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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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崔敏《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4卷)》又与读者见面了。本卷内容丰富,共收入30篇专题论文、演讲和典型案例。其中,围绕“检察制度为什么屡受质疑”进行的一场论辩十分精彩,值得特别向读者推荐。 -
侦查法治研究毛立新《侦查法治研究》立足于刑事犯罪升级和法治现代化两大时代背景,从理念、制度和实践三个层面,系统地探讨了侦查法治的相关问题。在理念部分,论述了侦查法治的理论基础、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并对我国传统侦查理念进行了剖析和反思。在制度部分,从侦辩、侦裁、侦检、侦审等关系入手,阐述了侦查程序的内部构造、外部构造,并对法治之法的基本元素——程序规则进行了微观分析,提出了改进意见。在实践部分,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分析了影响侦查行为的主、客观因素及引入程序性制裁的必要性,并从历史考察及现实分析的角度,对侦查法治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保障机制及具体实现的模式、步骤、限度等,提出了大致的设想与预测。 -
从逻辑到经验相庆梅《从逻辑到经验:民事诉权的一种分析框架》细致梳理了诉权学说中的各种庞杂概念,同时分析了诉权论在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这些酣畅淋漓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诉权的本质和地位。而有关诉权构成和逻辑构造的阐述则能够让我们“近距离”地对诉权进行微观的了解。也许正是在完成这些理解之后,《从逻辑到经验:民事诉权的一种分析框架》有关诉权保障的全面甚至稍显繁琐的论述才显得顺理成章。尽管诉权论一直被称为民事诉讼法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但诉权论却绝不是一个纯理论的话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实践性话题。这种实践性集中体现在:作为解决社会主体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提起诉讼而产生的概念,诉权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在民事纠纷发生时,如何真正保证国民的主体地位,使其充分、平等地享有接近法院的权利,从而使其纠纷得到解决,权利得到保护。 -
释明义务研究韩红俊释明是法院审判权和当事人诉权博弈的结果。在自由诉讼观向社会诉讼观过渡,古典辩论主义转向协作辩论主义的过程中,将作为民事诉讼大宪章的释明界定为义务有助于深刻理解民事诉讼的目的,使辩论主义优质化,使处分权主义充分化,使既判力正当化。法官在诉讼中不应再是蒙眼的正义女神,而应基于诉讼当事人实际诉讼能力的非对等性,通过释明扮演积极发现真实、追求公正的形象,寻求抽象公正和具体公正的有机统一。 -
品格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刘立霞,路海霞,尹璐本书是在作者多年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全书共分8个章节,对品格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问题作出了系统地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刑事品格证据概述、刑事案件中品格证据的调查、品格证据在预防犯罪中的运用、品格证据在刑事强制措施中的运用、品格证据在刑事执行中的运用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
证据组合论薛献斌《证据组合论:科学证据观对证据现象的新观察》是一位高级检察官苦心孤诣二十载,写给广大刑事司法工作者的书。这是一部对实践问题进行逆向思维,在证据法理论与司法实务激烈碰撞中产生的升华之作。这是一本在观念、视角、概念、体系等方面充满了颠覆与创新的“与众不同”的书。这是一扇融通了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和途径,透视证据法学基础问题的“新视窗”。 -
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李爱君《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首先将刑事司法的基本理论、法律知识与办案的具体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并以此基础展开对公诉业务的探讨,使研究深深扎根于我国司法实践;其次,《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提出紧贴时代脉搏的理念,为公诉工作理念的调整提供了具体依据;再次,对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相关问题的深层次思考,提出了从较高层次改进公诉工作的设想。 -
诉讼权保障与裁判外纷争处理沈冠伶沈君研究之基本,可谓德意志民事诉讼法于台湾地区之展开,法系意识自觉于其中。较之台湾同行早期著述,问题意识上有所不同,更具时代特色,抑或见地上与时俱进,大有发展。个人拙见,台湾同行早期著述偏重于传统上法解释学,其中陈荣宗、杨建华等诸位先生之作堪称典范;世纪之交,倡导程序保障及其于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上之意义观念兴起,邱联恭先生于此领域颇有建树,成果丰硕。相比之下,沈君之作,学术价值上极具承前启后之意义,各文均对研究对象于立法上、学说上、判例上之到达点交待仔细,是为台湾同行新锐一代之问题意识及研究实力之反映。 -
论证据与事实毛立华《论证据与事实》以裁判者借助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了司法裁判活动中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性,作者从动态的角度,按照诉讼认识活动的进程,沿循生活事实、案件事实、裁判事实的逻辑顺序,论证了证据在这个过程中的形成、作用与影响因素:探讨了据此而最终获得的裁判事实的属性;揭示了事实认定过程本身的可错性以及以法律来规范认识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无限接近的可行性。 -
被追诉人的主体性权利论林林《被追诉人的主体性权利论》首次将主体间性理论引入对诉讼主体及其权利构成的理论辨析中,解析了被追诉人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却权利缺失的悖论。作者将被追诉人的主体性区分为内向性和外向性,概括了被追诉人的三大主体性特质,以函数公式的形式分析了影响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变量因子,论述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构成原理,提出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由元权利、程序生成性权利构成的主张。《被追诉人的主体性权利论》将最终旨归落脚于法律文化的重塑上,指出了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自主的法律文化才是被追诉人权利保障最坚实而丰沃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