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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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贾平凹 著,陈泽 评点《秦腔》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士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品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展示了乡村价值观念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迁,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
男人战争庹政 著《男人战争》是真正的富有阳刚之气的男人读本。这是发生在和平年代的权力战争,是骨头碰撞骨头,热血相搏热血,刀锋凛然,浩气横荡的权力对决。在这个激烈变动的大时代,在这个集中了男人精英的节场中,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得到最充分地展示。这里有最动人的故事,最高尚的人格,最出众的智慧,最肮脏的交易,最卑鄙的计谋,最无耻的行径。素材之丰富,情节之曲折,过程之生动,结果之难料,都在这里会聚。 这是一个很男人的故事。那些发生在和平年代的权力战争,那些骨头碰撞骨头,热血相搏热血,刀锋凛然,浩气横荡的权力对决依然能够激动我们,成全我们那些一直隐藏在心中的飞扬理想。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男人,应当如此。同时,在这个激烈变动的大时代,在这个集中了男人精英的节场,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得到最充分地展示。 故事由商州新任市委书记许桥在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齐明瀚陪同下去商州上任开始,前商州市委书记凌明山与现任商州市长邱仲成在激烈的权利斗争中失利被省里调走的,同时新官上任的许桥,人称“面团”,却是个外圆内方的角色,许桥想把开发区发展成为高科技产业区,这一举措利国利民,为实现这一目标他要关停一些高污染企业,这无疑触碰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神经,由此新一轮的较量又上演了…… -
偶然(俄)罗布斯基 著;柳夏 译这是一部以女性视角讲述俄罗斯新贵爱恨情仇的小说。作者以举重若轻的笔触,绘制莫斯科“富人区”的生活图景、人物群像,更附之以悬疑、时尚等元素,成功地使这部半自传性质的《偶然》成为“必然”的畅销书。小说•开始,往共同生活多年以后,女主人公“我”“偶然”发现了丈大的不忠。“我”正为此伤痛欲绝,却得到了丈夫被枪杀的消息。“我”开始为复仇而生活,为忘却和了结丈夫留下的伤痛和麻烦而奋斗。“我”不懈地找寻凶手,毅然雇用黑道人物残酷地杀死了凶手,却“偶然”发现那只是警察局随意指认的•只替罪羊。真正的凶手任哪里?证人苏醒了,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丈大的情妇找到了“我”,自称怀上了丈大的孩子。“我”虽万般不情愿也只好慷慨担负起她的生活,“我”替她付房贷的首付,找出女儿用过的婴儿用品给她,替她哄啼哭不停的婴儿,甚至将他们送到了丈大父母的家中,最后却“偶然”发现……“我”“偶然”从家中专职女按摩师的闲话中得知莫斯科没有乳清供应,决然创办了莫斯科第一家乳清供应公司,并大获成功。但在经历政府部门近乎抢劫的勒索、经理人的背叛后,公司破产了。面对•笔12万美元银行贷款的追讨,难以开口向人借钱的“我”看来只好低价把房子卖给银行,搬出卢布廖夫卡……凶手终于现形,竟然是他!“我”揣着买给女保镖用的枪,机械地前往他的住处,却发现他已经被人杀死了,警察正在那里!“我”来到现场,口袋里有一把枪,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叫……至于最后,“我”倒有个美妙的结尾。但小说到底是物质至上的乐观,还是女性视角的反讽,还真不好说。 -
