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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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日)新堂幸司 著,林剑锋 译本书是一本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的经典教科书,此次出版的是该书的最新版。作者新堂幸司是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界的第三代领军人物,新堂说被认为是对日本战后民事诉讼理论体系提出全面修正的学说。本书是全面展现新堂民事诉讼理论的集大成之著作,作者在系统阐述自己理论的同理,也应时地概括并评析日本最新的法制改正、学说及判例动向。原著从初版至今已历经七版,至今仍然是东京大学法学部、法学研究科以及法科大学院的基本教科书。 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基于保护实体法私权之观念,往往容易产生过于保护原告而忽视被告利益之问题。而在新堂理论中,所谓的公平保障,主要是指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也即民事诉讼是以双方当事人以对立的形式参与其中,并对等地展开攻击防御,法院在此基础上做出判断之过程。 -
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潘剑峰 主编为了教学的顺利进行,将法律法规中的新内容和法学研究中的新成果及时快捷地传递给读者,我们在刘家兴教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程》一书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这本教材。本次编写在保持原书一贯文风的基础上,主要新增了下面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新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体现到教材之中,对证据制度、法院调解制度、简易程序、诉讼费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变化较大的内容进行了重写,从而展现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第二,将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些新理论吸收到教材之中,对证明责任等理论界已经争议不大的问题进行系统充分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教材编写工作,得到了刘家兴教授的充分肯定。但因其年事已高,没有直接参加编写;原书的其他部分作者,由于工作变化,已经不再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故而也未参加编写工作。本书是由一批北京大学法学院培养的、目前正在从事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的中青年研究人员完成,他们是:潘剑锋、丛青茹、陈杭平和刘哲玮;书的内容和体例,体现了北京大学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些传统和特色。 -
公益经济诉讼颜运秋 著实体法与程序法天生具有血肉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注重法的程序性研究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法治主题,是当前和今后法学研究的一大新潮和主流。然而,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教训之一就是重视实体法研究,忽视程序法研究。经济法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部门的新型实体法现象,对程序法必然有所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撑,其实施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在经济法诉讼方面的研究,可以夯实经济法实体研究的根基,修正和完善经济法的若干传统理论,印证“国家调节理论”关于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理念、价值、原则和体系等论述的科学性。在实践上,本选题的研究可以使市场规制、国家投资经营、宏观调控等领域中的新型经济冲突能够获得司法程序保障,克服和弥补传统诉讼在解决经济法冲突方面所存在的固有缺陷。本选题共分六部分,力图系统深刻全面地论证经济法诉讼——公益经济诉讼的理论与制度体系。第一部分简要回顾了诉讼体系的一般知识,诉讼体系是不断完善的历史发展结果,没有固定不变的诉讼形态。由于社会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会不断出现新的诉讼类型。公益经济诉讼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回顾和评判了以往经济(法)诉讼理论,同时认为“经济法诉讼”说、“公益诉讼”说和“独立经济诉讼”说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以往的研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纠偏,将其中的合理部分进行有机的结合升华。剖析了现行诉讼制度在化解经济法纠纷方面存在的固有制度缺陷,反思了原来的经济审判实践出现的严重错位现象,提出非常有必要构建与经济法实体精神、原则、宗旨和体系保持高度吻合性的公益经济诉讼理论和制度体系。第二部分从诉讼尤其是公益诉讼的基本原理入手,提出了公益经济诉讼的内涵: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可以根据经济法的授权,对违反经济法规范,侵犯国家和社会经济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由专业法官主持的,依法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司法活动。分析了公益经济诉讼的客观诉讼属性、诉讼主体多元化、诉讼规则特别化、制裁手段一体化等主要特征。结合经济法“三三”理论,提炼出了公益经济诉讼的主要类型:反垄断公益诉讼、消费者公益诉讼、政府采购公益诉讼、纳税人诉讼、保护国有资产的公益诉讼和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等。比较分析了公益经济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关系。第三部分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公益经济诉讼的契合性、经济民主宪政、司法能动性和经济法可诉性的基本要求等方面,论证公益经济诉讼独立存在的理由。为了使实体法通过诉讼中每一案件的处理得到实现,程序结构一般是按适用实体法以及体现实体性正义的要求来加以设计和构成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的冲突赋予了适应冲突解决要求的诉讼以不同的个性特色,这些个性特色能够超出各类诉讼在逻辑和方式上的共通规律,决定各类诉讼自成一体的独立价值。公益经济诉讼就是实现经济法的独特司法程序。第四部分从目的与原则、当事人适格理论、诉权理论、诉的利益理论和举证责任理论等方面,论证了公益经济诉讼理论体系的创新。这些都是经济法对诉讼理论的必然要求,也是公益经济诉讼区别于其他传统诉讼的重要标志。诉讼理论是相对诉讼制度而言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思辨性,对于具体制度的设计和操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系列有机的诉讼理论就形成一定诉讼理论体系。特定的诉讼类型具有特定的诉讼理论体系,也是一种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基本标志之一,公益经济诉讼也不例外。第五部分从原告制度、受案范围制度、管辖制度、诉讼费用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审判机构与程序制度等方面,论证了公益经济诉讼制度体系的创新。具体的程序制度设计如果与实体价值目标相背离,则该程序本身即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公益经济诉讼制度体系的构建始终要与经济法实体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公益经济诉讼原告资格比较广泛化,包括任何个体、社会团体和国家特设机关。公益经济诉讼的受案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回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规制中的经济法纠纷、宏观调控中的经济法纠纷、国家投资经营中的经济法纠纷。同时公益经济诉讼在管辖制度、诉讼费用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审判机构与程序制度等方面也具有特殊性。第六部分得出结论:公益经济诉讼是经济法独特的司法程序。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经济法纠纷,而这类纠纷大多涉及社会整体利益,涉及广大民众的利益,其性质既不同于民事纠纷,也不同于行政纠纷。依照传统诉讼理念和司法制度是很难或者无法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予以解决的,从而在纠纷解决的社会机制方面形成了相当大的真空地带,使得社会公共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而公益经济诉讼能够弥补这种缺陷,从而成为解决这种纠纷的有效司法制度。 -
