)关于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分析
三、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一)国内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
(二)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
(三)关于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或撤销的“预先报告”制度
四、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取舍主张及其评析
(一)学界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取舍主张
(二)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取舍主张的评析
专题一 涉外民事诉讼概念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涉外民事诉讼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立法体例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国家主权原则
(三)司法豁免原则
(四)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涉外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二)涉外民事诉讼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及国际私法的关系
(三)涉外民事诉讼法与涉外仲裁法的关系
(四)涉外民事诉讼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四、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国际发展
(二)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专题二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概念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特征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意义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及分类
(一)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根据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要类型及其比较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主要类型
(二)主要国家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立法比较
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概述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成因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规制
五、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限制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限制的法律依据
(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
(三)国际组织的豁免
六、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立法及完善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确定根据的立法及完善
(二)规制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立法及完善
专题三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国当事人
一、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一)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概述
(二)赋予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
(三)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立法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能力
(一)外国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三、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
(一)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概述
(二)委托代理
(三)领事代理
(四)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代理制度
四、涉外民事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一)涉外民事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概述
(二)承担诉讼费用担保义务的主体
(三j诉讼费用担保制度的适用范围
(四)诉讼费用担保的豁免
(五)外国诉讼费用担保制度之比较
(六)国际条约关于诉讼费用担保制度的规定
(七)我国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五、司法救助制度
(一)司法救助制度概述
(二)司法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国际条约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
(四)外国司法救助制度概况
(五)我国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
专题四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时效、财产保全和证据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一)诉讼期间概述
(二)诉讼期间的分类
(三)诉讼期间的计算
(四)诉讼期间的延误和恢复
(五)诉讼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六)诉讼期间的延长
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时效
(一)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冲突
(三)诉讼时效的准据法
三、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概述
(二)涉外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三)财产保全的救济
四、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一)涉外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准据法
(二)境外证据的审查
(三)举证责任
(四)初步证据
(五)关于证明方法的自由裁量权
(六)部分证明方法的决定性效力
(七)证据保全
(八)推定
专题五 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一般理论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司法协助的依据
(三)司法协助的主体
(四)司法协助的实施
(五)司法协助的立法模式
二、一般司法协助
(一)涉外文书的送达
(二)涉外调查取证
(三)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
三、特殊司法协助
(一)特殊司法协助概述
(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
(三)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
(四)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五)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六)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制度比较
(七)我国涉外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I的制度及完善
四、司法协助的拒绝
(一)司法协助拒绝的一般理由
(二)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
下编 涉外民商事仲裁
专题一 涉外民商事仲裁的基本问题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之比较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
(二)与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纽约公约》
二、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当事人
(一)仲裁机构
(二)仲裁庭
(三)仲裁庭与仲裁机构的关系
(四)仲裁当事人
三、仲裁的基本类型
(一)以是否含涉外因素为标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二)以国别因素为标准:内国仲裁和外国仲裁
(三)以仲裁机构是否常设为标准: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专题二 法院对仲裁的协助与支持
一、裁定仲裁协议有效
二、协助组成仲裁庭
(一)指定仲裁员
(二)处理仲裁员异议
三、协助采取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的特征
(二)临时措施的必要性
(三)临时措施的种类
(四)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归属
(五)仲裁临时措施与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之比较
四、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专题三 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
一、仲裁管辖权概述
(一)仲裁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
(二)仲裁管辖权的异议
二、确定仲裁管辖权的机构
(一)仲裁庭
(二)仲裁机构
(三)法院
三、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
(一)法院对仲裁协议的审查
(二)法院对争议可仲裁性的审查
四、仲裁管辖权审查的法律适用
(一)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二)当事人的属人法
(三)仲裁地法
(四)被请求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地法
专题四 仲裁司法审查
一、司法审查的法律意义
(一)反映了仲裁的准司法性质
(二)有利于实现仲裁的目的
(三)有利于实现仲裁的价值目标
(四)有利于弥补仲裁制度的缺陷
(五)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司法审查的具体内容
(一)司法审查概述
(二)实体性审查
(三)程序性审查
三、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一)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不足
(二)完善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原则——适度审查仲裁裁决制度的构建
(三)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具体构建——法院司法审查行为的规范
专题五 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一、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概述
(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与特征
(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特征
(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联系与区别
二、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一)国内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二)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三)关于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分析
三、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一)国内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
(二)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程序
(三)关于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或撤销的“预先报告”制度
四、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取舍主张及其评析
(一)学界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取舍主张
(二)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取舍主张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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