婆婆吃了媳妇全家纪达 著《婆婆吃了媳妇全家》讲述的是婚姻就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小三可怕,精心婆婆杀伤力更大,这窝火的憋闷日子如何熬出头,哪里才是幸福的出口……最热门的家庭情感小说,特别荣誉:《婆婆吃了媳妇全家》尚未出版,即被广州日报,新闻晚报,金陵晚报,楚天都市报等十八家主流平媒强势连载!! -
非你不嫁明绿珠冯小梅,是一个被划分为C等以上的大龄“剩女”,被第一个男友抛弃,导致性情大变,泼辣、爆粗口,但却多愁得很,善良得很,孩子性情的很。一天到晚想把自己快点嫁出去,却又倔强地想收获一份完美的爱情。偷偷地喑恋着比自己小三岁的林国峰,绕了几万圈,林大帅哥终于也认清自己的感情,但是爱情这东西,可以让人甜蜜到死,可一沾染人间烟火,烦恼就一重一重地来了……而面对李云飞的柔情和宠爱,又时刻让冯大小姐内心充满了安宁和稳定。冯大小姐啊,你要怎么选择呢? -
我的诈骗生涯(英)艾略特·卡斯特罗,(英)尼尔·福赛斯 著,黄秀铭 译“这本书说的是我——艾略特·卡斯特罗,一个被定罪的信用卡诈骗犯。赶巧的话,也许您本人就曾经是这类犯罪的牺牲品,损失钱财不说,还遭遇种种不便。所以,可能您其实并不想知道关于信用卡诈骗和我这个诈骗犯的故事。这很正常,没关系,说的不过是信用卡诈骗罢了,而信用卡诈骗,就像其他很多事情一样,如果背后没有故事,就不会有多大意思。但这不只是一个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故事,这是关于一个男孩的故事。伴随他成长的有一大堆书,但没有一个朋友。他上过八所小学,不是被开除,就是在被开除前退学。他渴望逃离现实,而且找到了实现梦想的一种方法。自从离家出走,他便浪迹他乡,唯一安定的日子是被关进监狱之时。他生活中不乏酒店、夜总会、香槟酒、劳力士金表换了一块又一块。飞机旅行是家常便饭,身边常常是警探追踪。世界上一些最大的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对他都深感头痛。这是一个跟金钱有关的故事,告诉您我如何最终得逞的。这是一个跟偷盗有关的故事。这是一个跟牺牲者有关的故事。这是一个如何骑上虎背,然后骑虎难下的故事。这是关于我生活的故事。” -
巫颂血红 著中国最古老的大夏王朝,一个没有文字记载的谜一样的时代,隐藏了多少不为后人所知的秘密?神话里呼风唤雨、足可撼动天地的巫,不过是后人的臆想,还是真实地存在过?与夏王朝同期,拥有先进科技的古文明帝国亚特兰蒂斯为何一夜之间消失?柏拉图的羊皮卷上记载了怎样的惊世预言?翻开《巫颂》,一切皆有答案! -
穿遇指环王追月逐花 著高级口译黛静在陪同老板出国的第一天就遇到了空难,稀里糊涂地到了中古世纪的欧洲,刚到地点就差点葬身狼之口,被救之后却又因一张酷似吉卜塞人的东方面孔和身上的现代化装备被当成女巫,被绑到了火刑架上。正在人们就要点火烧她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王子出现了。宛如指环王中的精灵王子般俊美的面孔让黛静以为自己遇上了救星。而事实却是:王子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什么“神启式审判”简直是不把她整死不罢休。先叫她随时会塌的搭在鳄鱼池的腐木上跑过去,又把她捆住手脚扔进水池,最后叫她当射箭的活靶子——如果她经历了这一切还能活下来,就证明她是无辜的。否则,就乖乖去死吧! -
上海往事毕飞宇 著《上海往事》讲述乡下少年唐水生来到大上海,被安排在当红舞女小金宝身边服侍。小金宝是帮会头子唐老爷的情妇,但心中却爱着唐老爷的兄弟宋约翰。而宋约翰与小金宝虽有私情,却一心只欲取得唐老爷的地位。一次黑帮仇杀后,小金宝和水生被送到乡下,后又和老爷一起躲到一座孤岛上,扰乱了一对孤寡母女桂花嫂和阿娇的平静生活,另一场内弛外张的人性斗争静静上演。最终宋约翰一派功亏一篑,桂花嫂被灭口,大获全胜的唐老爷要带回阿娇栽培为下一个小金宝,他饶过一命的小金宝,却出于对爱情和人性的双重绝望,选择了自杀身亡……《上海往事》文笔细腻,可以说比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更为精彩。本书另收录中篇小说《孤岛》《楚水》《明天遥遥无期》,皆为叙述清末民国时期故事的中篇小说,全面展示了民国时期社会风貌,充满了动人的民国风情。 -
