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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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刘晓霞 著《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法学实践教材系列:模拟法庭》是在学校成功举办6届"模拟法庭"大赛基础上的经验总结。《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法学实践教材系列:模拟法庭》体例分为两编,第一编为《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法学实践教材系列:模拟法庭》总论部分,包含了与模拟法庭实验相关的法庭语言规范与技巧、司法文书写作、庭审操作等全部内容。第二编为分论,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简易程序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共九个综合性模拟法庭实验,这是目前全国同类教材中庭审程序涵盖最完整的一本。《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法学实践教材系列:模拟法庭》所选案例真实,实验操作步骤明确。语言朴实、简洁,具有很强的应用性。 -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量刑标准公安部法制局 编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第5版)》在第四版的基础上,吸收了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而修改公布的法院、检察院及公安部三家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自新法实施后的实践经验,对教材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使教材更适于在教学中使用。 -
媒体对刑事审判监督及其界限研究崔林 著《媒体对刑事审判监督及其界限研究》通过对我国媒体对形势审判监督的现状、问题、成因进行分析,结合媒体对刑事审判监督的价值分析并参考国外立法例,提出我国媒体对刑事审判监督进行规制的构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整编·应用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最新升级版)》系统地梳理了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以便帮助读者第一时间学习和从整体上把握新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编写本书的原则是:1.权威。选取的文本均为国家公布的正式文本。2.实用。按照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相关法律文件排在基本法律后面,有些条文还归纳了便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3.简明。收录最重要、最实用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件,减少篇幅,方便携带和查找,也使得本书物美价廉。 -
检察机关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叶文胜 ,王晶 编此次《刑诉法》的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辩护、证据、侦查、强制措施、一审、二审、执行等制度的变革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新《刑诉法》进一步提升了诉讼民主、文明和公开水平,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机制和能力都提出了严峻挑战。只有积极主动顺应这一变革,尽快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提升能力,才能牢牢抓住机遇,推动首都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叶文胜编著的《检察机关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结合新《刑诉法》的修改体例,将新《刑诉法》施行后基层检察工作亟需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概括为十大项,并分成十章予以论述。 -
刑事证据的争鸣与探索谢安平 郭华 著《刑事证据的争鸣与探索:新刑事诉讼法证据问题的展开》对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问题和证据制度在学者研究与论述的基础上吸收了证据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争议,在保持李连宁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新的证据观念及证据需要完善的规则,并提出了一些带有探讨型的研究问题。为理论研究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证据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
美国《上诉法院标准》研究奉晓政 著司法制度的创设和改革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了根本的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都做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由此可见,司法改革成为我国当今社会改革的重点和热点。《高校社科文库·美国研究》选择了美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进行个案研究,探讨了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与法院相关的系列标准的历史、政治及司法背景,总结了法院标准的推行情况,研究了《上诉法院标准》的主要制度,包括上诉法院的审判程序和行政管理,最后结合我国司法改革的背景,以我国的上诉审制度为切入点,讨论美国上诉法院标准读我过民事上诉审改革的借鉴意义,提出了借鉴美国上诉法院标准制度,改革我国上诉法院和民事上诉审的七个方面的具体学术见解。 -
合议制裁判研究张雪纯 著《合议制裁判研究:基于决策理论的分析》对决策理论的介绍系统深入、表述严谨,可作为高等院校管理类、信息类专业的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也可供决策分析领域的研究人员阅读参考。 -
民事程序法研究张卫平 编《民事程序法研究: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刊(第9辑)》讲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应当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就诉讼制度而言,每一个人能否“接近’’法院并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水准高低和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法谚有云:“救济先于权利”,“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如果某一权利在受到侵犯之后,受害者根本无法诉诸司法裁判机构,也无法获得任何有效的司法救济,那么,该权利的存在将毫无意义。为此,国家有义务为国民提供司法保护,即以国家的审判权保护国民的合法权益。换言之,为实现民事诉讼的目的,必须对国民开放诉讼制度,使国民享有向国家请求利用这一制度的权能,即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