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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

作者:(法)孟德斯鸠著;孙立坚,孙强,樊瑞庆译

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1-01

ISBN:9787224056273

定价:¥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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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全书中译本共分上下两册,六卷,三十一章。主要内容可概括为: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至10章)。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11至13章)。③地理与政治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至19章)。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至25章)。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27至28章,30至31章)。⑥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本书前言孟德斯鸠作为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杰出的思想家之一,成为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一经问世便震撼了世界。这部著作凝结着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也是他的代表作,这部著作不仅使他蜚声世界,而且作为人类进步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史册,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论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两年就印行了22版,多种外文译本也相继问世,成为风行世界的经典之作。由于书中鲜明的立意、尖利的笔锋,辛辣的讥讽深刻地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的敌意,教会和耶稣会对他恨之入骨,巴黎大学还将它列为禁书。为此,孟德斯鸠在1750年匿名发表了名为《对(论法前精神)的辩护》一书。对反对统治阶级的恶意中伤予以回击。《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和思想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其中提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分立,相互制衡,保障公民自由这一脍炙人口的理论为历代资产阶级所喷喷称道。首先运用孟德斯鸠的理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的是美国。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领袖们都对《论法的精神》烂熟于心,而且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订入宪法。19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发布的《挖权宣言》中也宣布没有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19世纪末,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开始接触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倡言变法,在他的《戊戌奏稿》中便明确提出了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思想。虽然戊戌变法归于失败,然而中国腐朽没落的封建王朝终于还是被孙中山为首的新兴资产阶级发动的辛亥革命所推翻。孟德斯鸠的资产阶级宪法论以及法制观念也曾深刻地影响过民国时期的宪法和法制。只需稍稍留意一番当时的宪法、民法、刑法的内容,就水难发现许多好容都源于《论法的精神》的重要思想孟德斯鸠(CharlesLouisdeSecondatMontesquieu,1689一1755),法国资产阶级后索思想家、法学家。历任波尔多省法院法官、院长和法兰西学院院士。他生于贵族家庭,幼年学习过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专攻法律。1716年孟德斯鸠继承伯父的子爵爵位和法院院长职务。在工作机他认识到封建法律是为王权服务的,开始怀疑法律能否做到真正公允。1728年他辞去法院院长职务人此他潜心读书,涉猎各类学科,获得了广博的学识。他到欧洲各国旅行,深入研究英国的宪法和议会制度,为《论法的精神》收集资料,耗时20年。经过精心的酝酿和准备,于1748年完成并发表了《论法的精神》这一社会学巨著。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设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的理论形成做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地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他摈弃了以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社会观念上的一成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论。他以更为鉴,以世界古今各国社会政治制度为依据,他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演变的过程。虽然他并没有发现社会发展的规律,却也将进步的社会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2.理性论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这一理论在当时神学一统天下的时代中,犹如一枚重磅炸弹震撼了封建主义和专制暴政的营垒——黑暗的教会统治。他不但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而且将上帝和人截然分开。因此在他的具有辽阔视野的、包罗万象的、建立在人类自然知识基础之上的国家和法的理论领域里,完全没有上帝和神学的立足之地。由此所得出的结论是:他的理论以其鲜明的战斗性向欧洲愚昧的神学主义发起了猛烈地进攻,具有伟大的历史使命感。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著名政治理论有以下三个方面:l.关于政治分类伪学说,他将政治体制划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认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分别是品德、荣誉和恐惧。尽管这一结论并不完备,但是他的许多精辟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论断以及运用绝妙笔法鞭答专制政体和封建主义罪恶,他的无畏和机敏无疑起到了使人振聋发聩、警醒社会和民众的积极作用。2.分权说和君主立宪,孟德斯鸠崇尚英国的君主立宪一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一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3.“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诸如:反对酷刑、主张量刑适度,刑罚应富有教化意义,舆论威慑可以作为阻止犯罪的工具之一,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的无理的刑再。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关于国际法孟德斯鸠也有许多新颖的真知灼见。关于经济理论,他最重要的论断是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当时这一主张主要是针对教会和封建统治阶级对私人财产的侵占行为而做出的。他还主张兴办工业和商业,反对横征暴敛。他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他竭力反对奴隶制。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其宗旨在于反教会、反封建、反暴政;大张旗鼓地倡导资本主义。但是,孟德斯鸠的学说也有其局限性,他与当对的其他资产阶级进步思想家一样,在社会理论上仍然是一个唯心论者。他受其贵族阶级意识的限制,只能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绝非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