后窗系列·择爱而噬普璞 主编《择爱而噬》 一脸严峻的警官,满脸赔笑的嫌疑人A和一脸横肉的嫌疑人B都消失不见了。看不见手铐,也没有警笛的嗡鸣。这似乎只是一个宁静的校园,几个人,和细腻感伤的情怀。只不过在一段情感波折之中,有爱就可能会有背叛,背叛会让平和的心泛起幽暗的涟漪,于是,罪恶也就产生了。可能只是一个咧着嘴傻笑的男孩朝小池中扔了一颗石子,或者是一个纤细的身影优雅地挥动衣袖,再悄然走开。站在校园欣赏风景的你丝毫没有察觉有何不对,但在某个无法预知的瞬间,一个你意想不到的身影就黯然倒下了。很高兴作者能写出这样唯美的推理作品,这种女性的细腻与情感的拿捏,是男作家们所难以完成的风景。虽然编故事是作家们的看家本领,但作品中总有真实生活与感受的投影,唯独这个,是谁也无法伪造的。本文的末尾,可说是画龙点睛之笔。随着一行淡淡的留白,主人公的爱与哀愁溢满纸间。《天堂附近的死亡》“我认为好的诡计,手法应该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出来。”以上这句话就是吴谁的创作理念。我的理解是对诡计不拖泥带水,务求干净利落。这从吴谁的很多作品中都能反映出来。但请不要把这句话误解为:简单。因为吴谁的作品,大多都不简单,至少在真相揭晓以前,读者很难窥破。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阅读习惯不停地在改变,对文字亦是如此。比如在日本比较流行的“轻小说”,它讲究的是流畅、好读,是艰涩读物的反义词。不少作者已经注意到这点,在文字上花了工夫,以适应当下的阅读潮流。但推理本身,可能作者思考得不多。吴谁的这个理念,可能代表了将来推理发展的一个方向。作者们将开始思考:什么样的推理模式更符合当今的潮流?虽然它可能不会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但至少会形成作者自己的风格。这种站在读者角度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反思,总比对旧有模式不加思考地照搬,要值得赞赏吧。这篇《天堂附近的死亡》,不止诡计揭晓时干净利落,在遣词造句方面也直接明了。它不是太极拳的绵延迂回,而是截拳道的胜负立分。也许,一部分读者最希望的推理小说就是这样吧。面对纷繁缠绕的迷局,请爽快地给我答案。然后就可以合上书,长吁上一口气。生活本就是如此,等待我们去做的事还有很多,需要的是快刀斩乱麻。《另一个世界》翻开一本推理小说,人们似乎总是想知道作者是描述了一个什么样的诡计,这似乎是本格推理爱好者根深蒂固的念头——“Who,Why,How——do it”:Who——谁做的。Why——动机。How——诡计。本格推理爱好者和本格推理作家总是会很在意How,在意诡计是怎么“完成”的。似乎描述“诡计如何完成”是本格推理作家最终的使命。我想对此加以突破。作为一个本格推理写手,我不只想去描述“怎么完成”诡计,也想赋予诡计“完成了是为了什么”的新用途,并在这上面来加以创新。这一点可能容易和“Why”混淆,但它并不是“Why”,并不是动机。犯罪的动机是一回事,诡计的新用途则是另一回事。以《另一个世界》来具体说的话,我想赋予“不在场证明”的用途不止是“让嫌疑人A洗脱时间上的犯罪嫌疑”,还能“为嫌疑人B洗脱‘动机’上的犯罪嫌疑”。让原先只服务于“时间”这一维诡计跳跃到另一维,这是我想做的事。所以我对“不在场证明”本身的制造刻意去忽略了,在这篇中只把着力点放在其“用途”上,可能会让传统推理读者感觉有点奇怪吧。《度祥、秘笈与我的尸体》在这篇的创作中,我的名字特地取了和日本推理作家乙一的出道作《夏天、烟火和我的尸体》一样的格式,其实那本书我并未看过,内容当然也完全不相干,只能算做是自己的恶趣味使然,以及对乙一作品的喜欢……在这篇当中,悬疑的成分占了一定的比重,这和一些本土悬疑小说中的悬疑不太一样,我觉得要“阳刚”一些。