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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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经济法基础知识李明泉主编图书信息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ISBN:7-5005-3608-9/F.3317版次:1997-10 出版日期:1998-01-01开本:装帧:平装页数:280 -
新编法学概论吴祖谋,李双元主编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
法国民事诉讼法导论张卫平,陈刚编著《法国民事诉讼法导论》是作者所掌握的有限资料和理解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知识结构写成的。法国民事诉讼制度在发达国家是颇具特色的,例如,民事裁判机构的多元化和程序多元化、诉权的制度化和具体化、事前程序与审理程序的分离、书证优先原则、审级的多元化、紧急审理程序的设置等等。 -
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孔繁军主编全民普法活动已进入第五个五年计划。前四个五年普法重点是学习宪法及其他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内容。第五个五年普法,仍有许多新法律、新条例需要学习掌握。但要提高社会的法制水平,仅仅靠学习法律的实体内容是不够的。要使公民真正能知法、用法,从而正确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和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就必须提高公民的法律操作水平。《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正是为适应这一社会需要而写。各种法律事务的每个程序和每个环节,都要用相应的法律文书来记载和体现的。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和制作技术,是每个公民学习和提高法律操作水平的首要环节。《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站在公民个人的角度,按照各种法律事务的一般进程步步深入,逐节展开,对各种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及其适用的具体情况和范围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另外,所涉法律文书也主要是从公民个人的生活需要出发而选编的。《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的另一特点是紧扣法制时代脉搏,严格按照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撰写,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在撰写每一节时,在结构上大致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概要介绍,说明该文书适用的具体情况和范围等;二是该文书应有的基本内容及写法;三是制作该文书及处理此种法律事务应注意的问题;四是文书的基本格式。 -
宋教仁与中国民主宪政迟云飞著近代湖南名人既有地方特色,又具全国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抽掉这些湘籍名人,一部中国近代史就会变得不可理解。反之,深入研究湖南近代名人,可以有力地促使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向纵深发展,也有助于宏扬祖国的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研究过程中,我从报刊、图书、档案中搜集到大量的宋教仁资料,仅宋都仁本人的佚文就有50余篇,这不仅大大增强了我研究这个课题的信心,也使本书建立在扎实的资料基础上,还纠正了前人的一些错误。最后还要说明的是,本书是林增平先生和郭汉民负责的“近代湖湘名人研究”课题的子课题之一。林先生去世后,课题由郭流民先生负责。此书从确定大纲到出版,也渗透着郭汉民先生的心血。 -
国际金融法刘丰名《国际金融法》于1996年6月第1版,这本由刘丰名著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国际金融法(第4版)》是在“2002年修订版”(第3版)基础上,从增、删两个方面所作的修订:在“中篇国际贸易金融法”开篇增加一章序列“第七章”,其章节标题见“目录”。对一些新的重要国际协议文件和外国金融法律,择要增叙,并在有关脚注中增加了可供查阅或下载的电子邮件信箱和网址。《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国际金融法(第4版)》末增设三个附录:《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国际金融法(第4版)》涉及的“外文术语索引”,“条约协议、法律法规、惯例规则索引”,“案例索引”。作为国际经济法一个组成部分的国际金融法,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鉴于在“统一规划教材”系列中已有《金融法学》一书专讲我国国内金融法,为避免同一系列教材中的内容重复,《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国际金融法(第4版)》原来在有关章节中所含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中国金融法“概要”部分的内容已予节删;法律有修改的,叙其修改后有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学教程孙孝福,姚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于1979年7月。十多年来,这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该法现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原刑事诉讼法做了许多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等特点。为了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院校学生以及广大群众学习、研究和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我们撰写了这本《刑事诉讼法教程》。本书力求全面、准确地阐述该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尽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
外国法律制度史陈丽君,曾尔恕主编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供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也适合其他爱好法律科学的读者阅读。全书分上、下两篇,除绪言外,共4编13章。上篇两编8章,介绍外国古代和中世纪东、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下篇两编5章,以英、美、法、德、日诸国为代表介绍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供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也适合其他爱好法律科学的读者阅读。全书分上、下两篇,除绪言外,共4编13章。