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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大法学评论(第1辑)

汕大法学评论(第1辑)

作者:杜钢建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11-01

ISBN:9787801982834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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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建设与国家主义价值观的转变——“入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综述刘素华2004年12月18-19日,汕头大学法学院主办了“人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国内(包括香港)50多位学者与会。会议围绕3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宏观发展与微观演进展开研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了,中国政府一直在推进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进程,特别是人世后的三年来,我国大幅修订了包括宪法、行政法、外资法、外贸法在内的2500多个法律法规,各地清理了19万多个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三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各地政府取消了数十万件行政审批项目。这一切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基础是什么呢?一、中国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价值基础——以人为本在“入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我国著名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指出,简单说就是“四个字——以人为本”。公元前7世纪,管仲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现在提出有新的意义。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定位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发展观”;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明我国的法制在一步一步推进。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没告诉我们以人为本是政治改革、法制建设的价值基础,其目标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家知道,法治主要解决的是法律的形式问题,是法律形式化。马克斯·韦伯说,主要是解决形式法律的底线问题。具体说解决规则和规范问题、制度问题和程序问题。从“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去看法治,可见法治的目的是为了人。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认为,人世之后,我们走出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WTO规则主要规范政府的行为,这些年我们的经济取得很大的成就,政治改革也有一些进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权入宪”等概念的出现,在理论上有很大进展,但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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