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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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向研究的比较技艺游宇等著寻找差异往往是提出研究问题的关键一步。然而,由此出发,研究者应该如何科学地通过“比较”来解释引发这些差异的原因或机制,则成为诸多研究在方法论层面的分野。在实证研究之中,这一差异或分野最为突出的表现便是案例导向与变量导向之争。本书便是从这一方法论争锋展开,探讨案例导向研究的哲学基础与研究设计要点。通过介绍各类案例导向研究的哲学基础与研究设计、探索能够讲好中国故事的比较性案例研究,本书希望研究者可以深入理解案例导向研究的价值、规范与设计原理,从而科学、严谨地开展相关的案例导向研究。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暂缺作者·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著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议程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稿。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本书收录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等。 -
刑法文义解释论程荣著本书旨将语言学理论运用于刑法解释领域,对刑法文义解释的基本原理进行理论建构。在明确刑法文义解释的内涵、价值、技术问题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展开运用研究,以检验其在术语解释和疑难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功效。刑法文义解释,亦即刑法的语言学解释,是指将刑法条文视为一种语言现象,从语言的角度,运用语义学、语法学、语用学等语言学理论,以立法描述所选择的语言意义来理解并说明刑法条文含义的思维过程。根据语言学理论,文义不只是狭义的字面含义,而是文字的语言意义,包括由文字的词法意义和句法意义组成的语法意义,文字的概念内涵意义和概念外延类型意义组成的词汇意义以及由言内语境意义、吉伴语境意义和言外语境意义组成的语境意义。 -
邓小平与保密工作张建军本书系统梳理邓小平同志有关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现邓小平同志从开启革命生涯、任职中央苏区、奔赴抗战前线,到主政西南地区、调任中共中央工作等各个历史时期从事和关心党的保密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亲身躬行并指导我党做好保密工作的史实事例,生动反映了邓小平同志统筹全局的政治智慧、开拓创新的领导艺术和严于治密的工作作风,进一步丰富了邓小平同志思想和生平研究,拓展和深化了新时代保密工作特别是保密史研究。 -
贯彻新发展理念洪向华 主编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首次以“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论断,科学回答了“中国为什么能”的世界之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五个必由之路”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至关紧要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为深刻理解把握“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意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我们组织编写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书较为系统深入地论述了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新判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的实践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更加注重共同富裕、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深化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贯彻新发展理念既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
领导力颜晓峰强大的领导力是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密码和独特优势。本书以“领导力”为关键词,在梳理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历史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共产党的独特优势、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深入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力的科学内涵、发展过程和历史作用,生动诠释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制胜密码,有力揭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历史逻辑和现实意义,对于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增强爱党护党为党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暂缺作者· -
纪律日课本书编写组 编写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党规党纪,时时处处用纪律的尺度衡量和校准自身的一言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全书针对党员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需要把握的政策界限,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监督执纪实践,一一进行精准解答。此次再版充分体现新修订的《条例》精神,根据《条例》逐条作了修改和重新阐释,既可以作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也可以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益参考。 -
美国殖民统治时期菲律宾边界史研究王胜本书探讨了美国殖民统治时期菲律宾边界形成史,分析了20世纪上半叶殖民国家西班牙、美国、英国和荷兰(荷属东印度)通过双边谈判和仲裁最终以三个国际条约——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来确定菲律宾岛屿边界——“菲律宾条约界限”(或称“国际条约界限”)的历史过程,揭示了美属菲律宾西部边界始终位于东经118度的史实。本书还对1937—1938年美菲内部讨论过“菲律宾条约界限”具有可变性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鲜明指出:“菲律宾条约界限”已于20世纪30年代固定,不再具有可变性,菲律宾独立前美属菲律宾岛屿边界就是“菲律宾条约界限”。该边界后来通过国家继承和相关法律条文为独立的菲律宾所继承,是其合理、合法的岛屿边界。本书也指出美属菲律宾的海洋边界有二:一是以各边缘岛屿正常基线(低潮线)向外推算三海里的领海线;二是以“菲律宾条约界限”为限的渔业管辖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