上篇两编8章,介绍外国古代和中世纪东、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下篇两编5章,以英、美、法、德、日诸国为代表介绍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TOP目录 绪言上编 古代、中世纪的法律制度第一编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一章楔形文字法第一节楔形文学法概述第二节《汉谟拉比法典》第二章古印度法第一节古印度法概述第二节《摩奴法典》第三章伊斯兰法第一节伊斯兰法概述第二节伊斯兰法的渊源第三节伊斯兰法的特点第四节伊斯兰法的主要制度第五节当代伊斯兰法的改革第二编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古希腊法第一节古希腊法概述第二节古希腊法的基本制度第五章古罗马法第一节罗马法概述第二节罗马法的分类和渊源第三节罗马法的基本内容第四节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第六章日耳曼法第一节日耳曼法概述第二节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及特点第三节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第七章教会法第一节教会学概述第二节教会法的基本制度第三节教会法的特点和影响第八章中世纪欧洲的城市法和商法第一节城市法第二节商法下篇 近现代法律制度第三编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九章英国法律制度第一节英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英国法的渊源第三节宪法第四节财产法第五节侵权行为法第六节契约法第七节刑法第八节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第十章美国法律制度第一节美国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宪法第三节商法第四节社会立法……第四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法国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德国法律制度第十三章日本法律制度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271 版次:1开本:16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黄秋实主编暂缺简介... -
中国语法学史龚千炎著片断:那么,究竟什么是“章”“句”“读”呢?梁朝刘勰的《文心雕龙·章句篇》说:“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故章者,明也;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明情者总义以包体:区畛相异,而衢路交通矣。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这里把章和句互相对待并纳入字—句—章—篇的生成系列中加以论述。原来“章”由句子构成,是一篇文章的一个语段,它的作用是说明一件事情或一个道理;“句”则由字构成,它的作用在于“联字以分疆”,表示一句话的局止。又,唐朝天台沙门湛然的《法华文句记》说:“凡经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之以便诵咏,谓之‘读’。”(卷一)所谓“语绝”指“辞意俱绝”,也就是意思完整的一个句子;所谓“语未绝”指“其辞于此中断而意不绝”,也就是各类词组和分句,是句中需要停顿即“点之”的地方。从这段话看来,句读与标点紧密相关。宋人毛晃就指出:“今秘书校书式,凡句绝则点于字之旁,读分则微点于字之中间。”(《增韵》)“读”音dòu,也有叫做“投、断、逗”的。章句之学和句读之学兴起于我国古代不是偶然的,除了为读经、说经服务外,还跟汉语的特点紧密相关。大家知道,汉语缺少形态变化,比较注重隐含和意念,因此对语言环境和上下文依赖较大。这说明,要想正确了解句义和语意,便必须从篇章语段中去分析体味。语段分析对汉语语法研究非常重要,可惜后来受了西方语法的影响,语法分析往往只到句子为止。一直到最近,才有人重新把语段纳入语法的系统加以研究。至于句读的学说,我们认为更适合于汉语,更能体现汉语的特点,因而对汉语语法研究也更为重要。大家知道,汉语不像印欧语言那样注重一个个孤立的句子,而是注重句与句之间的相通,讲究语意、语气的通畅。汉语尤其是口语特多流水句,句与句之间似断若连,所以究竟是断“句”(圈号)还是分“读”(点号)就具有灵活性,汉语古书的标点问题之所以突出也是由此而来。从汉语自身的情况看,本来是可以在句读的基础上建立汉语的句法系统的,这方面古人已经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最初的时候,句读圈点确实只是为诵读经书服务,可是后来慢慢地变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对“句”“读”这两种语言单位本身也进行研究了。例如,元人程端礼的《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就有详细的论述。关于句,该书提出“举其纲,文意断”的看法,并分别举例说明:举其纲为句,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文意断为句,如:“此对小子之学言之也。”(卷二,22页)关于读,该书提出以下看法并举例加以说明:“者”“也”相应为读,如:“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文意未断为读,如:“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汗也。”覆举上文为读,如:“曰,然则此篇所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者,亦可得而闻其说之详乎?”上反言而下正为读,如:“不亲其亲,不长其长,则所厚者薄而无以及人之亲长。”上有呼下字为读,如:“《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下有承上字为读,如:“德者本也,财者末也。”本书前言新版自序本书是我1987年交付出版的《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北京)的修订版。新版的篇幅比原版大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中国的语法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它的发展脉络也看得更为清晰了。跟原版相比,新版主要增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新时期的语法研究。这个部分一向是薄弱环节,论述较少。这次已单列一章,作为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来写。其次是语法专题的研究。原版着重评论代表性的语法学家、语法名著和重大语法问题的讨论,揭示语法学发展的趋势,无疑是正确的。可是作为语法学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语法专题的研究也应受到相应的重视,占有一定的比重。再次是少数民族语言的语法研究。原版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其实是应该加以介绍、评述的。因为一则作为一部“中国”的语法学史,理应包括;二则它们或同汉语有亲缘关系,或同汉语长期相互接触、影响,评述它们的研究可以对汉语语法学起到印证、补充、丰富的作用。最后是对外汉语语法教学。这项内容以往的语法学史著作大都不谈。我们认为,随着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蓬勃发展,现在正是填补这个空白的时候了。《史稿》原是我为研究生和大学生所授课程的讲稿,出版后国内外高校多采用作教材或列为参考书,日本和韩国并出了译本。我希望新版本也能像原版本那样,为语法研究、语法教学和中外文化交流作出应有的贡献。原版本发行后,我国著名学者胡裕树教授、美国友人屈承熹教授曾分别赐函给予鼓励,戚雨村、赵世开、史锡尧、宋玉柱、饶秉才、俞约法、宋振华、许惟贤、常宝儒、吴士文、冯凭、范可育诸位先生也分别来函赐教,这使我有了增订再版的勇气。新版本蒙胡明扬、仲哲明、吕必松、陈章太、李行健等学者提出宝贵意见,编辑同志精心审改,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语文出版社在学术出版艰难时期,慨然允诺出版此书,谨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礼!龚千炎199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