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国司法制度新论
作者:熊先觉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08-01
ISBN:9787800835209
定价:¥26.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熊先觉教授,生于1924年8月,贵州道真人。早年进朝阳大学攻读法律。1949年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刊,同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秘书。50年代发表《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等论文,主张法治。在法律虚无主义、极“左”路线之下,随司法部撤销而下放。1979年恢复司法部,调回工作,为司法部机关干部、中央政法干校、北大法律系等院校讲授司法制度、司法文书等课程。1983年参与筹建现中国政法大学,专事教学,潜心著述任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校教授,出席世界法律大会等。主要著作有《中国司法制度》、《司法文书概论》等专著,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坛獭贰ⅰ端痉ㄎ氖榻坛獭贰ⅰ吨泄姓咚辖坛獭贰ⅰ吨泄姓ń坛獭贰ⅰ吨泄橹ㄑА贰ⅰ豆仕痉ㄖ贫取返?30余部,论文多篇。主要学术成就已载入《中国法学家辞典》等书。香港已经回归,澳门即将回归,台湾也必将回到祖国的怀抱。海内外炎黄子孙肩负着实现祖国统一、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使命。西方人士曾预言,21世纪是属于中国人的世纪。当今中国实行“一国两制”,在法律制度上分属三个法系、四个法区,即:中国主体部分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大陆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接近于大陆法系,香港属于英美法系,澳门和台湾属于大陆法系;中国存在着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个法区。本书将全面而系统地论述它们的司法制度。世界法律文化是人类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不同而形成了或归属于不同的法系。中国历史悠久,创造了灿烂的中华古代文化,中华法系曾大放光芒,特别是对东方各国影响至深。古代日本因循中华法系,明治维新改弦易辙,仿效大陆法系,二战之后又崇尚英美法系。末“变法修律”,从日本引进大陆法系的司法原则和制度,反过来又仿效日本。日本不拘泥于法,择其善者而从之,除仿效美国司法体制外,还开创由最高法院管理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的先河。西方的英法等国,当年率先反专制、拒王权,实行“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反对封建司法专横,开创了一系列司法民主原则和制度,迄今仍有值得借鉴之处。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法系的森严壁垒被日益打破,各国司法制度的差异性在日益缩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笔者1986年曾有《中国司法制度》一书出版。其后我国大陆又有几部同名的著作问世,但其体系和内容与拙著大同小异,尤其是未能全面反映中国四个法区的司法制度。仅以中国的主体部分大陆而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法制日趋完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们的治国方略。近年来相继修订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司法制度的法律、法规;最高司法机关先后推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司法改革措施;法律专家、学者对我国司法制度的研究也取得了新的科研成果。有鉴于此,笔者将《中国司法制度新论》奉献给读者。该书分为:上篇总论;中篇分论——论述大陆的人民司法制度;下篇论述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制度;此外还以附篇简介了西方主要国家的司法制度,以供研究、借鉴和参考。在此需要一提的是,在中篇分论中还写了一章人民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这些意见乃引玉之砖。
作者简介
熊先觉教授,生于1924年8月,贵州道真人。早年进朝阳大学攻读法律。1949年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刊,同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秘书。50年代发表《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等论文,主张法治。在法律虚无主义、极“左”路线之下,随司法部撤销而下放。1979年恢复司法部,调回工作,为司法部机关干部、中央政法干校、北大法律系等院校讲授司法制度、司法文书等课程。1983年参与筹建现中国政法大学,专事教学,潜心著述任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校教授,出席世界法律大会等。主要著作有《中国司法制度》、《司法文书概论》等专著,主编《中国司法制度教程》、《司法文书教程》、《中国行政诉讼教程》、《中国行政法教程》、《中国组织法学》、《国际司法制度》等30余部,论文多篇。主要学术成就已载入《中国法学家辞典》等书。
目录
目 录
上篇 总 论
第一章 司法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第一节 司法制度概述
一、司法是历史的产物
二、司法权是国家的重要权力
三、认定司法机关的标准
四、司法制度的基本构成
五、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二节 司法制度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以习俗调整社会关系
二、司法制度的产生
第三节 司法制度的演变
一、奴隶社会出现法庭
二、古代司法从属行政
三、近代司法独立
四、现代司法制度
第二章 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一、中国奴隶社会的司法制度
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
第二节 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
一、清末的司法制度
二、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
第三节 中国当代司法制
一、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一国两制”的司法制度
第三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体制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体制及其地位
一、司法体制的概念
二、人民司法体制
三、人民司法体制的地位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组织体系
一、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
二、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三、侦查机关的组织体系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
第三节 司法人员
一、司法人员的概念和分类
二、司法人员的资格和任免
第四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的概念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司法制度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和程序体系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一、人民司法制度的主要功能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程序体系
一、司法程序的种类和特点
二、司法程序体系
三、三大司法体系
中篇 分 论
第六章 审判制度
第一节 审判制度概述
一、审判制度的概念
二、法院的特征
三、法院的种类
第二节 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
二、人民法院的任务
第三节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二、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第四节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一、独任庭
