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本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1月8日国务院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 -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柯华庆本书试图用博弈论方法分析合同法律制度变化的原因,总结出作为法律方法的法律博弈论。.本书试图从法律方法论角度来研究法律博弈论……总的来说,我们采用的是一种功能主义的研究方法,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任何社会制度都针对一种基本需要;在一合作的事务上和永久团集着的一群人中,有它特具的一套规律和技术;任何社会制度都建筑在一套物质的基础上,包括环境的一部分及种种文化的设备。” 我们要想建立或者变更一种法律制度,我们首先要分析其所立足的现实基础,为什么要建立或者变更?其目标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立法目的和实施后的结果会不会一致?如果一个立法目标不构成纳什均衡,它就不可能自动实施,因为至少有一个人会违背该立法,不满足纳什均衡要求的立法是没有意义的,这是纳什均衡的立法意义。我们要考虑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尽可能多的利益主体,分析在新制度下的利益主体博弈的均衡,如果没有这种周全的考虑,“越是漂亮诱人的条文越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一定要实施,其后果就是生产更多的社会问题。” 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制订出有效的法律。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大量立法被规避,立法只是正式规则,另外还有一套潜规则,真正有效的是潜规则,因为它是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只有当立法达到纳什均衡,立法才是有效的,自我实施的。... -
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制度疑难问题解读廖正江《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制度疑难问题解读(最新版)》以用人单位的权利及权利的实现作为侧重点,主要就就业歧视的界定、工资支付、绩效考核、对劳动者开除和除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紧密结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探讨了人力资源工作者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就业歧视、绩效管理、劳动派遣、人事代理(外包)、调岗调薪、人事担保、竞聘上岗和末尾淘汰等,《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制度疑难问题解读(最新版)》涉及的法律不仅包括劳动法等基本法律,对较少受到研究者关注但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被广泛适用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也作了大量的考察、评析。 -
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文同爱环境法保护对象的法律属性或地位,是指保护对象享有的特定法律待遇,是环境法对某种对象的性质、重要性、价值、意义、作用等方面的确认,反映人们对它们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它们进行保护的力度。本书选择环境法的保护对象这一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索,在该文中,作者主要就环境法保护对象是什么?环境法保护对象的法律属性或地位是什么?环境法保护对象为什么要不断发展?环境法保护对象今后如何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该书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
经济法概论宋立成《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经济法概论》主要面向非法律专业成人学习者。《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经济法概论》着重介绍与解析经济法主要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与理论分析,使学习者深入浅出地了解经济法理论与具体规定;根据成人学习者囿于工学矛盾不能全面了解法律相关理论与知识的实际情况,《21世纪远程教育精品教材:经济法概论》对于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法理知识以及法律程序方面的知识,在篇幅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要介绍,方便成人学习。随书附赠经济法概论光盘一张。 -
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股票发行与上市王立华《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之股票发行与上市》已于2004年4月出版发行。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两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两法进一步规范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等。具体体现在:一、关于《公司法》的相关修订1.取消股份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第77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2.新《公司法》将有关股份发行、上市条件的规定平移到新《证券法》中,并降低了股份发行、上市的条件。新《证券法》第13条规定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新《证券法》第50条规定了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日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由此可见,新《证券法》规定的关于公司发行、上市条件远低于原《公司法》规定的条件。3.《公司法》修订案对股份私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新《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同时,新《公司法》第127条将股份发行的原则从原来的“公开、公平、公正”修改为“公平、公正”,删除了公开原则。由此可见,新《公司法》允许非公开(私募)发行股份。二、关于《证券法》的相关修订——1.将“公开发行”的概念定义清楚。新《证券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了属于公开发行的三种情形: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2.规定了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制度和管理,并规定其操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责。3.完善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或债券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和门槛以及法定程序。4.增加了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预披露制度。5.建立了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尚未发行证券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证券的纠错机制,并规定了保荐人与发行人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6.规定了证券发行失败的限定条件和发行人应负的赔偿责任。新《证券法》第35条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为配合两法的实施。中国证监会相继发布了《苜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部门规章,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和程序做了详细的补充规定。编者根据两法的修订内容及中国证监会新近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对本书进行了修改,并再版。 -