没有鬼,没有吓人的场景,是产生于现实世界的谜团。我想尝试一下将之与推理融合,在赋予心理诡计与叙述性诡计后的效果。除此以外,我会比较在意人物的塑造,我不想写那种一脸正气的角色,也不想写毫无人性的坏人。我只是想写一个在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社会缩影里生存着的,有阴暗面、绅士精神、闷骚、又想保护自己妻子的物理老师。我并非是想歌颂他,只是正如我们所处的这世界一样,总是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人,心中有着不为人所知的阴暗面。《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庄秦是一位高产作家。承袭他作品中常见的逆转风格和一气呵成的可读性,这是一篇在环环相扣的意外中,让真相水落石出的佳作。作为一篇推理小说,其实作品中完全不需要非得有一位侦探。因为作者们都知道,当它发表以后,那些翻阅它的读者都有一颗对未知和真相感到好奇的头脑。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担当侦探的角色。这篇的写作动机来自于一篇他看到的新闻。一名成都司机撞伤了路人以后,因为担心负担医药费,铤而走险的来回反复碾压伤者,造成了死亡的悲剧。与此同时,他又因为某些事,和一家快递公司发生了不愉快。快递公司没有核实身份,就把他的快件交给了别人。这两件都是会让人叹气的生活经历,但当出现在庄秦的生活中时,就化为了一篇揭露社会阴暗角落的推理小说。所以,庄秦认为推理小说爱好者中有一种不贴切的说法:推理小说的诡计已经被前人写完了,我们已经无法创新了。他认为:其实素材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只要我们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能创作出中国式的推理小说。《香水迷情》 美人,尸体,香水,诗。此篇是传统的解谜小说,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作者狼舞是男性,字里行间却蕴含着一种典雅。 尸体出现在任何地方,都是当然的统治者。罪犯从案发现场走了,气味却留下。不是血腥的味道,而是优雅的香味。这里人人似乎都和香水扯上了关联,并且找不到阴暗面。似乎整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暖暖的午后,你似乎能嗅到阳光的味道。这在推理小说中是比较少见的。在解谜过程中,狼舞比之其他推理小说家毫不逊色,环环相扣,真相破茧而出,具有意外性,依旧保持了整体的风格,并且具有“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只是在线索陈列方面,却有不足。作者虽然给出了线索,但没有引导读者进行思考。只是在结论时和盘托出。这种作为谜题尚可,作为小说,却是写作时需要注意之处。《故人》在《故人》这篇小说中,故事情节里细腻、强烈又带有爆发力的情感贯穿始终。它不是一种暴风雨般的咆哮,也不是无病呻吟。它先在小说前半部分忍隐和沉淀,中段乃至后半部分让这种情绪倾泻而出。就像是先乌云密布再大雨倾盆,遵循着“自然”的法则。可说是这种先抑后扬,在最后带给读者以一种酣畅淋漓的冲击。在写作中,能做到先抑后扬是很难得的,此篇文章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文笔老道。这一般是此类写作手法中所必不可少的。有读者可能会问我该如何对它进行分类。推理小说有诸多派别:“本格”、“社会”、“硬汉”等等不一而足。可这篇既不是很“本格”,也没怎么“社会”,只能说是一篇以女性情感为主线的推理小说。“本格派“也好,“社会派”也罢,这种分类固然能帮助读者对作品进行挑选,但对于作家而言,优秀的作品可能只是妙手偶得的产物,并没有带着标签出生。所以我想,要把它来一个生硬的分类是否很多余?分类真的有那么重要么?如果有谁还那么问我,我只想回答:这是一篇好小说,这应该就足够了。