作者简介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除此之外,还包括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的名著《波斯人信札》,1734年发表的《罗马盛衰原因论》。[编辑本段]孟德斯鸠年表1689年1月18日,法国启蒙思想运动的代表人物、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者孟德斯鸠,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诞生了。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编辑本段]思想影响综述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时代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理论的形成作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孟德斯鸠不愧为自己时代的儿子。他站在时代的前列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战斗了一生。他的一生是一个战士的一生,他用自己犀利的文笔,机智而勇猛的抨击了腐朽反动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僧侣主义。他的一生又是一个学者的一生。他毕生孜孜不倦的探索着各个科学领域的许多问题,撰写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著作、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一鸿篇巨著。由于他是一位出身于贵族家庭的、法国18世纪上半叶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温和派代表,由于他看不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所以在他的思想中具有非常明显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他一方面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同它进行妥协,提出君主立宪的主张。他一方面对宗教僧侣主义进行了斗争,另一方面他又不是个无神论者,而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他虽然比其他许多启蒙思想家更深刻地提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动力问题,可却不能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在社会观方面他仍然是个唯心主义者。正由于孟德斯鸠的思想具有这种两重性,所以在他逝世以后,他的思想在不同的社会阶级中间便很自然地引起了不同的反应和得到了不同的对待。一切反动阶级的代表人物和反动思想家,都总是力图利用孟德斯鸠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来为自己的反动政治目的服务。一切先进阶级的代表人物和先进思想家,则总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孟德斯鸠的思想遗产。他们既充分肯定孟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反对天主教神学斗争中的伟大功绩,又指出它在这些斗争中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他们既充分肯定孟在社会学研究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又指出它的社会学中的缺点和错误。孟德思想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孟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批判,他的自然法理论和他有关自由、平等、私有制的论断等,曾对法国唯物主义者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人产生过重要影响,尽管他们在许多方面都大大超过了自己的前辈。孟的社会政治思想,尤其是他的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谢林、黑格尔也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不仅如此,他还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因此,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从否定方面将中国列入一种世界模式的第一人……为法国和欧洲提供了与以往不同的中国形象”。其说尽管在当时受到同时代的许多思想家的反对,随着时间的推移,则逐渐成为西方人看待中国的基本前提。18世纪是西方中国观发生根本变化的世纪,即从以“颂华”(sinophilie)占优转为以“贬华”(sinophobie)为主。此外,他亦认为专制主义是亚洲各国的特点。(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他的这个观点后来被一些西方人接受并滥用。孟德理论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他的理论曾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尤其是他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当时的法国作家大多将遥远的中国描绘成乐土,独《论法的精神》中多对中华帝国的专制有批判。孟德斯鸠曾在鲁昂与一位滞留的中国海员交谈,本着严谨的态度得出了自己的认识。尽管他的见解不免偏颇,但相对于同时代的人是较为接近事实的,也丰富了《论法的精神》的材料。[编辑本段]孟德斯鸠名言录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 孟德斯鸠 【法国】造化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孟德斯鸠 【法国】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我不干;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国的事情,我不干。 孟德斯鸠 【法国】美必须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内心中更是如此。 孟德斯鸠 【法国】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孟德斯鸠 【法国】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孟德斯鸠 【法国】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孟德斯鸠 【法国】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法国】美德本身也需要限制。 孟德斯鸠 【法国】奢侈总是跟随着淫乱,淫乱总是跟随着奢侈。 孟德斯鸠 【法国】谦虚是不可缺少的品德。 孟德斯鸠 【法国】啊!夸奖的话,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么乏味! 孟德斯鸠 【法国】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孟德斯鸠 【法国】衡量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孟德斯鸠 【法国】一切权利不受约束,必将腐败。 孟德斯鸠【法国】言语并不构成罪体,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语言表示的意义还更多。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语是罪体这么一条法律,那么,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连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目录
第一卷 导读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二章 直接源于政体性质的法律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六章 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
 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第二卷 导读
 第九章 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
 第十章 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
 第十一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与政体的关系
 第十二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
第三卷 导读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隶制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八章 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
 第十九章 法律与民族精神和风俗习惯
第四卷 导读
 第二十章 从商贸的本质与特性来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从世界贸易的变革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 法律与使用货币的关系
 第二十三章 法律与人口的关系
第五卷 导读
 第二十四章 从宗教活动和宗教本身认识各国所建立的宗教与法律的关系
 第二十五章 法律与各国宗教的建立和各国对外政策的关系
 第二十六章 法律和它所裁定的事物秩序的关系
第六卷 导读
 第二十七章 古罗马继承法的起源与变革
 第二十八章 法兰西民法的起源和变革
 第二十九章 制定法律的方式
 第三十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和君主国的建立
 第三十一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与他们的君主国变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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