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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性竞争论: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

互补性竞争论: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

作者:刘光溪著

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1-01

ISBN:9787801804761

定价:¥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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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关注区域集团问题始于1985年9月,即我从山东师大外文系考入经贸大学读T商管理硕士时。起因是我到经贸大学读书后的半年里,世界经济和区域集团合作领域里接连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加入欧共体议定书于198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由10个成员国扩大至12个;二是1985年12月欧共体卢森堡首脑会议确认了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计划,并通过了《欧洲单一文件》;三是1985年9月23日,美国总统里根在白宫就"公平贸易"(或称"互惠贸易")政策发表演讲。正是在这一演讲发生的三个星期之前,即9月1日,美国与以色列"跨地区自由贸易协议"(美国外贸史上第一个正式的自由贸易区协议)正式生效实施。这标志着美国由战后以来信奉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政策转向标榜以实力为基础的"公平贸易"和单边与"地区多边"主义政策。在这一政策转变的背后,美国正积极酝酿与加拿大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步骤。 因专业方向所限和学校里有关区域集团的材料较少,加之当时区域集团的形成与发展形势不过是欧共体"一枝独秀",所以这期间我关心区域集团问题只是关心而已,对区域集团兴起的背景、内容及其影响尚缺少较全面的认识,更谈不上对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集团关系问题的认识了。
作者简介
  刘光溪,1964年生,山东潍坊人,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十大杰出外事青年,2001年以“最具责任感”而入选中国“十大新锐青年”。现任上海WTO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上海市、天津市政府决策顾问。1981年至1988年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外语系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先后获英美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6年,赴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工作,并在职攻读“WTO与区域经济”研究方向的经济学博士。1991年至1997年历任中国驻美使馆三秘、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二秘和外经贸部国际司WTO处和长。1997年始任外经贸部首席谈判代表的特别助理。2000年被任命为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商务参赞。作为中国代表团主要成员参与了13年中国复关/入世的实质性谈判工作。相继提出了“互补性竞争——区域集团与WTO关系的核心”、“应对入世——观念入世最重要”、“区域产业非协调发展”、“入世标志着改革促开放转向开放促改革”、“制度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等诸多颇有影响的理论与学术观点。专著有《互补性竞争论: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中国与“经济联合国”:从复关到入世》、《磁撞融合发展——亲历13年复关入世谈判的思索》《入世与中国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世贸组织·中国》。发表论文157篇。其中《互补性竞争论》获得1996年度中国国际贸易最高学术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优秀著作一等奖”。
目录

再版说明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一、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及其关系的涵义
二、“彼此消长论”受到“共生现象”的挑战
三、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之争
四、“互补性竞争论”的提出
五、多边贸易体制的“两步宽容”
六、区域集团的贸易投资动态规模经济效应
七、“贸易政治因素”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作用
八、“互补性竞争”推动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最终汇合”
九、多边贸易体制完善区域集团管理体系的改革行动
十、中国面临的新挑战
第二章 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集团的基本法律关系
第一节 最惠国待遇条款与区域集团
  1.1 “比较优势”的考虑
  1.2 “区域集团”是最惠国待遇的最重要例外
第二节 总协定二十四条的来源
  2.1 关税优惠安排的“祖父条款”待遇
  2.2 “关税同盟”在筹备总协定时首先得到认可
  2.3 自由贸易区的提出
第三节 总协定二十四条的法律规定
  3.1 区域集团的目标
  3.2 “实质上所有贸易”的含义
  3.3 区域集团获得例外的限定条件
  3.4 “临时协议”与透明度要求
  3.5 区域集团的通知程序与要求
  3.6 缔约国全体的决定程序
第三章 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集团法律规定的局限性
第一节 主要区域集团对多边贸易体制提出的挑战
  1.1 欧洲经济共同体对总协定的首次冲击
  1.2 美加自由贸易协议重蹈罗马条约的覆辙
  1.3 区域集团外成员—— 第三国的阻挠
第二节 “临时协议”通知、计划和时间表的问题
  2.1 临时协议生效前的审议
  2.2 生效后的审议
  2.3 “临时协议”规定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实质上所有贸易”规定存在的争议
  3.1 “实质上所有贸易”概念的贸易质量与数量之争
  3.2 贸易自由化措施范围与产品范围之争
  3.3 区域集团成员实施非关税措施是否免除非歧视义务的问题
第四节 “总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规定存在的问题
  4.1 关于“总体上”的含义之争
  4.2 约束关税税率变动后的补偿性调整问题
  4.3 原产地规则的问题
第五节 发展中国家建立区域集团的多边规定及问题
  5.1 总协定 第四部分与二十四条关系之争
  5.2 “授权条款”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问题
第六节 区域集团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免责程序
  6.1 与区域集团相关的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
  6.2 区域集团与总协定 第二十五条的关系
第四章 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集团法律规定的新发展
第一节 关于总协定二十四条解释的谅解
  1.1 “谅解”对二十四条五款规定的改进和未改进
  1.2 “谅解”对六款补偿性调整问题的改进
  1.3 “谅解”对七款通知审查程序与透明度规定的改进
  1.4 “谅解”对援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
  1.5 “谅解”对二十四条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了“回避”的做法
 ……
第六章 当前世界区域集团化发展的新动向
第七章 当前区域集团化发展的特点与问题
第八章 区域集团的贸易和投资效应分析
第九章 贸易经济政策对区域集团的影响与第三国政策反应
第十章 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集团关系的实践
第十一章 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集团贸易自由化范围与机制的比较
第十二章 “互补性竞争”为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关系的核心
第十三章 改进和增补有关区域集团规则与审议程序的建议及设想
第十四章 区域集团与多边贸易体制关系发展中的中国“入世”与对策
第十五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概述
第十六章 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兴起的特点及其动因
第十七章 “入世后过渡期”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选择
主要参考文献
附件
附录:本书英文概要
作者简历(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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