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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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察冀革命根据地晋东北大事级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编《晋察冀革命根据地晋东北人事纪》,1991年由山西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后,成为研究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的晋察冀革命根据地创建、发展,以及与日本侵略者、国民党反动派顽强斗争的珍贵历史资料,得到社会各尤其是史学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随着时光的流和亲历者的相继故去,其自有的史料价值愈显珍贵。求者众,得者寡,以至一书难求。为了满足读者的愿望,也为了雾好地保存革命根据地发展的历史资料,应读者要求和研究需要,我们决定对该书进行再版。 -
东北“大讨伐”中央档案馆等合编本书选编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对东北抗日军民的军事讨伐和“三光政策”的档案。 -
西方中世纪艺术史(英)扎内奇(Zarnecki,George)著;陈平译西方中世纪艺术是人类精神的瑰宝,它呈现出极为丰富多彩的面貌。在时间上中世纪艺术跨越了一千年的历史;空间上则涵盖了东起黑海东岸,西至不列颠,南起北非,北抵斯堪的纳维亚的广袤地区。在艺术史上,没有哪一个时期拥有如此巨大的时空跨度,构成如此多彩的艺术画面。中世纪艺术是一种“上帝的文化”,尤如一座大教堂,其中,壁画、镶嵌画、雕刻、抄本彩饰画、陈设艺术、手工制品……构成了这座伟大“教堂”的装饰。本书作者乔治·扎内奇,西方著名中世纪艺术史专家,伦敦大学艺术史教授,曾任考陶尔德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牛津斯莱德讲座美术教授、普林斯顿高级研究院访问学者、伦敦古物爱好者协会副主席等职。他学识深广,著作等身,对于中世纪艺术的研究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本书译者陈平,1954年10月出生,南京人,1990年在中国美术学院获美术史论硕士学位,2001年在该校获美术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史论系教授、系主任。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1、2辑)》为中华民国历史档案资料的第一、二辑,主要辑录了辛亥革命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资料。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本册为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共选辑档案资料229件。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一、本分册所选资料,为保存原貌,一般原文照录。其间内容重复及与主题无关部分,则略加删节。资料出处,在资料后注明。二、本分册所选资料,按类项并依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凡属综合性或追述性的资料,按其内容,酌加调整。三、本分册所选资料,一般以一件为一题,凡同属一事彼此间又有联系的成组资料,以一事为一题。四、本分册所选资料,一般由编者另拟标题并另加标点。五、本分册所选资料,在排印时一般用简体字,遇有可能引起文义歧异之处,则保留原有的繁体字。六、本分册所选资料,遇有缺漏损坏或字迹不清者,以口号代之;错别字和衍文的校勘以及其他简单注释,均加在正文之内,以(]号标明;较长的注释列在正文项下;增补的字,以【】号标明;文中有删节者,以[略]标明;段内部分删节者,以……号标明。 -
中国地方志集成本社 编暂缺简介... -
中国地方志集成本社 编一、本《集成》共撰收中国地方志三千余種,種类包括通志(存目)、府縣志、山水志、寺廟志等。二、本《集成》所選收的地方志,其编纂年代的下限祇一九四九年。三、本《集成》選收地方志,以實用價值高祇原则,主要選收记事涵蓋时间較长的,收緑资料較多的志书。在一地多志时,一般選取最後一次修的志书。四、本《集成》所選收的府志、州专、杂志,依我国现行區,按省、直轄市、自治區編辑成辑,鄉鎮志、山水志、寺廟志等则集祇專輯。五、本《集成》所選收的志书,凡有續修,或有校记、勘誤、考證、補編等文字,都加以搜集,附印於原志之後。六、本《集成》所選收的地方志,每種均加出版说明,说明影印所據的版本。原书如有蠹撌殘缺、漫漶不清處,原则上都予以换頁、补页、修描、使全书清晰、整齐。七、本《集成》所選收的地方志,按纂修年或记事所止之时间在书名前冠以年號,增修本按增修时间冠年號,鄉鎮志、山水志、寺廟志等不冠年號。八、本《集成》每輯第一册編有總目,每册均新編頁码,每册頁码自祇起迄。 -
中国地方志集成本社 编暂缺简介...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编一、《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为保存原貌,一般原文照录。其中间有内容重复及与主题无关部分,则略加删节。原有对人民对革命的污蔑之词,不予改动。资料出处,在资料后说明。二、《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按类项并依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凡属综合性或追述性的资料,按其内容,酌加调整。三、《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一般以一件为一题。凡同属一事彼此间又有直接联系的成组资料,以一事为一题。四、《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一般由编者另拟标题并另加标点。沿用原标题、原标点者,加注说明。五、《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在排印时一般用简体字,遇有可能引起文义歧异之处,保留原有的繁体字。六、《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4辑)(套装共2册)》所选资料,遇有缺漏损坏或字迹不清者,以口号代之。错字、别字和衍文的校勘以及其他简单注释,均加在正文之内以〔〕号标明。较长的注释列在正文之后。增补的字以〔〕号标明。全段删节者,以………号标明。段内部分删节者,以……号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