二、合议庭
三、审判委员会
第五节 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公开审判制度
三、辩护制度
四、两审终审制度
五、合议制度
六、回避制度
七、死刑复核制度
八、审判监督制度
九、司法协助制度
第六节 法官制度
一、法官资格和任免制度
二、法官保障制度
三、法官晋升制度
四、法官奖惩制度
五、其他制度
第七节 审判方式的重大改革
一、审判方式改革的意义和推动实行
二、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审判方式改革的效果和启迪
第七章 检察制度
第一节 检察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检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检察制度的起源
三、检察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地位
二、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一、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特点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第四节 检察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一、检察委员会
二、检察工作机构
第五节 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检察工作制度
第六节 检察官制度
一、检察官制度的重要性
二、检察官资格和任免制度
三、检察官晋升和奖惩制度
四、检察官保障和退休制度
第七节 反贪治吏的两大举措
一、反贪机构的设立及其性质任务
二、举报中心的设立及其性质任务
三、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
第八章 侦查制度
第一节 侦查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侦查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侦查制度的起源
三、侦查制度的演变
四、中国近现代的侦查制度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管辖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
二、公安机关的任务
三、公安机关的侦查管辖
第三节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
一、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
二、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侦查工作制度
第五节 侦查官制度
一、人民警察法规概述
二、侦查官
三、侦查官资格制度
四、侦查官晋升制度
五、侦查官纪律制度
第六节 公安刑侦改革
一、刑侦改革的缘由
二、刑侦改革的措施和效果
三、刑侦工作的其他改革
第七节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
三、中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
第九章 监狱制度
第一节 监狱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监狱的概念和产生
二、中国监狱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三、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改造旧监狱探索创建新型监狱
二、劳动改造条例的公布施行
三、监狱管理体制的再调整
四、监狱法的制定颁布
第三节 监狱体制
一、监狱的主管机关
二、监狱的设置及其机构人员
三、监狱的财政体制
四、监狱的监督体制
第四节 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监狱的性质
二、监狱的任务
三、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刑罚的执行
一、收监
二、服刑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三、监外执行
四、减刑和假释
五、释放和安置
第六节 狱政管理
一、分押分管
二、警戒
三、戒具和武器的使用
四、通信和会见
五、生活和卫生
六、奖惩
七、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七节 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一、执行刑罚的场所
二、实施教育改造的原则
三、剩余刑期的执行
第十章 律师制度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律师制度的起源
二、律师制度的演变
三、律师制度引进中国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律师制度的草创和天折
二、律师制度的恢复和改革
三、律师法颁布施行的意义
第三节 律师的性质业务和执业原则
一、律师的性质
二、律师的业务范围
三、律师的执业原则
第四节 律师的执业条件
一、律师资格
二、执业证书
三、执业限制
第五节 律师机构和管理体制
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协会
三、管理体制
第六节 律师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一、律师的权利
二、律师的义务
三、律师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律师收费和法律援助制度
一、律师收费制度
二、法律援助制度
第十一章 调解制度
第一节 调解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调解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中国调解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三、西方国家的调解制度
第二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确立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三、人民调解组织条例的颁布实施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人民调解的性质
二、人民调解的任务
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和指导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人民调解员
三、司法助理员
第五节 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万法
一、调解程序
二、调解方法
三、调防结合
第六节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二、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第七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地位作用和展望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地位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
三、人民调解制度的展望
第十二章 仲裁制度
第一节 仲裁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仲裁制度的概念和属性
二、仲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三、仲裁制度的演变
四、仲裁制度引进中国及误译为“公断”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涉外仲裁制度
二、国内仲裁制度
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四、仲裁法颁布施行的意义
第三节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仲裁制度的基本制度
第四节 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二、仲裁协会
第五节 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开庭和裁决
第六节 申请撤销裁决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概念和意义
二、法定撤销裁决的情形
三、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和期限
四、撤销裁决的程序和效力
第七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申请执行