《当厄里尼厄斯遇上维纳斯》厄里尼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她是无情的犯罪者,直至目标死亡才会收手。而维纳斯在神话世界里有多重象征,为大家熟知的是爱与美的女神。此作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对应了这两个人。当他们相遇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河狸一直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作者,从他的笔名中就可见一二。因为给电视台写过侦探脚本的缘故,他的作品具有画面感。情节的铺陈和悬念的设置也都不错。此篇其实是一个相当本格的推理小说,但切入的视角比较新颖。如果是从传统的视角切入(从案件发生写起,经过警方的调查,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此文将会损失很多魅力。谈到人物塑造,河狸花了大量的篇幅,在“维纳斯”的感召下,文章的中段甚至有了一种温情的味道。直到最后案发发生以后,才把读者的注意力转移到“不在场证明”的手法上。让人们意识到,原来厄里尼厄斯终是冷酷的。这让我想起了《魔幻厨房》中傅薇的所讲的故事:一个蝎子想借青蛙的背过河,青蛙认为蝎子会蜇它,所以拒绝。蝎子说如果我蜇了你岂不是自己也会淹死?青蛙才答应了蝎子的请求。当青蛙游到河中央时,蝎子还是蜇了青蛙,两者皆遇难。此时青蛙不甘心地问:你为何出尔反尔?蝎子不由回答:只是本性使然! 看来厄里尼厄斯与维纳斯在此篇中,也不能免俗。《阴差阳错》一般情况下,可以把“以谜团为主”的推理小说称之为本格推理小说,主角不一定非是警察或侦探,但有一个需要挖掘真相的谜团在等待着他;或者他自己是这个谜团的缔造者,讲他如何制造谜团的故事。在这里,又可以把本格推理小说来进一步地细分,有一种分法就是“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和“非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在答案揭晓前,会把作者认为的所有线索都公布出来,来等待读者进行“挑战”。简而言之,也可以把它既看成一篇小说,又看成一篇谜题。这种相对公平的做法源于欧美的黄金时期,而此篇《阴差阳错》就是作者向当时的著名作家卡尔的致敬之作。对于卡尔,我有一篇单独的评论论述他。和卡尔一样,杜撰同样偏爱不可能犯罪类型。此篇也是杜撰的代表作之一。与笔名相对的,文中的侦探同样取名为杜撰。果然,看不了多久,他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足迹消失加密室再加凶器消失,完完全全的不可能犯罪。”对此热衷的朋友可能会精神一振,是的,一场和不可能犯罪有关的挑战已经开始了。这是推理小说中的经典模式之一,听着脑中细胞拍打出熟悉的节拍,一起享受在这不会流汗的运动之中吧。《遗嘱》似乎不论是多长的篇幅,只要是周浩辉写的,就能让人一口气读完。他的特点在于以较为写实的视角切入,略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来带给读者一种真实的临场感受。与此同时,他还会用最拿手的悬念设置,让文章从始至终都牢牢地吸引住读者。要做到这一点实为不易,需要作者对文字与叙述有较为深厚的功底,良好的全局观,以及精妙的悬念设置与结构布局。“在任何时候,我允许读者跳过的文字都不可以超过一百字。”这是周浩辉的创作理念,他也的确做到了。纵观全文,每一个情节设置皆有其用意,每一个推理皆严谨合理,全文行至结束也无一丝一毫的赘肉。对最苛刻的读者而言,亮点才是看书的动力。个人认为本文在协议书的推理细节上,设置得很是巧妙,作者一直不露声色,直到最后真相揭晓时,它才似珠玉破土而出。最可贵之处在于这个桥段虽精巧,却写得很自然,没有刻意雕琢之痕。如果非要说缺点,就是结局略显刻意,不过罪犯在推理小说中大多具有炫耀性格,这和电影中用手枪对准美女太阳穴却迟迟不肯扣下扳机的坏人一样,也算是他们的一种悲哀吧(或是好人的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