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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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向艳 等 著2017年,BT学院尝试出版了**套考试指导类书籍——21天突破CPA系列教材,累计发行10万余册,陪伴数万考生走过漫漫备考路。对这样的成绩,我们是欣喜的,但并不满足,我们立志于帮助大家从容的通过财务职业生涯中需要的各类考试,视线转向会计职称考试,如此便有了这套丛书。此套教材有如下特点:一、财会小白的心头好,继续进阶的掌中宝如果你懵懵懂懂,纯种财会门外汉,看这里!专门针对零基础学员精心编制导入章节,趣味十足,迅速助你跳进来。如果你略有基础,踌躇满志望进阶,看这里!对每个名词、每个概念从源头处讲解来历,从应用中夯实基础,进一寸稳一寸,双脚踏实,快速进阶。二、情景案例助理解,角色扮演出真知会计本就是实践学科,本着“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的原则,本书在每章伊始设置了贴近实践的案例,通过模拟情景顺理成章的导入知识点,帮助同学们在实务中理解会计知识,让初级职称考试回归其本来的意义——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三、系统框架反复搭建,骨架零碎整齐收纳所谓框架法,就是“宏观→微观→宏观”循环往复的过程,最终达到“书本扔一边,框架心中留”的境界。四、难点攻克嬉笑间,通透大义在微言对于重点、难点的讲解,要从学术的高台上跳下来,用通俗的语言描述情景,用趣味的故事折射真理。专业术语的学习和运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此环节不应该被放置在一个初学者堪堪入门的地方。五、知识繁杂浩如烟海?脑洞大开全收进来!考试从来就不是容易的,理解是一方面,记忆是另外一方面。如何在理解的基础上精准记忆,这是在编写本书过程中,每个教研人员都在不断拷问自己的问题。六、深度剖析规律在手,举一反三天下我有知识从不是孤立的,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或相似、或相辅、或相斥、或相应,都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道”。本书随着对框架的展开讲解,对相似度高或对比性强的相关知识点间的逻辑关系进行透彻分析,通过单个知识的学习,引导考生层层推进,达到举一反三,顺势掌握同类型知识点的效果。以点连线,以线结网,进一步加深对知识体系的理解和记忆。 -
经济法郭若愚,彭霞 著本书主要根据高等院校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特点安排内容和体例结构,针对教育需求特点和职业实际需要,遵循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的教学规律,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全书的内容分为七篇,主要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合同和担保法律制度、支付和结算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经济纠纷的解决制度。力求从实际出发,立足学生必须掌握的实用内容,让学生掌握交易流程中的主要法律规定。本书既可作为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学生的教材,又可作为经济法学习爱好者的辅导用书。 -
循环消费信用民法问题研究周颖 著《循环消费信用民法问题研究》内容简介:循环消费信用作为一种消费信用新形式,在以银行信用卡为载体被引入我国后,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但近两年,在我国消费信用市场新一轮的发展中,得到了新兴市场主体的青睐,将其与不同的支付系统、支付工具相结合,形成了诸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腾讯微粒贷、北银Mini 循环消费贷等多种新的循环消费信用产品。可以说,循环消费信用已经摆脱了信用卡这一传统载体的束缚,成为我国消费信用市场上与固定数额消费信用相对的一种基础消费信用形式。本书即以此为背景,详细考察了我国市场上循环消费信用产品的运作模式,对循环消费信用进行了概念、分类以及法律特征上的界定,进而对循环消费信用合同本身及其与支付工具相结合所产生的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
法学视野下的我国地方税改革研究刘中建,陈伟 著《法学视野下的我国地方税改革研究》内容简介:本书在总结学界现有成果的前提下,基于山东的经验,从法学的视角对我国地方税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在具体考察国外及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地方税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路径。 -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解析与防控王斌 著《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解析与防控》内容简介:本书稿全方位、多角度解析了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从私募股权投资的全过程:募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投资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讲述。书中既有法律风险的解析,也有相关案例的评述,还有标准合同等规范文本的展示,可以说是一本具有较强实务性的私募股权投资法律风险解析的图书。 -
经济法殷洁 著《经济法(第六版)》是根据高等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授课特点以及本科生知识结构的通常需要而编写的经济法学教材。以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组织法、市场秩序法、金融与保险法、财政与税收法、会计与审计法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设编,体系清晰完整,内容重点突出,每章首设内容导读、章末附设复习与思考,助益教学。此次第六版,作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近两年立法与政策变化,对相关章节内容进行再撰精修,全面反映我国经济法治现状,为广大师生的教学与学习提供更佳读本。 -
