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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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证据法学何家弘在过去十年内,证据法学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方面,理论研究不断向纵横两个方向拓展;另一方面,学术研究成果不断转入司法实践。于是,证据法学成为了中国法学领域内引入注目的“显学”,相关的专著和教材也成为了法学出版界的“热点”。仅本人主编的与证据法学有关的著作就有三四十部。在编写这些著作——特别是教材——的过程中,以及在给不同对象讲授证据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加深了对证据法学知识体系的认识,也逐渐认识到“因人施教”在证据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证据法学是博大精深的,其知识体系中既有深奥的哲理也有实用性规则和方法。不同的学生,对证据法学具体知识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证据法学教材体系大同小异,所以无论是实务型学生还是研究型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学习的内容基本相同。特别是对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研究生的教学来说,教材内容基本重复,未能体现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的连续性和差异性。因此,我便有了给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编写证据法学教材的想法。去年,我主编了一部面向法学研究生的教材——《证据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因而就决定把本书编写成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同时,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我们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我们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我们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我相信,讲授证据法学的教师和学习证据法学的学生都会喜欢这部教材的。 -
证据规则戴泽军司法证明由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阶段组成,取证是基础,举证是前提,质证是关键,认征是目的。如果说整个司法证明制度建设是一个木桶工程,那么证据规则则是木桶中最短的一块木条。科学合理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证据规则》以司法证明的四个阶段为主线,以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来设计未来的证据规则体系。全书共五编,绪论主要介绍了证据规则的基本知识,其余各编分别阐述了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征规则、认证规则。《证据规则》主要是关于设计未来证据规则体系的探讨,也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普通公民从事诉讼活动提供帮助。 -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主编在法治社会,诉讼的基本原则承载着法律的精神内核,表征着法治的重要理念,反映着法律条文或者判例的基本准则。我国诉讼法律一般在总则部分规定基本原则,以基本原则作为统率整部法律的指针和方向。有的学者考证,法律上的“原则”一词产生于近代,意为规则之源或者根本规则。在法学意义上,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是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立足点或基干的根本规则。“原则”一词的拉丁文是principiorum,意为基础、原理等,同时有一句拉丁法谚日:principiorum nin est ratio,意为“基本原则毋须论证”。英美法系的“原则”(principle)含有两层意思:法律规则或者学说的基础或者来源;诉讼规则、程序以及法律判决的原理或者前提。在诉讼法律中有类似基本原则的规定的,最早出现在法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在法国的诉讼法学界,行政诉讼法学者维兹奥兹(Vizioz)于1955年在其著作中首次提出了“诉讼指导”,其后,让?佛瓦耶(JeanFoyer)以及果尔如(Comu)继续发展了这一概念,并使其成为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法国人说,这些原则来自于传统,它们甚至在拉丁语的格言和中世纪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都有相应的表述。这些诉讼指导原则为确立诉讼的特殊动因机制,为保障诉讼民主运作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在诉讼法的立法中集中明确规定基本原则主要是仿效前苏联的做法。1932年的苏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基本原则。后来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中都规定了基本原则。例如,南斯拉夫议会于1976年12月4日通过的《南斯拉夫行政诉讼法》在总则部分用5个条文规定了基本原则。2000年法国行政诉讼法典也专编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以及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沿用了这种方式。 -
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高桥宏志《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介绍:该书的出版意味着高桥教授最终完成了自己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宏大体系的理论勾画和阐述,应当说《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上、下)》是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之大成,也是他民诉理论研究的顶峰。《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能够在中国翻译出版,则能向中国学人完整地展示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的全貌,亦能更全面地了解日本民事诉讼理论最新发展动态和学术论争。不仅有助于解答当下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争议中存在的某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胎动中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亦有理论上的参考意义。 -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系列④房保国、等暂缺简介... -
仲裁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 主办仲裁回避制度是确保仲裁公正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回避的对象、条件、程序等都作了规定,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关于仲裁回避制度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仲裁回避制度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仲裁回避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
公司纠纷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公司纠纷实用法律手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最新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常用文书和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 -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讲义5杨秀清本套丛书由司考名家亲自编撰,高效高分、直击考点、系统精讲、独家授课。总结往年司法考试经验基础、国家司法考试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考生参加司法考试必读的法律法规辅导丛书。分类科学,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携带方便。 本册为《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三校名师讲义》之《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
民事诉讼法学宋朝武 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是高等法学教育本科生系列教材之一,并且属于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的使用教材。为了适应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需要,提高本科生的教学质量,2006年12月我们编写了这本《民事诉讼法学》教材。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出部分修改,我们及时对本教材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典自1991年4月9日正式颁布后的第二次修正,修改和增加的条文有80多处。从内容上看,新增加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先行调解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程序转换、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法的衔接、检察监督方式等。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民事诉讼法作了以下补充与完善:起诉和受理程序;开庭前准备程序;第二审程序;简易程序;保全制度;送达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当事人举证制度;检察监督范围和抗诉程序;申请再审期限和再审审级;再审案件的中止执行;执行程序和诉讼代理人的范围等。 -
刑事诉讼法刘金友本教材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本书总体上坚持的基本思路是:学习和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必须以中国现有的国情为基础,同时借鉴西方的先进理念,进行适度理论创新。对于学习和研究者而言,知其然是不够的,还须知其所以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