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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作者:丁风楚

出版社: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时间:2007-01-01

ISBN:9787811095500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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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为了强化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实行无过错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以此种无过错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并配之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笔者将之统一称为“交强险”制度。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保险金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机动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负担,化解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还有利于促进机动车一方增强安全意识。总体而言,它既保障了车祸受害人的权益,又实现了“交强险”的受害第三人、保险人、被保险人这三方主体的利益平衡,有利于社会安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创新和特色之处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方法上的创新。笔者将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和传统法学方法相结合,分析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采用无过错的危险责任的根本原因,让容易控制事故风险的机动车一方来提高其注意义务,以减少交通事故和节约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其次是观念上的创新。其一,笔者通过对“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的经济和伦理分析发现,它实质上是一种实行无过错责任主义的危险责任,整个侵权责任法的归责体系可重新整合为过错责任和危险责任这两大归责标准和事由,并统一于“公平”这一归责原理;其二,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地将“交强险”制度看做是“以人为本”的伦理精神的产物,其实,该制度还蕴涵着深刻的法律经济学和法律社会学原理,它恰到好处地处理了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第三人之间的相互博弈和彼此制衡的关系,实现了一种“有效率的正义”;其三,笔者分析指出“交强险”制度代表了现代工业社会下的危险活动事故的归责原则客观化和事故承担社会化的大趋势。最后是制度上的创新。笔者就整个“交强险”及其三方主体的制度完善提出了不少建议。如我国的“交强险”应采用专门立法的模式,正确厘定保险费率,赋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完善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完善监管制度等。
作者简介
  丁凤楚,男,1971年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南京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经济法学方向)博士,现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专业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保险法学和侵权法学。已经出版的个人专著有《保险法案例评析》(汉语大辞典出版社2003年版)、《保险中介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参编的著作有《金融监管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经济学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曾在《社会科学》、《保险研究》、《政治与法律》、《财经理论与实践》等社会科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有多篇分别被《中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重大)课题三项。
目录
绪 论
 第一节 研究的对象概述
 第二节 研究的现状述评
  一、国外现状述评
  二、我国研究现状
  三、国内研究评述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和意义
  一、研究的路径
  二、研究的方法
  三、研究的意义
第一章 “交强险”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交强险”制度概述
  一、“交强险”的含义
  二、“交强险”的特征
  三、“交强险”的功能
 第二节 “交强险”制度的立法例
  一、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
  二、主要立法经验
  三、基本法律原則
 第三节 “交强险”制度的理论分析
  一、社会学分析
  二、经济学分析
  三、伦理学分析
  四、法哲学分析
第二章 “交强险”的保险标的研究
 第一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概述
  一、这一保险标的的法律含义
  二、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要求
  三、研究这一保险标的的意义
 第二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的立法例
  一、国外相关立法
  二、我国相关立法
  三、立法原因分析
 第三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的理论分析
  一、历史演变
  二、理论基础
  三、法律性质
  四、对侵权归责体系的再认识
 第四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研究
  一、研究的意义
  二、国外立法例
  三、法理学分析
  四、具体地判断
 第五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的适用除外
  一、静止不动的机动车
  二、低速运行的机动车
  三、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
 第六节 “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的过失相抵
  一、过失相抵的适用问题
  二、过失相抵的适用范围
  三、过失相抵的适用规则
第三章 “交强险”的被保险人研究
 第一节 被保险人一方的基本理论
  一、投保人的含义
  二、被保险人的含义
  三、被保险人(投保人)的义务
 第二节 “交强险”中的附加被保险人
  一、附加被保险人的含义
  二、附加被保险人的功能
  三、附加被保险人的范围
 第三节 被保险人对费率厘定的影响
  一、保险费率的厘定
  二、被保险人的影响
  三、我国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交强险”的保险人研究
 第一节 保险人的基础理论
  一、保险人的法律概念
  二、保险人的法律性质
  三、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节 保险人的责任范围研究
  一、保险人的责任前提
  二、保险人的责任范围
  三、保险人的不保事项
  四、保险人的责任限额
 第三节 保险人对加害第三人的代位权
  一、适用的争议
  二、适用的范围
  三、行使的要件
 第四节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追偿权
  一、保险人追偿权的含义
  二、保险人追偿权的性质
  三、保险人追偿权的范围
第五章 “交强险”的受害第三人研究
 第一节 受害第三人的基本理论
  一、受害第三人的法律概念
  二、受害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三、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节 受害第三人的范围问题
  一、外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保险界的现实状况
  三、受害第三人的范围确定
 第三节 受害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
  一、一些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直接请求权的合理性
  三、直接请求权的法律依据
  四、直接请求权的行使问题
  五、对直接请求权的再思考
 第四节 受害第三人的社会救助基金
  一、救助基金的特性
  二、设立目的和依据
  三、基金的来源途径
  四、基金的救助方式
  五、我国立法的思考
 第五节 受害第三人的“抢救费”问题
  一、“抢救费”的性质
  二、“抢救费”的可偿性
  三、“抢救费”与保险金
  四、医院的诉讼地位
第六章 “交强险”制度的反思和完善
 第一节 “交强险”制度评述
  一、制度的沿革
  二、制度的特色
  三、制度的优势
 第二节 “交强险”制度的理性反思
  一、现代事故对侵权法的新挑战
  二、现代事故归责原則的客观化
  三、现代事故损失承担的社会化
 第三节 “交强险”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
  二、完善被保险人方面的制度
  三、完善保险人方的法律制度
  四、完善受害第三人方的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监管法律制度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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