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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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制度研究沈定成 著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的理论语境中司法审查和行政诉讼的含义并无二致,但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推进,仍将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停留于一般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显得不合时宜。原因在于,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在整个行政诉讼体系中呈现出以解决纠纷为基础,监督权力为支撑,保障知情权为终极目标的多元诉讼目的观。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制度在实践中运行的优劣,决定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虚实,又进而影响行政权力监督的强弱,最终导致知情权保障的深浅。基于类案数据分析和个案案例研究,以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中起诉受理、审理和判决的推进环节为逻辑顺序,从司法审查的行政目的视角,贯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研究进路,集中围绕相比较其他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更为突出存在的滥诉标准确定难,审理规则掌握难,争议实质性解决难等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制度进行重新检视。 -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魏晓娜 著本书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本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过程、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以专题的形式对改革过程中争论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力求详实地还原和反映本次改革的进程,并对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理论探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Z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以司法改革为主题的论著并不少见,但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开展专门研究的论著尚不多见。本书的出版,有助于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
中国缓刑制度及司法实践魏玲 著本书总结了缓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过程及理论基础,从程序保障、适用与执行的司法实践探讨了我国缓刑适用完善之路径,并在理论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全书分为五个章节,研究了三个问题:一是缓刑和缓刑制度的适用;二是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司法现状及疑难复杂问题;三是我国缓刑制度适用完善之路径。 -
棠阴比事棠阴比事续编棠阴比事补编桂万荣,吴讷 著《棠阴比事》一书系我国古代法律学经典著作。宋代官员桂万荣编撰,刊于1213年。该书选取中国古代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案件审问、侦 破、法医鉴定、案刑判定等内容,是古代官员执行法律的重要参考。本书前有嘉定四年桂万荣自序,称取和鲁公父子《疑狱集》,参以开封郑公《折狱龟鉴》,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 韵。又有端平甲午重刻自序,称以尚右郎陛对,理宗谕以尝见是书,深相褒许,予以推广。《棠阴比事续编》《棠阴比事补编》是明代吴讷在宋代桂万荣《棠阴比事》的基础上予以增 补而成。三书是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重要文献,整理者张秀春以《棠阴比事》元刻本为底本,参以众本,其他两书也以早期刻本为底本,进行细致校勘整理,为学术界提供了一个较好 的版本。对普通读者了解中国古代法律提供很好的参考。 -
陈顾远文集陈顾远 著《中国法制史概要》是公认的法制史名著,堪称以近代部门法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经典性著作。本书与传统法制史研究重考据的方法不同,着重按照近代法律文明六法之别研究中国法制史料,其关于中华法系演进的理论独成一家,是以部门法方法研究法制史的开山著作。《中国法制史概要》为作者数部著作中影响Z大的一部,被法学界誉为开专题史研究之先的著作。几十年来,这部著作一直影响着法制史教学与研究,滋养着海峡两岸的几代法律学人。现代中国法律专史研究就是追随陈顾远开辟的学术路径经久不衰,陈顾远文集出版价值很大。 -
陈顾远文集陈顾远 著《中国婚姻史》早在民国年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婚姻为社会现象,同时又为法律现象,社会学家及法学家均重视对此问题的探讨。《中国婚姻史》兼顾此两种视角,本书可谓是现代中国婚姻史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 陈顾远先生广泛涉 猎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许多领域,在讲授相应课程或从事相应立法工作之余,撰写《中国婚姻史》。该著作在民国时期和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学术教育界发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婚姻史》(1936,商务)一书,被日人翻译为日文,于1940年在山本书店出版,为中国学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译为日文在东洋传播者,为日本学者所重。 -
明清基层社会治理丛论刘志松 著对于中国古代而言,尤其是从秦汉以降,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形成使得历代王朝中央都必须慎重考虑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先秦三代地方社会治理体制以“封诸侯,建藩卫”为核心。秦至汉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建立,中央之权集于皇帝,地方之权集于中央,王朝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逐渐萎缩,国家与民间精英的联合成为中国古代地方社会治理的成功模式。宋代以后,各种民间精英组织逐渐形成,他们参与到地方社会治理的场域中来,形成了与国家权力的联合。本书以系统观为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基础,对宋代以后,主要是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安好专题进行讨论,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模式正是通过社会系统的信息交换方式实现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形成了一个自耦合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三个子系统——权威、规则、模式——这一系统自洽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宏观的思路,如果要深入探讨乡土社会系统内部的耦合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就要寻找一种能够普遍适用于各子系统的研究模型。本书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对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模式进行宏观概括,然后从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权威体系、规则体系和运行模式体系进行多维度的探讨,最终通过对在传统基层社会之中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反馈关系的各种样态及实践成效的考察,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善治的方案。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意的参考。 -
法史学刊张生,王帅一 著《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集刊内容涵盖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等法律史学科的各个分支,间或旁及法理学、部门法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法律史学得以滋养的学科领域。本书是总第16卷,旨在反映法史学科的新探索,展现法律文化研究的多彩景观,评析学术作品,介绍法史学界前辈学人,以激励后学,传承学术。 -
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杨晓宜 著书稿主题为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以“法典行用”与“断案场域”为分析视角,结合各类司法案例为研究素材,详细分析、探讨每个案例中面临的多元情境,讨论唐代法典体系下的理想秩序、断案场域与“法”的运用,以及司法官员的法律见解与变通性。 -
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韩丽雯 著清朝末年是清廷专制政体崩溃的前夜,是古今思想变迁、政体转型的关键时期,更是东西方思想文化激烈交锋、互相影响的迅猛发展期。本书以民权和法治为中心对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以西方政体、民权和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及其于19世纪后期在中国的移植为研究背景,系统性地梳理了民权和法治思想在中国的演变,并通过对清朝末年立宪人士关于君主立宪的政体构想、革命人士关于民主共和的政体构想以及清政府官员关千政体选择的思考和实践的比较研究,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