三、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四、执行的中止恢复和终结
五、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十三章 公证制度
第一节 公证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公证的概念和性质
二、公证制度的起源
三、公证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中国公证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私证和税契制度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公证制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公证体制的改革问题
一、公证处的性质和设置
二、公证人的条件和任命
第四节 公证的业务原则和效力
一、公证业务
二、公证原则
三、公证效力
第五节 公证的管辖程序和收费
一、公证管辖
二、公证程序
三、公证收费
第六节 涉港澳台公证
一、概述
二、涉台公证的特征和困难
三、涉台民事公证
四、涉台经济公证
第七节 涉外公证
一、涉外公证的概念
二、涉外公证的业务范围
三、涉外公证和认证
第十四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现状
一、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则
二、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现状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人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人民司法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三节 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思路问题
一、司法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
二、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问题
三、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问题
下篇 港澳台司法制度
第十五章 香港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
二、香港司法机关的地位
三、香港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香港审判制度
一、香港法院的历史沿革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体制
三、司法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五、陪审团制度
第三节 香港检察制度
一、律政司的性质任务和机构人员
二、刑事检控制度
三、民事检察制度
第四节 香港监狱制度
一、狱政机构和监所法规
二、监禁目的和矫正设施
三、少年犯法规及其管教工作
四、囚犯释放后的监视工作
第五节 香港律师制度
一、香港律师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二、律师和大律师
三、律师和政府律师
四、外国律师和外国律师行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六节 香港公证制度
一、香港公证制度的由来和特点
二、公证人的资格和任期
三、公证人的职责和业务范围
四、公证人公会和公证收费
第七节 香港仲裁制度
一、香港仲裁制度的由来和种类
二、仲裁机构和受案范围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
四、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和裁决的执行
第八节 香港的司法协助和司法互助制度
一、司法协助
二、司法互助
第十六章 澳门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澳门问题的由来和解决
二、澳门的司法和社会概况
三、澳门基本法对司法制度的原则规定
第二节 澳门审判制度
一、现行法院体系
二、特别行政区法院体系
三、司法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第三节 澳门检察制度
一、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二、检察院的法律地位
三、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四、检察官制度
第四节 澳门侦查制度
一、澳门警察的建立和发展
二、澳门司法警察的任务
三、司法警察的有关制度
第五节 澳门监狱制度
一、旧监狱的概况
二、新监狱的设备
三、新监狱的管理
四、澳门监狱的问题
第六节 澳门律师制度
一、澳门律师制度的历史概况
二、律师的性质种类和资格
三、律师的业务范围
四、师律公会
五、特别行政区律师制度
第七节 澳门的其他司法制度
一、仲裁制度
二、公证制度
三、司法协助和司法互助制度
第十七章 台湾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台湾实行五院制
二、司法院及所属机关
三、法务部及所属机关
第二节 台湾审判制度
一、普通法院
二、行政法院
三、诉讼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第三节 台湾检察制度
一、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二、检察官的任务和检察工作制度
三、检察官制度
第四节 台湾侦查制度
一、检警一体
二、法务部调查局
第五节 台湾监狱制度
一、监狱
二、看守所和管收所
三、少年观护所和少年辅育院
第六节 台湾律师制度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撤销
二、律师的登录和业务范围
三、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四、律师的组织和惩戒
五、公设辩护人和法律扶助
第七节 台湾公证制度
一、公证机关及其性质任务
二、公证人和佐理员的资格及其任免
三、公证业务范围和公证形式
四、公证效力
五、公证原则和程序
第八节 台湾仲裁制度
一、仲裁机构
二、仲裁员
三、仲裁协议和程序规则
四、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
五、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附篇 西方司法制度
第十八章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概念
二、“三权分立”体制
三、司法独立原则
四、法院种类
第二节 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制度
一、美国法院制度
二、英国法院制度
第三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制度
一、法国法院制度
二、德国法院制度
第四节 法系三变的日本法院制度
一、日本所属法系的三次变化
二、日本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
三、日本的法官制度
第五节 西方的司法私有化问题
一、监狱私有化——-“私人监狱”
二、法庭私有化——“私人法官”
三、私营警察业——“私人捕快
上篇 总 论
第一章 司法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第一节 司法制度概述
一、司法是历史的产物
二、司法权是国家的重要权力
三、认定司法机关的标准
四、司法制度的基本构成
五、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二节 司法制度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以习俗调整社会关系
二、司法制度的产生
第三节 司法制度的演变
一、奴隶社会出现法庭
二、古代司法从属行政
三、近代司法独立
四、现代司法制度
第二章 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一、中国奴隶社会的司法制度
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
第二节 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
一、清末的司法制度
二、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
第三节 中国当代司法制
一、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一国两制”的司法制度
第三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体制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体制及其地位
一、司法体制的概念
二、人民司法体制
三、人民司法体制的地位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组织体系
