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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增订八版)

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增订八版)

作者:吴庚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8-01

ISBN:9787300066653

定价:¥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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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在整理、分析、批判传统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及实务的见解外,尝试突破传统,重新分配刑事诉讼法议题的比重,将阐释重心移转至刑事诉讼的构造原则、强制处分、证据法则、证据禁止及法庭活动等;并在修改版中将阐述范围扩展至2001年的搜索扣押新法规、2002年的法院调查范围、起诉审查、缓起诉制及交付审判等四大新制,以及2003年关于身体检查、鉴定留置、传闻法则、证据禁止、共同被告、准备程序、法庭诘问等证据及审判章节的重大变革。力求新旧共陈,承前启后,为读者呈现对刑事诉讼法的完整及深刻思索。此外,为了“冀以理论,契入实例”,本书每章契合数则案例辅助理解,其中多数取材、改编自台湾实际的案例。体现“诉讼法的生命在于运用”的宗旨。本书体系完整,共分四编、十五章,分别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行政作用、行政救济。全书重在理论,实用则贯穿其中,而理论又有侧重。在兼顾行政法体系完整的前提下,注重繁简分配。不但通过第一手资料把握了大陆法系国家学者的真意,而且进行很好的知识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同思想理念冲突和逻辑进路的矛盾,使全书在提供行政法学知识方面极富体系性和完整性。<
作者简介
  吴庚,早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政治学研究所,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专攻国家法学与行政法学,并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长期在台湾大学开设“宪法”、“宪法专题研究”、“行政法专题研究”、“行政法理论与发展”、“行政程序与行政争讼”等各类课程,2004年自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任上荣退。主要著作有《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行政争讼法论》、《宪法的解释与适用》等。
目录
第一编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
第一章 行政与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之意义
第二节 行政之种类
一、公权力行政
二、私经济行政
三、干涉行政
四、给付行政
五、计划行政
六、行政之其他分类
第三节 行政法之概念
一、行政法之意义
二、行政法之分类
三、行政法与私法
四、行政法与宪法
第二章 行政法之法源
第一节 法源之含义与种类
第二节 行政法之成文法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国际法
四、命令
五、自治规章
第三节 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
一、习惯法
二、解释与判例
三、行政法之一般原则
第四节 法源位阶问题
一、法源位阶之意义
二、法源位阶与适用顺序
第三章 行政之羁束性与自由性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一、消极的依法行政(法律优越原则)
二、积极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则)
三、依法行政原则在台湾地区之实践
第三节 行政裁量与不确定法律概念
一、概念之起源与分辨
二、羁束处分、裁量处分及不确定法律概念
三、至台湾实务之现况
第四节 行政保留与相关问题
一、“行政保留”之概念
二、各种“行政保留”理论
三、台湾地区法制下之“行政保留”问题
第四章 行政法关系
第一节 行政法关系之发生
一、概念之界定
二、行政法关系发生之原因
第二节 行政法关系之主体
一、权利能力相关问题
二、行政法上行为能力
第三节 行政法上之权利及义务
一、概说
二、公法上权利之态样
三、关于公法上之义务
第四节 行政法关系之消灭
第二编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
第五章 法律对行政组织之规范
第一节 组织之概念
一、概说
二、行政组织之意义
三、组织之分类
第二节 行政组织之结构
一、行政主体
二、行政机关
三、公营事业机构
四、营造物
五、其他组织体及公权力之委托行使
第三节 行政组织权与行政机关
一、行政组织权之归属
二、行政机关之类别
三、行政机关之管辖
第四节 公物及其法律关系
一、公物之定义
二、适用于公物之法规
三、公物之种类
四、公物之特征
五、公物之利用关系
六、公物之成立及管理
七、公物之消灭
第六章 公务员法
第一节 公务员之概念
一、学理上之公务员概念
二、法律上之公务员概念
第二节 公务员关系之特质--兼论“特别权力关系”
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演变
三、台湾地区之突破与发展
四、特别权力关系之存废问题
第三节 公务员之分类
一、普通职公务员与特别职公务员
二、任命人员与民选人员
三、政务官与事务官
四、行政官与司法官
五、文官与武官
第四节 公务员之考试与任用
一、各种公务员考试
二、任用之积极条件
三、任用之消极条件
四、任用之过程
五、公务员之升迁
第五节 公务员关系之内容
一、公务员之权利
二、公务员之义务
