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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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民事诉讼论丛田平安 主编本选题是由田平安老师主编的《比较民事诉讼论丛》的第3卷,包括民事诉讼专题研究、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和民事诉讼程序研究三部分,收录“美国律师调解人:如何处置利益冲突”、“论自认”、“环境诉讼诉的利益研究”、“论诉权正当性及其功能价值”、“民事委托诉讼代理制度比较论”、“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诉讼自认”、“大陆法系附带上诉制度研究”、“论小额诉讼程序”等14篇民事诉讼领域的论文,这些论述即论及当下比较热门的问题,也有对传统观点进行的比较性研究。这是一本纯学术论著,就本领域而言,具有较大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出版价值。 -
民事诉讼法一本通孙邦清 编《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2版)》名为“一本通”,顾名思义就是希望通过该书的编写。帮助广大读者对民事诉讼法有个更全面、更系统的了解。一部法律的不同条文、同一部门的不同法律、同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不同法律,并不是孤零零独立,而是相互关联的。在法律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程序法律规则散见于《民事诉讼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诸如“一本通”之类的图书,可以大大减少由此给律师、法官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2版)》作为法学教学辅导用书,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帮助广大学生直观而又全面地了解我国民事立法状况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仅指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泛指有关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全部法律规范,它既包括民事诉讼法典,又包括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法如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典,对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作了比较集中和系统的规定。然而,一部法典是无法涵盖整个民事诉讼法的要义的,况且作为程序法其必须以实体法为支撑,并与其他民事程序法共同构成我国预防和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民事程序法律体系。 -
民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例研究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编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加快。1978年至2008年,国家制定、修改法律2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发展。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王胜明,陈晓华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了逐条解释。该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
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蒲一苇,张卫平 著《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内涵、历史发展、类型划分等进行了详细的探讨,阐明了各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类型,对两大法系国家之间、大陆法系国家之间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立法差异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对我国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类型划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做了较为深入、细致的论述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和论证了重构我国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理念环境、现实路径和具体方案。诉讼第三人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而又独特的诉讼当事人制度,与民事诉讼模式、诉权、诉讼目的、既判力等诉讼理论和制度密切相关,对于解决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多方主体的复杂性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彻底性和经济性具有重要意义。《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认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而参加到他人之间业已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由于历史传统、法律文化、诉讼制度及其理论的差异,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分别形成了自成体系、结构严谨的诉讼第三人制度形态。我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源自苏联,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参加制度具有渊源关系,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类型。由于过于追求实体正义和纠纷解决的经济性而忽视了对诉讼主体的程序保障,我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不仅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而且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缺陷,因而重构我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已是势在必行。《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认为,基于我国的现有制度、理论和司法实践,应当以大陆法系的诉讼第三人制度为基本模式,并适当借鉴美国的引入第三人制度,对我国的诉讼第三人制度进行整体性的重构,具体包含三种类型:权利参加型第三人、义务参加型第三人和辅助参加型第三人。权利参加型第三人是指因自己的实体权利受到侵害,以对本诉当事人提起诉讼方式参加诉讼的人;义务参加型第三人是指被本诉被告提起诉讼追究派生责任而参加诉讼的第三人;而辅助参加型第三人则是指因与他人间的诉讼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辅助一方当事人而申请参加诉讼的第三人。 -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题研究肖世杰,杨松才 编《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题研究》根据作者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会议精神,以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与基本制度两大方面为背景对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要部分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内容涉及“羁押合法性与权利告知、刑事证据制度、起诉裁量权、刑事辩护与刑事审判、死刑案件特别程序、刑事被害人、刑事诉讼取保候审制度实证调查报告”共七个专题。《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题研究》重视刑事诉讼法的应用性紧紧围绕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理念、被指控人权利告知、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落实、取保候审与羁甲正当性、刑事证据制度的建立健全、起诉裁量权(包括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刑事被害人问题以及死刑案件特别程序等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会议共收到论文50余篇,专题报告4件,建议稿与论证1件。整个会议议程安排合理,详略得当, 内容丰富,既有关于重要主题的精彩发言,也有同行专家就主题发言的全面点评,更有意义的是,会议不仅在主题发言和点评后安排“提问与回答” 的互动机会,还安排了较为充裕的时间进行专门的发言与讨论,使尽可能多的学者能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思想主张和学术观点。因此,此次会议得到了各位与会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好评。 -
清末民初行政诉讼制度研究宋玲 著行政诉讼制度如何从西方引进到中国,又是如何在我国土壤上生根发芽的?在与中国现实生活进行磨合的过程中,出现了怎样的问题,移植途中又是如何受我国传统影响而打上“中国烙印”的……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如同氤氲的池沼,长时间来一直困扰着近代法制史学者和行政法学者。《清末民初行政诉讼制度研究》试图对上述问题作一番求解,当我们去除芜杂的旁支后。剩下的就是直面问题本身。《清末民初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以简洁流畅的笔触叙述了中国传统社会行政争议的预防与解决、清末立宪背景下的行政立法尝试、民国初年的平政院活动种种、北洋政府的行政诉讼立法与实践,配合对经典行政诉讼案例的解析与说明,勾勒出清末民初行政诉讼的具象。对于当代行政诉讼的改革,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标本。 -
行政诉讼原理马怀德 主编注意创新,特色鲜明:《行政诉讼原理》突出行政诉讼特色,用全新视角认识行政诉讼原理,将行政诉讼的特有原理总结为行政争议及诉讼关系论、目的论、审判体制论、当事人论、种类论、证据论、程序论等。关注现实,指导实践:《行政诉讼原理》从行政诉讼实践出发,注重理论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引导和再创造作用,提出若干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议,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内容新颖,形式独特:《行政诉讼原理》首次系统阐述了三大诉讼的关系,诉讼种类,审判体制,诉讼执行等内容,采用专论的形式展示行政诉讼的特有原理。及时修订:《行政诉讼原理(第2版)》修订及时,反映了行政诉讼原理研究的最新成果。 -
仲裁权论乔欣 著《仲裁法》施行至今已有14年,其间虽未经修改,但仲裁理念正在逐步改变,传统仲裁观念的樊篱正在被突破,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已经成为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日趋融入人们的生活。仲裁权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仲裁庭的仲裁权与当事人在仲裁中的权利,一直是贯穿仲裁制度始终的主线。仲裁权行使的公正度是决定仲裁质量高低的关键。《仲裁权论》是作者在八年前的《仲裁权研究》的基础之上,对仲裁权进行延续性研究的最新成果。书中不仅对仲裁权的研究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修正了一些以往的观点使之更科学,也提出了新的观点并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
罚金刑实证研究王琼 著作者运用古今中外大量立法文献资料对罚金刑的起源,发展、功能、利弊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比较清晰深刻的分析、论述。更大的一部分则是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案例和统计数据的收集、问卷式调查、实地调查、访谈调查、个案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等多种手段对我国两部刑法典在刑法分则中对罚金刑的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对罚金刑适用的情况,进行了多侧面的剖析,从中发现和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并且较好地分析了产生问题的主观与客观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罚金刑的立法和司法适用的建议。图表附件资料相当翔实、丰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