一、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
二、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三、侦查机关的组织体系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
第三节 司法人员
一、司法人员的概念和分类
二、司法人员的资格和任免
第四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的概念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司法制度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和程序体系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一、人民司法制度的主要功能
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的程序体系
一、司法程序的种类和特点
二、司法程序体系
三、三大司法体系
中篇 分 论
第六章 审判制度
第一节 审判制度概述
一、审判制度的概念
二、法院的特征
三、法院的种类
第二节 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
二、人民法院的任务
第三节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二、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第四节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一、独任庭
二、合议庭
三、审判委员会
第五节 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公开审判制度
三、辩护制度
四、两审终审制度
五、合议制度
六、回避制度
七、死刑复核制度
八、审判监督制度
九、司法协助制度
第六节 法官制度
一、法官资格和任免制度
二、法官保障制度
三、法官晋升制度
四、法官奖惩制度
五、其他制度
第七节 审判方式的重大改革
一、审判方式改革的意义和推动实行
二、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审判方式改革的效果和启迪
第七章 检察制度
第一节 检察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检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检察制度的起源
三、检察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地位
二、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一、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特点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第四节 检察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一、检察委员会
二、检察工作机构
第五节 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检察工作制度
第六节 检察官制度
一、检察官制度的重要性
二、检察官资格和任免制度
三、检察官晋升和奖惩制度
四、检察官保障和退休制度
第七节 反贪治吏的两大举措
一、反贪机构的设立及其性质任务
二、举报中心的设立及其性质任务
三、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
第八章 侦查制度
第一节 侦查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侦查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侦查制度的起源
三、侦查制度的演变
四、中国近现代的侦查制度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管辖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
二、公安机关的任务
三、公安机关的侦查管辖
第三节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
一、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
二、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侦查工作制度
第五节 侦查官制度
一、人民警察法规概述
二、侦查官
三、侦查官资格制度
四、侦查官晋升制度
五、侦查官纪律制度
第六节 公安刑侦改革
一、刑侦改革的缘由
二、刑侦改革的措施和效果
三、刑侦工作的其他改革
第七节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
三、中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
第九章 监狱制度
第一节 监狱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监狱的概念和产生
二、中国监狱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三、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改造旧监狱探索创建新型监狱
二、劳动改造条例的公布施行
三、监狱管理体制的再调整
四、监狱法的制定颁布
第三节 监狱体制
一、监狱的主管机关
二、监狱的设置及其机构人员
三、监狱的财政体制
四、监狱的监督体制
第四节 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监狱的性质
二、监狱的任务
三、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刑罚的执行
一、收监
二、服刑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三、监外执行
四、减刑和假释
五、释放和安置
第六节 狱政管理
一、分押分管
二、警戒
三、戒具和武器的使用
四、通信和会见
五、生活和卫生
六、奖惩
七、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七节 少年犯的教育改造
一、执行刑罚的场所
二、实施教育改造的原则
三、剩余刑期的执行
第十章 律师制度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律师制度的起源
二、律师制度的演变
三、律师制度引进中国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律师制度的草创和天折
二、律师制度的恢复和改革
三、律师法颁布施行的意义
第三节 律师的性质业务和执业原则
一、律师的性质
二、律师的业务范围
三、律师的执业原则
第四节 律师的执业条件
一、律师资格
二、执业证书
三、执业限制
第五节 律师机构和管理体制
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协会
三、管理体制
第六节 律师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一、律师的权利
二、律师的义务
三、律师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律师收费和法律援助制度
一、律师收费制度
二、法律援助制度
第十一章 调解制度
第一节 调解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调解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二、中国调解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三、西方国家的调解制度
第二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确立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三、人民调解组织条例的颁布实施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人民调解的性质
二、人民调解的任务
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和指导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人民调解员
三、司法助理员
第五节 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万法
一、调解程序
二、调解方法
三、调防结合
第六节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二、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第七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地位作用和展望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地位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
