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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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微课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本书收录了100篇微课程视频讲稿,针对100个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细致讲解,以期传承审判经验、提高司法能力、促进适法统一。100篇讲稿分为疑难法律问题适用微课程、圆桌对谈微课程、《民法典》微课程、类案裁判微课程四个大类,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领域,内容务实、实践指导性强。 微课程系列视频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创作的法律适用推广学习视频。该系列视频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对外推送,得到学习强国平台等大量转发,人民法院报、上海电视台和上海法治报等专题报道,受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普遍好评。首批18部微课程参加由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天平阳光杯”2020 -2021 年人民法院网络微课程征集评选活动,荣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3名,并获集体奖,获奖总数在评选活动中占比 22%。天平是法院的象征,金色是天平永恒的颜色,2022年年底,“金色天平微课程”成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主品牌,2023年,该文化品牌成功获评上海法院十大文化品牌。 为了满足读者深入学习的需求,将100部微课程全文辑印成册,对于书中的内容,读者可以扫描对应二维码同步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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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中国法制出版社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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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法律出版社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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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及相关法规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国工会的基础性规章性文件,是处理工会内部事务的基本准则。2023年10月12日,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本书根据新工会章程以及工会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编写,内容包括工会工作、工会组织、经费和资产、劳动保护、女职工工作、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板块,结构清晰、内容全面。此外,本书还精心收录了实务中有关工会工作的典型案例,扫码即得,方便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工会工作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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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法制出版社海洋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本书根据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海洋保护领域法律规定进行编写,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结构清晰、内容全面。此外,本书为32开大字本,开本方便携带,大字排版提高阅读舒适感,方便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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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同济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现发布《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JTG/ T 2213—2023),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 自2023 年12 月1 日起施行。《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JTG/T 2213—2023) 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同济大学负责。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 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 号通达馆A665, 邮政编码:20180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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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注解与配套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书对《行政处罚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了注解,根据实践提炼了疑难问题并作出解答,并收录了与《行政处罚法》相关的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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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本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本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条文为基础,对所有条文进行主旨概括,并对部分条文所涉内容进行梳理延伸,配以知识点补充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帮助读者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了解。此外,配上部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爱国主义教育法》。 青少年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本次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即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职责予以明确。本书整理了部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知识点、案例,还附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期帮助青少年读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爱国主义的内容、更好地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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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研究新思考钱大群**曾说:“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唐律研究新思考》一书由在唐律研究领域深耕三十多年、对唐律研究厥功至伟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群先生撰写,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本书由40篇关于唐律创新性研究的论文组成,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清晰的唐律学术面貌。作者在数个重点单元的努力中,把唐律研究推向了新的层面: 重点论述了唐代由《式》典规范的唐代法律体系及其理论;对《律疏》的书名、版式及条标提出了新的观点与主张;对《律疏》中官吏权力管控的机制进行了系列的总结与评价,为防控官吏借助权力的经济犯罪提供历史借鉴;对于唐律立法上贯彻“刑罪相当”原则对犯罪后果运用的量化技术予以总结;对唐律中一些专为官吏设置的以行政处罚抵当刑罚的重要制度如“除免”等的性质,作了新的认定与评析;对唐律阅读中的难点服制中的疑难问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欢畅的讨论;对贞观以来唐律中重要刑罚制度的变异,作了清晰的剖析与论述;对唐律原创内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了校勘与质疑。在唐律阅读的道路上,此书为读者搬去了许多重大的拦路石,以达到更好地通读并读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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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人民法院出版社本辑收录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就《办法》答记者问的内容。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24批指导性案例,包括第127号至第139号共13件指导性案例。这批案例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总结了近年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中某些普遍的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为了帮助读者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本辑收录了指导案例130号和131号全文及其理解与参照文章。在“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本辑收录了《常某诉黄某、浙江鸿慈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一文。该案裁判表明:转让股东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将股权对外转让的对象和条件向其他股东进行告知,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的,转让股东无须就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事项再次进行通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购买请求的其他股东将丧失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的事实已为公司所知悉,在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届满后,股权即发生权利变动。该案的裁判思路可供办案人员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