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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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人合一钱世明著本书是“儒学通说丛书”之一种。“天人合一”是儒学重要核心理论之一,儒家认为天是自然万物,是自然规律,人是自然界中一物,要受天的左右。孔子并没有把天人格化、神化,他提出的所谓“畏天命”就是教人不要违背自然规则、规律,要把自己的行为统一在自然法则、规律之中。本书详细分析了儒学中天、命、鬼神等概念内涵,阐述天人合一的具体含义,对走入邪途的天人感应说加以批驳。 -
论逻辑经验主义洪谦著;范岱年,梁存秀编本馆自1897年始创,即着意译介西学,编纂课本,以昌明教育、开启民智为务。迨五四新文化运动起,学界亟需高等书籍,本馆张元济、高梦旦诸先生乃与蔡元培、梁启超等学界前辈擘画宏图,组编诸科新著,以应时需。是为本馆出版学术著作之始。尔后数十年,幸赖海内外学人伐山开辟,林林总总,斐然可观。若文学,若语学,若史学,若哲学,若政治学,若经济学,若心理学,若社会学以及其他诸科学门类,多有我国现代学术史上开山之著、扛鼎之作。学术著作的出版使本馆进一步服务于中国现代教育事业的培植和民族新文化的构筑,而分享中国学界的历史光荣。五十年代以后,本馆出书虽以移译世界名著、编纂中外辞书为先,而学术著作的出版亦未曾终止。近年来已先后有多种问世,今后拟更扩大规模,广征佳作,以求有为于未来中国文化的建树。转瞬百年。同人等因念本馆素有辑印各种丛书的传统,乃议无论旧著新书,凡足以反映某一时期学术思潮、某一流派学术观点、某一学科新的建树、某一问题新的方法以及其他足资长期参阅的作品,均拟陆续选汇为《商务印书馆文库》而存录之,俾有益于文化积累而取便学林。顾兹事体大,难免力不从心,深望各界读者、学界通人共襄助之。 -
说礼乐钱世明编著礼的定义:孔子没有给“礼”这个字像字典似地下一个定义,但可以从他的话里分析出他对“礼”的解释。礼是待人的正确态度和方式。孟懿子问关于孝的问题,孔子说:“无违。”无违是什么呢?孔子进一步指明:“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如何行孝?要做到不违反礼节。礼,是对待父母、长辈的正确态度与方式。鲁定公问君主如何使用臣,臣如何事奉君,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还说过:“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八佾》)君应以礼对待臣,臣也应尽礼事君。礼,是君臣间相待应依从的正确态度与方式。 -
说仁义钱世明著自孔子以后,儒家确立,儒学成了中华古典文化的核心,二千五百年来深入人心,为人们的道德规范。更由于有了儒家思想,才凝聚了中华民族。翻看甘五史,不管是哪个族的人为君,无不推尊孔子和儒学,这就明白地表明中华民族是由儒家思想为基础的中华文化统一起来的。认同中华文化,崇信孔子和儒学,就是中国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话可为典型:“时,太祖问侍臣曰:‘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皇子耶律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辽史·列传·宗室》)这说明辽太祖并没把自己视为边荒之外的人,而认定自己是“中国”——华夏的一员,是推崇中华各族共尊的文化的人。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团结、巩固,儒家思想的历史功绩是超卓的。儒家的学说,对现代与未来都仍有它积极的作用亦毋庸置疑。我上学前,先母授《三字经》等旧开蒙读物,算是受儒家思想熏染之初。五岁人北平惜阴小学,使用的第个铅笔盒中间印的就是孔夫子像,至今忆之,宛然在目。真正老老实实读孔、孟和儒家经典,应从1956年上师范时至今,累四十多年了。虽也写了几部书,坦白地讲,我至今读古书也离不开工具书,我绝不敢说我对儒家什么什么经无误地读懂了——要说出这样个“懂”字岂是容易的。不在小学上下苦功夫,读古籍是弄不明白文意的,更甭说研究了。治古代文化,治儒学,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做学问,才能避免曲解古文,才是对民族文化遗产负责,对读者负责。所以,我写这套书,首先是对我引来要说的古籍原文作疏通,然后再阐说,从而表达我的观点,故名之曰“通说”。我认为传统的注疏形式是好的,对古籍句句不漏地保存,读者便可以把上下文都看到,想断章取义地曲解去欺骗读者就办不到了。故,这套书中,对几部古籍都是全文通说,有的书如《忠经》、京房《易传》(辑录)等还是近现代没人研究和作过注疏的。我写此书,在文字上力求做到深入浅出——在我对古籍原文的深入理解,自己弄明白了其义之后,用浅近的话写出来。还要说句坦白的话:我写得很累!比用文言或半文言式的文字写,要费劲得多!有时候用白话阐说一句古文时,我久久地握着笔,不敢往稿纸上落。阐释古文,与翻译外文,同样是极难的。 -
