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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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精神陈正云著暂缺简介... -
中国法制史朱勇主编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九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我部“九五”规划的重点是编写对实现法学教育目标起关键作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现代法学教材。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本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统一。这批教材可供高等法学院校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各类法律院校和社会各界教学使用。 -
中国阿诈里严德仁著暂缺简介... -
法学基础李承柱,马常主编暂缺简介... -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杨红滨编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基本要求。为满足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我们选编了这本《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在考虑到我国自身法律体系的同时,较为全面地收集了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和农村干部工作中必需的法律法规,实用性强,查阅方便。 -
国际商法陶凯元主编本书主要采用比较的方法,介绍和分析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全球性法律文件以及中国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制度。 -
各国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宫晓冰主编为了广泛了解和借鉴世界各国法律援助制庭建设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与立法研究,推动中国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和立法进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翻译出版了这本《各国法律援助理论研究》论文集。同以往的法律援助著作相比,本书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资料新。本书收集了美国、加拿大、英国和荷兰的一些法律援助专家、学者近年来的有关著述,反映了当前国际法律援助制度和活动的某些发展趋势和主要特点。二是涉及内容广泛。本书所收论文对各种法律援助模式的讨论涉及到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资金、管理、服务方式、范围、资格、机构等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对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三是研究角度广、视野宽。本书所收论文中既有对不同国家间或不同司法区域间法律援助制度的比较研究,也有关于各国法律援助历史、现状及未来的生动描述,视野开阔,发人深思。我们相信,本书的出版对于中国的立法、司法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团体、法律专业学者以及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研究各国法律援助制度,从而尽快制订和完善中国的法律援助法律,推动中国的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和实践向纵深发展,能够有所裨益。本书中大部分英文资料由美国和加拿大方面的合作伙伴提供,中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翻译、编辑和出版。本书编辑分工与《各国法律援助法规选编》一书基本相同。中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宫晓冰担任主编并负责总体策划;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项目主任杨诚博士和中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处长郑自文博士担任副主编。杨诚博士负责多数译文的编辑校对工作,郑自文博士和蒋建峰先生承担了全部译文的校对及编辑工作。中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许多同志也参与了本书的有关工作。中国方正出版社责任编辑胡驰先生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表示感谢。本书的完成和出版还得到了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杨诚博士、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张乐伦女士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在此亦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我们还要感谢加拿大安大略省皇家出版社慷慨给予版权许可,使我们可以在本书中刊出原载于Rep0rtoftheOntarioLegalAidReview,ABlueprintforPubliclyFundedLegalServices(1997年)第二、三卷中的“法律援助的跨法域研究:加拿大、英格兰和威尔士、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的管理、范围、资格条件、资金和提供方式”(DavidCrerar)、“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和宪法要求”(NathlleDesR0siers)和“法律援助的提供模式”(SusanCharendoff、MarkLeach及TamaraLevy)等几篇论文的译文。本书的编排顺序以论文所涉内容为线索,按相应的专题进行分类编辑。 -
新编海商法学胡正良 ,傅廷中 ,李海 等著《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新编海商法学》的特点是:第一,以广义海商法所涉猎的内容为内涵,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力求系统、完整和统一;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研究现实海事立法、司法和航运实践问题,又对海商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并使之有机地结合,为理论和实践一提供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注意吸收国内外在海商法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国际国内海事立法的最新内容。 -
法院执行运作实务戴建志主编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尊严的重要手段《法院执行系列丛书》出版发行,是一件好事。全国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一盘棋,要下活这盘棋,就要充分有效地发挥每个棋子的作用。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执行的理论知识,探索新的妨行途径,广泛地交流执行实践经验。这部丛书在此方面能够发挥作用,这是编辑者的最大愿望和热诚期盼。本书为“法院执行运作实务系列丛书”之一。“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全局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书论述了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下法院执行人员行使执行职能的基本策略,找出了正确处理执法的严肃性与灵活性之关系的方法,应用这些执行艺术,将使法律的原则性和具体案件所给予的执行条件结合起来,达到法律应有的社会功效。 -
宋刑统薛梅卿点校宋刑统全书三十卷(目录一卷缺,三十卷的内容也有残缺,初计达十八条处),律目十二篇,同唐律疏议(即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鬬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二百十三门,五百〇二条并疏,令、格、式、敕条一百七十七及起请条三十二。还有补疏文之「议」二十三则,另录律内「余条准此」凡四十四条,加入「释曰」小注六十余条。我国历代典章律例沿革,自成一系,上下可考,尤其自唐律疏议至明、清律,次第衔接,脉络可寻。宋刑统同以唐律为代表的所有封建法典一样,是封建地主阶级维护本阶级经济政治利益,保障统治秩序的工具,其刑罚的锋芒主要是指向没有法律地位的被统治者和反压迫者。刑书有其进展的一面,也浸透了中国封建后期社会和政权的腐朽、残酷的本质。然而,宋刑统毕竟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制发展的产物,是了解、审视两宋及其前后朝代诸多方面的一具窥镜,整理、校勘这部不可多得的古代法律文献,对于研究中国唐朝以来各代法制建设以及东亚一带诸国封建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