中国企业并购规制唐绪兵本书以规制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正确界定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职能与作用,推进企业并购的市场化,并通过制度设计,规范和促进企业并购行为,保证企业并购市场“三公”原则的实现,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促进高效率的市场结构的形成,增进社会总福利。 .全书共分六部分:第一章介绍和阐述了本书的背景、文献回顾、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和主要观点。第二章分析和研究了企业并购规制的经济学基础和法理基础,以及利用博弈论方法,对企业并购形成垄断的机理、信息披露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探讨。第三章考察分析了美、德、日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于企业合并的规制,总结了其主要特点和经验启示。第四章利用会计研究法对我国企业并购包括MBO的现状、问题,上市公司并购的绩效及其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对我国企业并购规制的现实依据、法律规制的现状、信息披露规制的现状、融资规制的现状以及外资并购规制的现状等进行剖析。第六章针对企业并购规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企业并购规制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本书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
WTO法律大辞典张玉卿本辞典由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组织国内权威WTO专家和负责WTO事务的工作人员编写,注重以WTO规则为导向,力求所有WTO重点词条的权威解释,以GATT/WTO规则演变的历史、GATT/WTO各阶段的谈判、GATT/WTO规则协议本身以及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权威判例为编写依据。该辞典旨在成为国内最权威、最准确的GATT/WTO专业辞典。具有一定的知识性、专业性、权威性。辞典的词目范围包括GATT/WTO的建立和发展史上的事件、WTO各协定和法律文件,以及案例中的概念、多哈回合谈判中的术语;为反映当前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安排的现状,我们收集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多双边协定词条;鉴于美国和欧盟贸易法律与GAT/WTO的紧密关系,我们收编了部分相关欧美法律词条;为了有助于对中国加入世贸文件的理解,我们检索了相关术语,加以解释并纳入辞典之中;WTO还涉及许多经济概念,限于篇幅,我们只能收编其中一些紧密相关的词条,以供参考。最后词典后边有16个附录,是很有意义的信息与知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释义安建、冯淑平、项俊波《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洗然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其相关犯罪。因此,《反洗然法》主要是预防洗然活动,而制裁和打击洗然犯罪则由《刑法》作出规定。本法所称“反洗然”仅限于对洗钱活动的预防。实施预防、监控的行为主体既包括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也包括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预防、监控的对象为“洗然活动”,即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预防、监控的内容,既包括反洗然义务主体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根据本法建立并实施的客户身份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也包括反洗然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负责洗然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进行的监督管理、调查和国际合作。 -
网络交易实务阿拉木斯2005年4月18日,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持的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个行业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在政策法律论坛上正式发布,参与该规范的单位包括亿贝易趣、一拍、卓越、新浪、IG05、首信、搜易得、云网等电子商务企业。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的第一个直接规范网上交易的文本,该规范的发布引起了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学术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网络交易平台是指为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包括B t0 B、B t0 c和c to c交易)提供服务的网站或者网络系统。网络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中意义重大,规范、健康、有序和信用良好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于素未谋面甚至相隔遥远的双方或多方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起着关键作用,是降低风险、促进电子商务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因素。网络交易平台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在电子商务交易中起到十分关键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联系交易方、消费者、支付方、配送方、电信运营和服务提供方、认证服务提供方的纽带,是交易服务的核心;二是,由于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面临的法律问题相当广泛,既有电子合同、消费者保护、隐私权保护方面的,也有信用管理、信息安全、违法及不良信息监控领域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数量急剧增多,一些较为成功和知名的交易平台如亿贝易趣、阿里巴巴等都建立了自己的交易模式,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制度,也不乏几个网络交易平台联合起来制定一些规范制度。但是总体而言,这些模式或者制度都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仅依靠各交易平台运营商各自的努力无法规范整个市场行为,需要企业共同联合,以行业规章来规范其行为和市场。由于网络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交易者众多、涉及范围广、买卖商品繁杂,加之电子商务本身的虚拟性、跨地域和即时性等特性以及我国该领域的法律环境不健全等因素,网络交易平台自身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存在着不少风险,如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安全风险等。消除这些风险、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健康发展需要及时立法,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也需要相应的行业规范和部门规章早日出台。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凭借其组织企业、沟通政府、联络专家的有利地位,利用行业规范形式灵活的特点,选择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作为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突破口,提出了该《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文本和倡议。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定义、基本规定、交易标的限制、交易平台的制度建设、运营与管理、信息监管、用户注册、在线交易规则、用户注册和服务协议、交易记录的保存、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消费者保护、隐私权保护、网上广告与垃圾邮件、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处罚等内容。为进一步探讨该规范所反映的网络交易各个方面的问题,揭示我国网络交易法制化的现状与问题,探索更好的解决方案,我们编写了本书。对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网络交易的法律问题、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规则、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签名法、网络支付中的法律问题、信息安全中的法律问题及网络实名制等网络交易平台所面临的几个关键法律问题进行了不同角度、不同程度的分析研究。希望能够为参与网络交易的各类人士提供一定的帮助,同时,作为一种对前沿领域的探索,更希望得到广大专家、学者、业内人士的批评与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