玄学十日谈高峰,雷海燕等著《玄学十日谈》包括:意趣玄远话名理——曹魏政治与魏晋玄学、五行分类品才性——从九品中正制看曹魏时期的人物品鉴等内容。 -
说《易》钱世明著汉武帝建元五年春,置“五经博士”,任通晓其中一经的人担任其职。五经,《白虎通·五经》解释为:“《易》、《尚书》、《诗》、《礼》、《春秋》也。”自西汉,《易》就被尊为经书,称《易经》——也就是《周易》,而且列为儒家五经(算上《乐》即是六经)之首。《汉书·艺文志》:“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载述“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史记·儒林列传》说:“言〈易〉自菑川田生。”田生名田何,汉武帝时儒学振兴,田何是开讲传授《易》的第一位学者。又述:“自鲁商翟受〈易〉孔子,孔子卒,商瞿传〈易〉,六世至齐人田何,字子庄,而汉兴。田何传东武人王同子仲,子仲传菑川人杨何。何以〈易〉,元光元年征,官至中大夫……然要言〈易〉者,本于杨何之家。”《汉书·艺文志》也述西汉时《易》的讲传情况:“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在西汉初,由田何传讲《易》开始,发展出数家对《易》各立一说,足见当时《易》学之盛行。汉宣帝、汉元帝时代,把施雠、孟喜、梁丘(复姓)贺、京房四家《易》学列在学官,费氏、高氏两家《易》学流行在民间,足见当时朝廷对《易》学的重视和民间对《易》学的爱好和讲习。 -
船山遗书(清)王夫之著;傅云龙,吴可主编丛书据:封套著录;主编据:封套及《船山遗书》编委会名单著录。本书收入明末清初伟大启蒙思想家、哲学家王夫之的著作《诗经稗疏》、《诗广传》、《礼记章句》。 -
中国现代哲学史冯友兰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宋代儒生所发出的豪言壮语,也正是冯友兰先生以84岁高龄着手七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写作的根本动力。七卷本的《中国哲学史新编》新见迭出,每与时论不合。这种独立思想的精神尤其表现在第七卷也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的写作当中。作者生前已经预料到是书出版会遭致多方面的阻力,他在该书的《自序》当中说:“如果有人不以为然,因之不能出版,吾其为王船山矣。”从是书杀青之日到去年大陆版本问世,已经过去了九个年头。作者采用静观之眼,深刻剖析戊戌变法以后中国社会实践的哲学根源,发人之未发。比如,他提到“拨乱反正”这个概念,就是从哲学的高度去阐释:“拨乱者,即拨极左思潮之乱,反正者,乃反新民主主义之正。”作者指出,毛泽东一生分为三个时期,第二个时期是空想的,它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空想部分。作者认为,讲统一、讲中和,这是中国哲学的传统和世界哲学的未来。人类是最聪明和最富理性的,不会像毛泽东认为的那样“仇必仇到底”,终将按照“仇必和而解”的方向发展下去。后面这种思想,正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思想界的进程。 -
礼经李安纲编著暂缺简介... -
自我与世界陈立胜著什么是现象学?从字面上看,“现象学”(phenenomenology)即有关现象的学问。但大千世界,现象纷纭。有物理现象如万有引力,有天文现象如流星雨,有化学现象如化合与分解,有生理现象如消化不良,有心理现象如单相思、白日梦,有社会现象如贪污腐败,甚至也有超自然现象如通灵术……每个现象领域都有自己领域的研究专家,于是而有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化学家、生理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通灵学家等等。那么现象学家研究哪门子现象?除了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心理现象、超自然现象外,难道还有一门专供现象学家研究的秘而不宣的现象?“秘而不宣的现象”一词本身就有语病,现象之义即宣示出来的东西,说秘而不宣的现象就等于说不宣之宣,自相矛盾,昭然若揭。仿佛只剩下了一条出路:现象学家研究的是现象总体即世界。哲学不就是世界观吗?现象学不就是一种哲学吗?现象学就是一种世界观,而且研究世界现象。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结论。然而现象学运动中两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胡塞尔与海德格尔——都明确反对所谓的作为世界观的哲学。时下将哲学等同于世界观已成“常识”,据说,世界观即是对世界之总的“看法”,是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的最新成果的“概括”与“总结”。