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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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法律.第107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等主办《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现代化研究李孝猛 著《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现代化研究》主要以中华民国《政府公报》公布的有关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规范、行政案例、档案材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公布的行政案例和档案等资料为研究素材,以历史分析、实证、比较和理想类型等方式为研究工具,探讨了行政诉讼制度现代化的一般理论问题,细致梳理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历史,总结了其中的经验教训,指出了近期目标和研究方向,对推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全书共分本体篇、实践篇和反思篇等三篇。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编写组� -
证据法张榕 主编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英国思想家边沁所言,“证据是正义的基础”,“证据的范畴即为知识的范畴”。也如王利明教授所指出的,正义是司法程序所期盼的目的,而证据法则是为达成这一目的而必需的制度化手段之一。在我国的审判制度改革中,证据制度的改革是其突破口也是最受关注的问题,并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进而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发生作用。我国目前尚未对证据制度单独立法,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中,尽管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相关的证据规则及具体适用有各自的特点,但也存在许多共性,因此,《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证据法》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可能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共同纳入研究视野,阐述其各自的特点并指出其共性。《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证据法》既对证据法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证据能力、证据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对近年来证据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难点问题如证据规则的建构、事实认定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与规制等问题进行了具有建设性的探讨,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证据制度的健全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规定比较粗疏,未能为司法实务提供明确的指引,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许多困惑。为改善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证据制度。同时,我国陆续颁布的一些法律,例如《电子签名法》和《公证法》等也弥补了关于证据方面一些专门问题规定上的不足。当前,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已列人人大立法规划并已进入实质性修改阶段,我们相信,我国的证据制度也将逐步得以完善。 -
公证制度基本原理杨荣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渊源于1915年创设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当时的东吴大学法学院突出“英美法”教学模式和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其科学的培养目标和鲜明的教学特色,赢得了“南东吴,北朝阳”的美誉,培养了王宠惠、吴经熊、倪征(日臭)、李浩培、潘汉典、杨铁樑等一大批现当代著名的法学专家,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一度饮誉海内外,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家园中的一朵奇葩。从1952年院系调整起学院历经风雨,几经坎坷。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由“江苏师范学院”易名为“苏州大学”,同时恢复法学教育,成为全国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2000年学院校友王健教授的长子王嘉廉先生慷慨出资捐建苏州大学法学楼,设立奖学金,以推动苏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和研究。苏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更名为王健法学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海外专项基金参与建设的公办法学院。学院现有法学博士点1个,法学硕士点6个,同时具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授予权。2001年学院获得诉讼法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从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的教师近lO名。我们在努力提高诉讼法学教学品质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诉讼法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开展对诉讼法前沿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中国诉讼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活动。近10年来,我们先后出版了20余部著作,发表了百余篇学术论文,内容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替代型纠纷解决机制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诉讼法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
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刘广三《京师刑事法学博士文库2: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
中国诉讼法学沈福俊,叶青 编著《中国诉讼法学》作为华东政法学院系列教材之一,于1994年9月出版以来,至1997年3月已先后印刷了三次,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并被多所政法院校(系)选作诉讼法学专业课教材。编著者考虑到《中国诉讼法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刑事诉讼法学部分的写作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96年3月17日已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为了适应中国诉讼法学教学的新需要,也为了更科学、更准确地阐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同时为了尽力吸收和反映有关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我们在原《中国诉讼法学》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部分内容稍作文字改动,对涉及刑事诉讼法部分的章、节则作了许多重要的修改和补充。刑事诉讼法学部分的修改者为叶青,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部分的修改者为沈福俊,特此说明。 -
外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汤维建 主编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
民事诉讼法田平安 主编《民事诉讼法原理》是该系列中提纲挈领的首部,它相当于21世纪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系列的“总论”。它承上启下,既兼顾法学本科的教学现状又辅之以深化的成分。在它的统帅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各个领域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在民事诉讼制度建构工程中所处的坐标,将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划分为八个组成部分,并分别命名为《基础理论篇》、《诉讼主体篇》、《原则制度篇》、《诉讼证据篇》、《诉讼程序篇》、《执行程序篇》、《涉外与仲裁篇》、《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篇》,这八部著作相当于《21世纪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系列的“分论”。总论与分论互为表里、遥相呼应,共同塑造了《前沿》系列在体例上的外在形式体系性。同时,《前沿》系列力求突破传统教材以章、节行文的做法,而以“专题”作为理论阐释的基本单元。 -
民事证明责任研究毕玉谦 著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国内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最新成果。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