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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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社 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
刑事证据(英)理查德·梅 著,王丽 等译自从本书第三版出版以来,刑事证据法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制定法改变。第一,1996年刑事程序法将有关披露的法律规定置于一个制定法基础上并使其发生了重要改变。(因此,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被重新撰写并在这一版中单独构成一章。)第二,根据1998年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成为英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虽然该法案直到明年(2000年。——编者注)才开始生效,本版还是因其对于从业者的重要性而将其包括进来,因为其对证据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以及因为需要有时问来消化它。在这一版中,该法案构成新的一章的主题,此外,还在与诸如传闻证据、排除性自由裁量、特许和被告未能证明等相关主题的关联中讨论了公约。欧洲人权法庭最近的重要裁决,诸如沉默权、禁止自我归罪的特权和Doorson v.Nethertands(传闻)等案裁决,也被提到。 -
行政复议办案实务解析徐劲《行政复议办案实务解析》以现行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行政复议办案的特点、行政复议办案的环节和程序进行了阐述。书中还对实践中常用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格式做了说明。书后还附有行政复议法律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依据,以方便读者参阅。《行政复议办案实务解析》语言平实、通俗,对行政复议办案实务操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民事诉讼法,使社会各界对民事诉讼法特别是这次修改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保证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南及相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逐条作了说明,并附上立法理由、修改理由和相关规定,便于准确把握立法原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读姚红 主编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已经施行16年多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问题做出了重大修改,并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一章。为便于广大读者了解新《民事诉讼法》的内容并在实践中正确应用,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本书涵盖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要点式解答,具有体系完整、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贴近读者的特点。 -
被告的权利林强、林国强即使在刑事司法体制比较成熟的美国,依然有1%的死刑判决后来被证明是链误的。刑事当事人及其亲属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避免刑讯逼供、避免冤假错案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甚至是决定作用。刑事辩护律师和刑事诉讼学者共同总结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自我保护和权利行使方法,通俗易懂,简明实用。 -
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范愉 著《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阐释了纠纷解决及其机制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展现了当代法治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模式及其与司法的关系,说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针对我国法治发展中的问题,系统地论证了由司法、行政和民间解纷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意义及合理的制度架构,对当下基层司法、诉讼调解、信访与行政解纷机制、人民调解与“大调解”以及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和分析。《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的宗旨在于阐明纠纷解决研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提倡多元价值观及制度设计理念,避免以单一化的法律中心主义作为法治和社会治理的唯一选择和进路,主张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法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商自治以及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对我国当代纠纷解决实践及制度建构提出了建言。《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适合法学和纠纷解决理论研究者、实务人员(包括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等)和立法工作者,以及法律和社会科学各学科学生阅读。 -
新民事诉讼法要点解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已经施行16年多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问题做出了重大修改,并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一章。为便于广大读者了解新《民事诉讼法》的内容并在实践中正确应用,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本书涵盖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要点式解答,具有体系完整、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贴近读者的特点。 -
仲裁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 主编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惟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06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829件,比2005增长10%,案件总标的额51.2亿元,比2005年增长5%,全年审结案件3762件,年结案率达到98%。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本会现拥有一支60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荟萃内地和港台地区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会计师等。本会现有工作人员7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90%以上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5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本会努力提高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全国仲裁机构中率先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最大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会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宽敞、肃静,配备有电脑、大屏幕显示仪和先进的录音、录像设备,可适应英语等多语种交流,为当事人省却了语言交流方面的不便。借助仲裁自身优势,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本会适时而变,在证券期货、消费、金融、旅游、科技、医疗、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制定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有针对性地培育专家仲裁员,不断提高仲裁效率和仲裁质量。本会现设有案件受理部、办公室、仲裁秘书部、国际仲裁部、发展部五个部门,并正在积极筹备成立研究所,专门从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 -
证据学论坛13何家弘 主编《证据学论坛13》是由国内证据学、诉讼法学以及刑法学等领域的顶级专家组成编委会,由国内首屈一指的证据法学专家何家弘教授担任主编。该论坛子出版以来,在学界和业内有广泛影响。《证据学论坛13》分为“前沿聚焦”、“专论大观”、“学术沙龙”、“科技平台”、“实证研究”、“德恒论坛”、“外法评介”、“综述与文摘”等栏目,既有证据学理论和前沿问题的阐析,也有证据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和现实难题,还有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介绍和探讨。《证据学论坛13》对于从事证据学研究的人员以及司法工作者都将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