自然科学的成果、社会科学的成果、思维科学的成果都是“理论成果”,对理论的“概括”与“总结”则是理论的理论,而且通常是最蹩脚的理论。理论已与现象隔了一层,理论的理论与现象则是隔了双层。将现象学与世界观划等号差不多等于从石头里取水,两不相干。“现象”之为“现象”,即是显现出来的东西。依海德格尔的考究,“现象”一语出自希腊词Φαιυομευου,该词由动词φαiυεοθαι派生而来,而后者的意思就是“显示自身”(显现)。因此φαιυομευου等于说:显示着自身的东西。而“学”之为“学”就是“让人来看”。“学”一语出自希腊词λοros,原义即是“让人看某种东西”,“让人看言谈所及的东西”。现象学于是便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于是,现象学成了一门“看”的学问。“看”就有个“看法”问题,现象学被作为一种方法即是“看的方法”,这个“看法”很简单即“如实看”、“如如”。本世纪初的哲坛充斥着“回到康德去!”(新康德主义)、“回到黑格尔去!”(新黑格尔主义)、“回到托马斯去!”(新托马斯主义)之类原教旨主义式的口号,唯独胡塞尔一声“回到实事本身去!”之大音(BackToThingsThemselves)至今仍然有所回荡。回到实事本身去,即是如实看。然而如实看知之甚易,行之艰难。人们不是往往在声称如实看的时候,恰恰看到的只是他的一偏之见,只是一些理论,只是一些个人的利益与兴趣吗?一叶障目与盲人摸象的人往往也是那些把如实看挂在嘴头叫得最响的人。于是便有一个如何如实看,如何回到实事本身去的问题。在胡塞尔便有了一套如何如实看的方法论训练,如现象学悬搁、本质还原、先验还原等等。然而它既然是一套“方法论”,便仍不免是一种“理论”而非现象,因而也不免被掌握着“如实看”法宝的其他现象学家所“悬搁”、“还原”。现象学的“如实看”遂变成了一种“如是我看”。因“我”之不同,“如是我看”的东西也因之不同。在“回到实事本身”的总看法下,产生了不同的“亚看法”。在胡塞尔那里,回到实事本身,即“诸原则之原则”,那就是:“每一种源始所予的直观都是知识合法性(Rechtsquelle)的源泉,在源始形式的(好似在其机体的实在中)‘直观’中直呈自身的东西,只应该如其给出自身的那样,并且只是在它直呈自身的限度内被接受。”①于是,对胡塞尔而言,回到实事本身便是回到源始直观、回到明证性、回到纯粹意识;然而,同样打着回到实事本身大旗的海德格尔却根本不买胡塞尔的直观的帐,“直观”是“远离源头的衍生物”,“连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也植根于生存论的领会”,“只有存在与存在结构才能够成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而只有当我们获得了存在与存在结构的鲜明概念之后,本质直观这种看的方式才能决定下来”。②而胡塞尔“如实看”的还原法也由回到Noesis-Noematic的意向结构变成了由“存在者转向其存在”。③回到实事本身在海德格尔这里便成了回到存在本身。而在梅洛-庞蒂的哲学中,“回到实事本身,就是回到先于知识、知识一直在谈论的世界”,④于是回到实事本身在梅洛-庞蒂这里便成了回到知觉、肉身化的知觉。他一方面声称“现象学只有通过现象学方法才能通达”,①另一方面又断然宣布,胡塞尔现象学还原法“给我们的最大教训是彻底还原是不可能的。”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回到实事本身这句口号颇具讽刺意味,在不同的现象学家那里,对实事的理解竟是如此之不同,我们甚至可以说回到实事本身差不多成了回到每个现象学家的理论的代名词。胡塞尔藉其回到实事本身的“如实看”而发现了先验意识之领地,他曾以发现“应许之地”的摩西自命,也一度希望后继者会进入这片应许之地有所耕耘与收获。然而,他的哥廷根的弟子们一古脑地忙于“对象”这一“实事”的描述,而与他本人的进一步的期待拉开了距离,他曾一度寄予厚望的约书亚——海德格尔则在“实存”的“实事”中越走越远。他不无伤感地感慨道:“作为科学、作为严密的、必然真实地严密的科学的哲学——这一梦想结束了。”③他在致Welch的信中黯然写道,统一的现象学运动并不存在,所谓的“现象学运动”对现象学的“如实看”方法(还原法)茫然无察。④没有一个统一的现象学运动,这不只是胡塞尔一个人的看法,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基本问题》一书中明确告诉我们:“在现象学研究内部,对现象学的性质及其任务有着不同的界定。但是,即便这些在界定现象学性质中的差异能找到一个相同点,这个如此获得的现象学概念——一种平均化的概念——能否将我们引向有待选择的具体问题是值得怀疑的。”①梅洛-庞蒂不仅认为在诸现象学家中难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对于现象学的认识,即便对胡塞尔本人的现象学也很难找到一个唯一的标准:“什么是现象学?在胡塞尔第一部著作发表后的半个世纪后依然问这个问题看来有些奇怪。