三、人民调解制度的展望
第十二章 仲裁制度
第一节 仲裁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仲裁制度的概念和属性
二、仲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三、仲裁制度的演变
四、仲裁制度引进中国及误译为“公断”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涉外仲裁制度
二、国内仲裁制度
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四、仲裁法颁布施行的意义
第三节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仲裁制度的基本制度
第四节 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二、仲裁协会
第五节 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开庭和裁决
第六节 申请撤销裁决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概念和意义
二、法定撤销裁决的情形
三、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和期限
四、撤销裁决的程序和效力
第七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申请执行
三、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四、执行的中止恢复和终结
五、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十三章 公证制度
第一节 公证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一、公证的概念和性质
二、公证制度的起源
三、公证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中国公证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私证和税契制度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公证制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公证体制的改革问题
一、公证处的性质和设置
二、公证人的条件和任命
第四节 公证的业务原则和效力
一、公证业务
二、公证原则
三、公证效力
第五节 公证的管辖程序和收费
一、公证管辖
二、公证程序
三、公证收费
第六节 涉港澳台公证
一、概述
二、涉台公证的特征和困难
三、涉台民事公证
四、涉台经济公证
第七节 涉外公证
一、涉外公证的概念
二、涉外公证的业务范围
三、涉外公证和认证
第十四章 人民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一节 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现状
一、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原则
二、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现状
第二节 人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人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人民司法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三节 人民司法制度改革的思路问题
一、司法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
二、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问题
三、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问题
下篇 港澳台司法制度
第十五章 香港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
二、香港司法机关的地位
三、香港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香港审判制度
一、香港法院的历史沿革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体制
三、司法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五、陪审团制度
第三节 香港检察制度
一、律政司的性质任务和机构人员
二、刑事检控制度
三、民事检察制度
第四节 香港监狱制度
一、狱政机构和监所法规
二、监禁目的和矫正设施
三、少年犯法规及其管教工作
四、囚犯释放后的监视工作
第五节 香港律师制度
一、香港律师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二、律师和大律师
三、律师和政府律师
四、外国律师和外国律师行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六节 香港公证制度
一、香港公证制度的由来和特点
二、公证人的资格和任期
三、公证人的职责和业务范围
四、公证人公会和公证收费
第七节 香港仲裁制度
一、香港仲裁制度的由来和种类
二、仲裁机构和受案范围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
四、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和裁决的执行
第八节 香港的司法协助和司法互助制度
一、司法协助
二、司法互助
第十六章 澳门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澳门问题的由来和解决
二、澳门的司法和社会概况
三、澳门基本法对司法制度的原则规定
第二节 澳门审判制度
一、现行法院体系
二、特别行政区法院体系
三、司法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第三节 澳门检察制度
一、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二、检察院的法律地位
三、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四、检察官制度
第四节 澳门侦查制度
一、澳门警察的建立和发展
二、澳门司法警察的任务
三、司法警察的有关制度
第五节 澳门监狱制度
一、旧监狱的概况
二、新监狱的设备
三、新监狱的管理
四、澳门监狱的问题
第六节 澳门律师制度
一、澳门律师制度的历史概况
二、律师的性质种类和资格
三、律师的业务范围
四、师律公会
五、特别行政区律师制度
第七节 澳门的其他司法制度
一、仲裁制度
二、公证制度
三、司法协助和司法互助制度
第十七章 台湾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台湾实行五院制
二、司法院及所属机关
三、法务部及所属机关
第二节 台湾审判制度
一、普通法院
二、行政法院
三、诉讼程序体系
四、法官制度
第三节 台湾检察制度
一、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二、检察官的任务和检察工作制度
三、检察官制度
第四节 台湾侦查制度
一、检警一体
二、法务部调查局
第五节 台湾监狱制度
一、监狱
二、看守所和管收所
三、少年观护所和少年辅育院
第六节 台湾律师制度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撤销
二、律师的登录和业务范围
三、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四、律师的组织和惩戒
五、公设辩护人和法律扶助
第七节 台湾公证制度
一、公证机关及其性质任务
二、公证人和佐理员的资格及其任免
三、公证业务范围和公证形式
四、公证效力
五、公证原则和程序
第八节 台湾仲裁制度
一、仲裁机构
二、仲裁员
三、仲裁协议和程序规则
四、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
五、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附篇 西方司法制度
第十八章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概念
二、“三权分立”体制
三、司法独立原则
四、法院种类
第二节 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制度
一、美国法院制度
二、英国法院制度
第三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制度
一、法国法院制度
二、德国法院制度
第四节 法系三变的日本法院制度
一、日本所属法系的三次变化
二、日本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
三、日本的法官制度
第五节 西方的司法私有化问题
一、监狱私有化——-“私人监狱”
二、法庭私有化——“私人法官”
三、私营警察业——“私人捕快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