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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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郑旭 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观点是,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在于防止法律实施官员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应当在宪法中增加规定不得强迫自证有罪、搜查扣押须经法院批准的要求和律师帮助权;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增加规定非自愿供述、非法搜查扣押获得的实物证据以及派生证据的排除,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应当删除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在羁押性讯问或者搜查扣押中通过侵犯公民宪法性权利获得的证据,才可以由原告人向法庭申请排除。在理论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应当是禁止事实审理者看见和听见被排除的证据;非法证据限于取证程序违法;非法证据的根据是宪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在于震慑法律实施官员;非法证据应当强制排除;非法证据的果实可裁量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的固有弊端是必须付出的代价;非法证据排除替代措施是不充分的;非法证据被排除后,不应当允许被重新提取;应当被排除的非法取得的陈述主体仅仅指被追诉人,不包括证人和被害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论证所使用的资料来源主要是美国,其次是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西方国家的理论和立法;在提出立法建议时,考虑了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要论姜霞 著关于仲裁司法审查的理论问题,无论学术界抑或实务界关注得更多的是司法审查的范围和程度等仲裁司法审查本体问题,对于审查的步骤、方式等程序问题则缺少应有的重视。而在倡导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社会,如何利用正义的程序约束权力的滥用,促进权利的实现却是更为重要的课题。尤其在仲裁与司法两种纠纷解决机制处于相互促进又相互竞争的状态下,如何利用程序的力量规范司法权的运行,使其始终基于正当目的履行对仲裁的审查职能,实现保护仲裁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司法目的是十分关键的问题。《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要论》以仲裁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救济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详细论述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概念、价值、目的、原则等基础问题,通过对我国当前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该程序的性质定位错误是导致其存在种种弊端的根源,并通过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与程序性裁判程序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属于程序性裁判程序的结论,从而依据程序性裁判程序的结构要素对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进行了具体的程序构建。 -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李艳君 著《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与诉讼案例评析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案例编写组 编《中国人民银行执法与诉讼案例评析》中收入的案例正是发现人民银行自身问题、完善金融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参照。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认真研究金融危机所反映的法律问题,从立法、司法等多个角度分析发达国家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我所用,金融危机固然说明了发达国家的金融法律制度存在一定问题,但并不能因此说明我们自己的金融法律制度不存在问题。我们要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正视自己的不足,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完善自己的制度。对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来说,案例是最好的教材。案例评析可以使我们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清醒的认识,从而促进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 -
刑事程序价值论刘晓兵 著刑事程序的价值问题是刑事诉讼法学领域最具方法论意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刑事程序价值论》对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探讨。全书共分为七章,在对刑事程序价值论的主要范畴进行明确界定的基础上,具体论及刑事程序的价值要素、价值构成、价值目标、价值选择、价值评价和价值重建。其中,前四章主要涉及刑事程序价值的基本理论,后三章则是以刑事程序价值基本理论为指导的实证分析。在后三章中,第五、六章是对我国刑事程序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第七章 则,是以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为基础的价值重建。 -
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江必新 梁凤云 著《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套装上下卷)》对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构架,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 其中相当多的内容涉及到司法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对相关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和对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是实务界尤其是行政审判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参考书。《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套装上下卷)》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解释、请示答复等等都进行了几乎无遗漏的阐述。《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套装上下卷)》作者是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官,参与了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各项重大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直接见证者,作者的相当多的观点反映在了司法解释当中,权威性很强。 -
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陈刚 主编,谢文哲 分册主编一套丛书的“总序”,往往是洒洒万言。但我欲用最直接、最简洁的文字写就本套丛书的“总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读者完全可以从本套丛书所收录的内容上准确无误地判断出其出版价值及意义。个人认为,推出《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这套丛书,旨在增进理论界、实务界对近百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发展状况的了解,通过整理、汇编、说明文献资料的方式,努力搭建公开、平等的学术平台,增加学术积累,满足立法及实务之需,促进本学科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本套丛书追求的最大价值不在于证明编纂者的创造,而在于渴望读者们、利用者们的发现。自光绪二十八年四月丙申(1902年5月13日)清政府下诏沈家本、伍庭芳主持修律及拉开中国法制现代化之序幕,时至今日刚逾百年。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百年进程,既是中华固有法制和法律思想全面走向衰败以及西方现代法制、法律文化逐渐本土化的过程,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及其理论不断走向独立、成熟和体系化的过程,全面认识和评价这一过程,对于今天的立法者、司法者和研究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我国目前尚未有全面总结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百年进程中的立法成果、理论成果的文献资料集,而弥补这一空白当属民事诉讼法学者应为的一项学科基础建设工作。 -
公民诉讼指引刘晓明 主编《公民诉讼指引》清晰、明确、详细地阐述了各类诉讼、执行、国家赔偿、信访、法律援助等司法民事行为的法律程序、法律规定,指引当事人如何自助进行这些法律和民事活动,更加方便当事人与人民法院、有关国家机关、信访办进行联系和沟通,使当事人能够更快、更方便地掌握诉讼、执行、国家赔偿、信访等案件的程序进展情况,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程序指引。另外,《公民诉讼指引》附有全国部分地级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信访办的邮编地址和电话。《公民诉讼指引》具有涵盖面广、最新法律规定、简单易懂、内容丰富多彩、极具实用性等特点。 -
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抗诉案例选编甄贞 主编《民事诉讼法》修改前的抗诉标准为原第185条,即“(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修改后的抗诉标准为第一百七十九条,即“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新民事抗诉标准仍然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一是事实证据认定有误;二是适用法律错误;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四是审判人员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
环境行政复议与诉讼常用法规手册环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编《环境行政复议与诉讼常用法规手册》讲述了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通过层级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保证公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渠道,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诸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007年5月国务院公布《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来,行政复议制度日益深入人心,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不断增多。而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与行政复议制度紧密衔接的司法制度,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部门通过依法办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将环境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体现了行政复议高效、便捷、力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特点。我们根据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录了环境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环境行政复议常用的法律文书格式,并将其汇集成册。本手册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实用便利,既可作为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手边的常用工具书,也可为广大读者查阅、了解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作为其通过环境行政复议与诉讼寻求权利救济的参考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