事实上,这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现象学是本质的研究,依照此,一切问题都等于去发现本质的界定:例如知觉的本质、或意识的本质;但现象学也是将本质置还于实存之中的一门哲学,它并不期望在‘实际性’(facticity)之外出发获得对人与世界的理解。它是将自然态度下产生的主张悬置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先验哲学;但它也是在反思开始之前,世界作为不可剥夺的在场总是‘早已在那儿’的哲学,它的一切努力都围绕着重新达到与世界的直接与源始的接触并赋予该接触以哲学的地位。它旨在探究成为‘严密科学’的哲学;但它也提供对作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空间、时间及世界的叙述。它试图如其所是地直接描述我们的体验,而不考虑其心理学的起源以及科学家、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可能提供的叙述;但胡塞尔在其最后的著作中却提出一门‘生成现象学’(geneticphenomenology),甚至提出一门‘建构的现象学’(constructivephenomenology)……”②而利科则干脆表示:“整个现象学并不只是胡塞尔,但他多少是其中心”,“现象学就是胡塞尔的工作以及由之而产生出来的异端之总体”。①如果在现象学家中,对于现象学本身是什么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谈论现象学运动还有什么意义?而且,谈论现象学运动的合法性又是什么呢?施皮格伯格在其经典性的《现象学运动》中给出了两条界定现象学运动范围的标准,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方法的采用”,自称是现象学家的人必须是明确或不明确地使用以下两种方法:“(1)作为一切知识的来源和最后检验标准的直接直观(其意义尚待阐明),对这种直观应尽可能如实地给以文字的描述;(2)对于本质结构的洞察,这是哲学知识的真正可能性和需要。”②由方法上去界定现象学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符合现象学运动这一实事,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基本问题》一书的“导论”中也明确主张,“现象学一语”乃是“一般科学的哲学的方法之名称”,①又说,“正确地看,现象学是一个方法的概念”。②利科也曾说过,现象学“与其说是一种学说还不如说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得到多样实现,而胡塞尔不过是运用了其中的几种”。③将现象学运动界定为围绕某种方法而展开的哲学运动,对于厘清现象学运动的范围无疑是一种严谨而有效的做法。施氏以此为标准确定下具体的现象学人选后,依国家或地区以及人头一一对不同的现象学家的思想加以考察,并在最后一编中以“现象学方法的要点”为题对整个现象学运动中所使用的方法进行了概括,算是为现象学运动找出一个“最小公分母”。这种做法,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不失是好的做法,甚至是一种几近完美的做法。但从哲学史的角度去看,又不能不说有很大的缺憾。因为方法毕竟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每一个现象学家之所以都愿意将现象学视为一种方法,无非是因为它可以为我所用,用来解决自己关心的问题。而且目的(或者说问题)本身对方法有一限定的作用,你总不可能用研究木头的方法去研究白日梦。因此现象学家之所以共同选择了现象学的方法,也说明,他们要处理的问题有某种相近性或相关性(当然是在一非常宽泛的意义上讲)。如果单纯以方法为中心去研究现象学运动,那么,对于这场运动所要处理的问题、④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一种思想上的相互激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一种真正现象学意义的“精神空间”——现象学运动本身正是在这个精神空间中展开,并不断地扩展着这个空间的范围——便无从得到应有的重视。至于在这一精神空间开展的现象学运动过程中发生的“对话”(有声与无声的对话),以及在种种“对话”中所形成的“合声”(或者说趋势、潮流)更是难得一显了。有鉴于此,本书尝试以问题为中心,展开对现象学运动的研究,我把描述现象学运动的“精神空间”定作自己的研究目标。当然具体写起来,难免犯下“眼高手低”的毛病,而且,由于学力与时间之不逮,很多重要的问题(如时间性问题等等)、很多重要的人物(如舍勒等等)都没得到讨论,即便讨论到的人物与问题,其探讨之力度与深度也难免有火候欠佳之嫌。我把它抛出来,更多地是希望得到学界同仁的批评与赐教。是为绪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