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王超 著《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还有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作者对于西方国家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并没有采取“国别报告”或者“资料罗列”的方式,而是采取类型化分析方法,以西方国家刑事上诉制度为背景,对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例如,作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将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区分为纠纷解决功能与机构性功能两大类:刑事上诉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包括救济与纠错两个方面,它侧重于私人目的,强调个案的公正;而刑事上诉制度的机构性功能包括监督、解释与创制法律、司法决策以及统一法律适用四个方面,它则侧重于公共目的,强调裁判结果对未来审判的指导和影响,以及法律如何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再如,作者根据刑事上诉审查范围的不同,将刑事上诉制度的构造分为事实复审与法律复审两种模式。在此基础上,作者又对两种模式的适用情形、产生原因、基本特征以及优缺点等进行了详细分析。作者以上述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不仅对中西方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比较研究,而且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功能与构造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系统分析。这种类型化的分析模式不仅为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而且对世界各国的刑事上诉制度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 -
权力结构中的行政诉讼杨伟东行政诉讼本质体现的是国家权力结构的设计,其存在和运作无不关涉权力的配置、冲突和协调。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既需要从宏观上考察、反思甚至调整国家权力结构的整体配置,又要细致入微地分析行政诉讼运作中的国家权力关系。《权力结构中的行政诉讼》旨在基本脱离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框架下,以比较的学术视野,尝试透过权力结构这一视角对我国行政诉讼展开一次整体性观察。全书具体探讨了政治性宪法向法律性宪法流变中的行政诉讼定位、行政诉讼的宪政基础、行政诉讼模式、司法审查权力的横向范围与行政的疆域、审查强度基本框架界定等问题。 -
商事仲裁法邓杰《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商事仲裁法》立足于国际社会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商事仲裁法的基本理论,剖析了我国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状与不足,并提出了诸多完善建议。《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商事仲裁法》共八章。第一章导论,论述了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商事仲裁的性质、商事仲裁的价值、商事仲裁简史及商事仲裁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第二章仲裁协议,阐述了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类型、仲裁协议的效力等基本知识,着重论述了仲裁协议的形式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认定、仲裁协议独立性理论、仲裁庭管辖权自决原则、诉讼程序的中止和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等问题;第三章仲裁庭,全面深入地论述了仲裁庭的成员、仲裁庭的组成及重组等问题;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对商事仲裁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了探讨;第六章仲裁裁决,论述了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类型、仲裁裁决的作出、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裁决的撤销程序等问题;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主要论述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以及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第八章在线仲裁,研究了在线仲裁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提出构建我国在线仲裁机制的设想和建议。《21世纪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商事仲裁法》可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教材,也可作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和仲裁从业人员的参考用书。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适用手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由规定〉适用手册》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写,对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2月最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每一项案由及其如何运用作了解释和说明,并且详细列明每一项案由所适用的裁判依据,对审判人员正确确定案由,对律师、当事人准确判断纠纷性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指导作用。 -
仲裁机构的学理与实证研究袁忠民《仲裁机构的学理与实证研究》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仲裁机构的学理与实证研究》第一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国内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 -
民事诉讼法新编贾国凯 编《民事诉讼法新编》内容严格依照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法规进行编写,涉及了近两年来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和应用性的民事诉讼前沿理论,其涉及的新法截至2007年10月民事诉讼法修订。 在编写体例上,《民事诉讼法新编》对现有本科教材的体例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一是在每一章的开头指明该章的重点和难点,以案例导入的形式引入内容,在每一章的结尾以课后实训的形式结束,以使学生明确学习要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训练。二是将现有本科教材通常的26编或章整合为20章,既照顾到知识的全面性,又能够突出重点,使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在相对较短的时问内掌握我国民事诉讼的实践技能。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小组,曹建明 编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正式发布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证物权法顺利实施,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方便当事人诉讼制定的重要司法解释性文件。为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小组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对每一个民事案由都从“释义”、 “理解与适用”、 “相关规定”三方面详加阐释。 “释义”简明扼要界定了案由所概括的法律关系, “理解与适用”重点揭示了案由确定的意义、适用的规则和方法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相关规定”为适用案由和处理纠纷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本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权威性,适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广大老百姓参与民事诉讼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