经济法学薛克鹏,张钦昱 著经济法学是由具体制度、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和学科体系,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年轻学科。它摆脱了近代立法模式和法学理论的束缚,以社会化为视角进行权利、义务、权力和法律责任的配置,以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市场监管和公益诉讼为基本实施方式,与既有部门法学既存在联系,又存在龃龉,在现代法律和法学体系中独树一帜。因此,学习和研究经济法既要遵循传统法学的一般方法,还要超出传统法学,运用新的方法和理论。第1,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应当以现实的法律制度为对象,通过对法律制度的分析和比较,归纳、抽象和概括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现实法律制度既包括中国的经济法制度,也包括发达国家的经济法制度;既包括经济法制度,也包括民法、商法和行政法等法律制度。只有通过现实的法律制度,才能认识市场经济中具体的人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认识到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思维方法。第2,学习和研究经济法,既要有法学思维,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学思维。经济法是将经济和法律直接结合在一起,以市场经济为背景,以公平和效率为目标,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诸如相关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不公平交易、财政税收、收入分配和金融货币等问题,既是经济法也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与经济学由此成为两个关系密切的学科。人们只有在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对市场、市场结构、市场机制、市场行为和宏观经济等概念有一个系统认识,才能真正理解经济法具体制度所涉及的对象及目的。第3,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应当兼顾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整体主义是与个体主义相对立但又相容的一种方法,其源头可上溯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作为一种社会哲学思想,整体主义对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并与传统主流的个体主义相抗衡。整体主义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并赋予其与个体同等的意义。近代私法以个体主义为方法论基础,忽视社会整体的存在,强调个体至高无上的权利。经济法则建立在整体主义之上,既维护个人自由和价值,又立足于由社会整体矫正个体主义的缺陷,保障整个市场秩序和社会的安全。法律体系虽煞由此产生分裂和矛盾,但正是基于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必要的张力和相互制衡,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才实现了平衡。因此,只有从整体主义审视经济法,才能把握经济法的精神和实质,正确处理经济法与私法之间的关系。第4,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应当以社会学法学为理论基础。社会学法学或称社会法学是19世纪末工业革命的产物和20世纪具影响力的法学流派,它与新自然法学和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并称为现代三大法学派。自然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民商法及其法典化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但并未给社会带来良好的秩序。频繁爆发的社会冲突宣布了二者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也催生了社会学法学这一新的理论。社会学法学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强调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其社会观、国家观、公共利益观以及个人与社会关系等思想都成为现代法学的理论基础。经济法和社会法都是在该理论的影响下形成的新的法律部门。所以,只有遵循社会学法学的思想轨迹,才能找到经济法的理论源头,也才能正确理解经济法的各种规则。第5,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应当以社群主义为指导。社群主义既是一种政治思想,也是一种现代法律思想,它是从政治哲学的高度思考社会、国家、权利和利益等问题的理论。社群主义以社群而不是个人作为分析和观察问题的范式。它倡导积极权利和集体权利,强调公益优先和国家干预,这与经济学以及经济法的主张不谋而合、殊途同归。因此,以社群主义为指导,既能从政治理论高度俯瞰经济法的全貌,又能将政治学和经济学联系起来思考国家干预等经济法问题。 -
信托法[日] 新井诚 著;刘华 译《信托法》共三编十三章。第1编“信托的基础”分为:信托制度及信托法制的变革、信托的基本构造、信托制度的功能,共三章。详细介绍了日本信托的起源、发展及关于结构的各种学说,并日提出了信托的新型功能。第2编“信托法的理论”分为:信托行为的特殊性、信托关系人、受托人的义务与权利、信托财产与对抗要件、信托的变更·合并及分立、信托的终止于清算、新型信托,共七章。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信托法中的重要内容。第3编“信托的展开”分为:公益信托、流动化·证券或及商事目的信托、高龄社会中信托的应用,共三章。详细分析了各种新型信托的设计。 -
私募股权基金高蔚卿,王晓光 著本书分为三篇,共九章、五个专题。 基础篇讨论私募股权基金,特别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框架。 实践篇基本按照“募、投、管、退”的顺序介绍私募股权基金的业务模式、业务规范,以及实践中的典型问题。 专题篇解读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法律文件,以及在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 -
经济法正当程序机制研究齐建辉 著本书旨在探索经济法“独立”和“运行”的理论根据与制度依托。在国家干预的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引发了一系列法治理论冲突与实践争执,诸如法律规则的确定与变化、法律运行的封闭与开放、法律实施的强制与自觉等。概言之,确立国家干预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和规范性(或制度化),是经济法制度建设的两大理论和实践课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对传统法治理论、制度模式及其思维方式进行反思,对现有的法律资源包括民商法、行政法乃至刑法和诉讼法的现有制度,进行深入发掘和制度重构。借鉴并梳理政治学、社会学以及法理学的相关理论成果,我们认为,以程序法为核心的法治模式,可以弥补经济法在实体法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实现国家干预行为的法治化,解决经济法运行正当化和规范化的法治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