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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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书要录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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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集解(清),王先慎 著《新编诸子集成:韩非子集解(繁体竖排版)》以宋干道本为主,参考了藏本、张本、凌本、赵本等多种版本,利用了太平御览、艺文类聚、群书治要、事类赋、白孔六帖等类书和老子、荀子、战国策、史记、淮南子、文选等著作的有关资料,吸取了卢文弨群书拾补、顾广圻韩非子识误、王念孙读书杂志、俞樾诸子平议、孙诰让札迻等著作的校释成果,阐述了作者自己的研究心得,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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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根原郭成伟 主编《大清律例根原》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藏同治十年(1871)刑部外放官员裕禄主持修定、安徽省敷文书局刊印的古籍善本《大清律例根原》为底本,同时参照此前分别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道光二十七年(1847)、咸丰二年(1852)刊印的四个版本校订而成。该书正文一百二十卷,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个部分,附则《督捕则例》四卷。全书共计一百二十四卷。该书内容涵盖了清代刑部官员汇集、整理的自顺治到同治年间修订律文和例文的过程,并通过臣等谨按的首创形式,客观地反映了有清一代法律变化的原因和发展过程,具有重要的文献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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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法律文献杨一凡,刘笃才 著本书分15册,共收录中国古代稀见地方法律文献2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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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冤录今译(元) 王与 著,甘建一,朱金生,何维贵,邓超浩 译《无冤录》是我国古代的法医学专著,由元朝人王与撰写,是了解、研究古代法医成就的重要文献,至今仍值得法医工作者参考和借鉴。同时,也反映了元代司法检验制度的状况,是当时司法工作的真实写照。四位译者一直从事法医检验工作,在工作时借鉴《无冤录》中许多检验方法和治学精神。《无冤录》中记载的许多真实案例,与今时今日的许多案件有相似之处,译者将原著与注释、译文相对比,可以看出古人观察之细致,考虑之周到,今日科技进步之神速,侦查案件手段之先进。在每一章之后,译者们还细心的编写了译后感,并且加入当今的现实案例,使读者在阅读古书、理解古书的同时加深了对法医学的了解,亲临每一个让尸体开口说话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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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春秋)管仲著;(唐)房玄龄注;(明)刘绩增注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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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战国)商鞅著《商君书》是战国时期商鞅一派法家著作的汇编,又名《商子》。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他出身于卫国国君的远亲,名鞅,所以称卫鞅或者公孙鞅,后来因为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在商,所以后人一般都称他商鞅。他年轻时就喜欢法律之学,曾经在魏国相公叔痤的手下做过家臣,对李悝和吴起等人在魏国的变法情况很熟悉,在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广求贤才,商鞅于是带着《法经》到了秦国,开始在秦国变法,史称“商鞅变法”。
《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商君书》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其中也保留了商鞅遗著,记录了商鞅的言行,大概是战国末年商鞅学派的后人编成的。
《商君书》主要记载了商鞅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开塞》篇提出了社会发展的四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所以,在当今之世,首要的任务是生存,但要生存就必须增强国力,实行“以力服人”的“霸道”,而不能实行儒家主张的“王道”。所以商鞅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即变法要根据现在的具体情况,不能再守旧。
在具体措施上,商鞅主张:第一,加强君权,建立赏罚严明的法治制度,即“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就是赏赐只能给有功的人和积极告发犯罪的人。“壹刑”就是处罚不分等级,不照顾贵族特权,不随意赦免。商鞅总结了一条前人的教训:“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壹教”就是取消所有违背法令和不利于农战的思想言论。他鄙视诗书礼仪,还把“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说成了“六虱”,反对根据这六种情况授予官职。
第二,奖励军功,提倡耕战,取消贵族的世袭特权。商鞅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的本性,他解释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所以国家就可以利用这种本性,用奖赏的方法激励百姓努力生产,作战时努力杀敌。同时,取消没有军功的贵族特权。
第三,推行法治要重视法治、信用和权势。执法要公平,要讲究信用,即使官员贵族犯罪也要处罚。为了加强君主的权势,必须尊君。
第四,治理国家要用重刑,商鞅称为“以刑去刑”。他认为“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则重者无从至矣”。即对轻罪严厉处罚,就可以杜绝犯重罪了。这种重刑思想后来被秦始皇、李斯接受,结果导致了秦的速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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