三、公务员之保障
第六节 公务员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三编 行政作用
第七章 行政命令
第一节 各种行政命令之区别
一、紧急命令与普通命令
二、法规命令与行政规则
三、授权命令与职权命令
第二节 行政命令之合法要件
第三节 行政命令之瑕疵及适用问题
一、欠缺合法要件之行政命令
二、法规命令之适用问题
三、行政规则之适用问题
第八章 行政处分
第一节 行政处分之概念
一、行政处分之法律上定义
二、行政处分之要素
第二节 行政处分之种类
一、以处分之内容为区分标准
二、以对关系人之效果为区分标准
三、以是否须当事人或其他机关之协力为区分标准
四、以有无法定方式为区分标准
五、以所受法律羁束之程度为区分标准
六、其他分类
第三节 行政处分之附款
一、附款之意义
二、附款之容许
三、附款之种类
四、其他相关问题之检讨
第四节 行政处分之效力
一、概说
二、存续力与信赖保护
三、构成要件效力与确认效力
四、拘束力
五、执行力
第五节 行政处分之合法要件
一、概说
二、关于机关管辖权之要件
三、关于机关组成之要件
四、关于处分方式之要件
五、关于处分程序之要件
六、关于处分内容之要件
第六节 行政处分之无效撤销及废止
一、行政处分之瑕疵态样
二、行政处分之无效
三、行政处分之撤销
四、行政处分瑕疵分级及其法律效果
五、行政处分之废止
六、处分失效之返还义务
七、瑕疵处分之治疗及转换
八、行政程序重新进行
九、请求权之时效
第九章 行政契约
第一节 行政契约之概念
第二节 依法行政与契约自由
第三节 行政契约之一般理论
一、行政契约之容许
二、行政契约之特征
三、行政契约之主要类型
四、行政契约之合法要件
五、行政契约之瑕疵
六、行政契约之终止、调整及履行
第四节 台湾行政契约之理论与实际
一、一般教科书对行政契约认知之商榷
二、行政契约不发达之原因
三、现行法制下之行政契约
四、解决行政契约争执之途径
第十章 事实行为
第一节 事实行为之概念
第二节 事实行为之合法性
第三节 事实行为之救济途径
第十一章 行政罚
第一节 行政罚之概念
一、行政罚之定义
二、行政犯与刑事犯
第二节 行政罚之判例法
一、责任条件
二、责任能力
三、既遂与未遂
四、处罚之种类
五、时效问题
六、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之责任
七、处罚之竞合
八、空白处罚规定之问题
第十二章 行政执行
第一节 行政执行之意义
第二节 旧法之检讨
一、旧法之内容
二、旧法之主要缺点
第三节 新修正之“行政执行法”之内容
一、行政执行之范围
二、行政执行之一般规定
三、关于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四、关于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五、即时强制
六、行政执行与便宜主义
第十三章 行政程序
第一节 行政程序之意义
第二节 行政程序之功能
一、贯彻依法行政
二、维持处分之正确性
三、提供人民参与决策之机会
四、代替行政争讼程序
五、保障人民权益
第三节 行政程序之立法例
一、奥地利
二、瑞士
三、德国
四、日本
第四节 行政程序之一般原则
一、以适用于公权力行政为原则
二、职权主义
三、自由心证主义
四、当事人参与之原则
五、效能原则
第五节 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经过
一、立法缘起
二、最后定案
第六节 行政程序法之适用范围
第七节 行政程序之当事人
一、当事人之范围
二、当事人能力与程序行为能力
第八节 程序之开始及进行
一、程序之开始
二、回避事由
三、调查事实及证据
四、资讯公开及抄阅卷宗
五、期日、期间及回复原状
六、费用及送达
第九节 听证程序
一、听证之通知
二、听证之主持
三、听证公开原则
四、当事人之异议权
五、预备听证
六、听证记录
七、听证之终结
第十节 作成行政处分之程序
一、标准记载之处分、略式记载之处分及其他书面处分
二、经听证之处分及不经听证之处分
三、行政处分之生效
第十一节 缔结行政契约之程序
一、本“法”总则之适用
二、缔约手续适用“民法”规定
三、缔约资格与对象之选择
第十二节 订定行政命令之程序
第十三节 其他程序
一、行政计划
二、行政指导程序
三、处理陈情事项
第四编 行政救济
第十四章 行政争讼法要义
第一节 行政争讼新制之特色
一、行政法院采二级二审
二、废止再诉愿
三、增加诉讼种类
四、创设暂时权利保护途径
五、程序严格化及民事诉讼化
第二节 诉愿之提起
一、提起诉愿之要件
二、诉愿之管辖
三、诉愿当事人能力及诉愿行为能力
四、共同诉愿
五、诉愿参加
六、诉愿代理人及辅佐人
第三节 诉愿之审议及决定
一、原处分机关对诉愿案件之处理
二、诉愿管辖机关之审议
第四节 诉愿之停止承受终结及其他
一、诉愿程序之停止
二、承受诉愿
三、和解与诉愿程序之终结
四、停止原处分之执行
五、再审
第五节 行政诉讼之种类及其实体判决要件
一、撤销诉讼
二、怠为处分之诉
三、拒绝申请之诉
四、确认行政处分无效或违法之诉
五、确认法律关系存否之诉
六、一般给付诉讼
七、合并请求财产上给付之诉讼
八、其他类型之诉讼
第六节 诉讼当事人及诉讼参加
一、当事人之认定
二、当事人能力及当事人适格
三、诉讼权能
四、诉讼行为能力
五、共同诉讼
六、诉讼参加--兼述诉讼标的理论
第七节 第一审程序
一、起诉
二、言词辩论
三、停止原处分之执行
四、裁判
五、其他事项
第八节 简易诉讼程序
一、简易事件之范围
二、简易程序之特别规定
第九节 上诉抗告再审及重新审理
一、上诉之要件
二、原判决违背法令之事由
三、上诉审之审理及裁判
四、抗告程序
五、再审
六、重新审理
第十节 暂时权利保护程序
一、停止执行
二、假扣押
三、假处分
第十一节 行政法院审查权之范围
一、概说
二、行政法院对裁量处分之审查
三、行政法院对不确定法律概念之适用及判断余地之审查
第十五章 国家责任
第一节 国家责任与公法上之请求权
第二节 损失补偿
一、征收补偿原则
二、特别牺牲为独立之损失补偿原因
三、损失补偿之共同成立要件
第三节 国家赔偿法
一、现行制度概说
二、公务员违法行为之国家赔偿责任
三、公共设施瑕疵之国家赔偿责任
四、国家赔偿之范围及方法
五、国家赔偿请求权之行使
六、国家之求偿权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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