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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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务高而坤 主编为了帮助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深入学习、理解、把握、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特组织编写了这本实务教材。《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务》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情况;第二部分(第二章至第六章)与《条例》章节内容相应,全面深入地阐述了《条例》各章节的内容和要求;第三部分(第七章)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涉及的一些文书和证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务》可作为从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学习的教材,同时也是水利工作者及广大取用水户了解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务的参考读本,亦可作为大专院校师生的教学参考书。 -
新企业破产法100问中国法制出版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这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具有标志性的法律——1994年开始起草,历经12年多次修改,终于“破茧而出”。它从立法上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破产制度,带来了新企业破产法的崭新亮点:破产企业——有望通过重整新生企业职工——清偿顺序因“时”而异国有企业——不再享受“特殊待遇”金融机构——破产申请有法可依如果准确适用这部全新的企业破产法?我们精心编写了这本《新企业破产法100问》供读者参考使用,本书具如下特色:以问答为主线,撷取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中的难题一问一答,清晰了然;配以条文主旨索引,方便读者了解新企业破产法的全部内容;制作新旧法表格对照,提示读者理解掌握新法修改之处;对每一个问题的新释新解均富有针对性,解释详细,说理到位,学习新企业破产法必不可缺!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刘志彤、张军本书总结了考试大纲要求,详尽地剖析了重点、难点,让读者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于“各个击破”,从而实现“以不变应万变”。同时该书精编经典试题并进行解析,包括解题思路和参考大纲,培养读者形成科学的解题思路、技巧,还精编了模拟试题并进行了解析,每章习题内容占70%。 -
企业破产法一本通中国法制出版社为满足广大司法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的需要,而编辑本丛书;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主体法采用宋体五号字,关联规范采用楷体小五号字,以区别于主体法条文;丛书逐条归纳条旨,并以特殊标识予以标示,突出条文主旨;丛书或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努力体现主体法最近修改的情况;丛书选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最新有效。 -
国有企业法律实用指导《国有企业法律实用指导》编写组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之后,成效显著,已经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成为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竞争主体。但是鉴于其所有制性质的特殊性,国有企业对于社会的总体规划和实现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的稳定,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无疑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国有企业目前仍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政府实现宏观经济目标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中坚力量。因此,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制及政策指引仍存在许多特殊之处,有别子其他非公有制的经济形式。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真正建立务实的国有企业管理经营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了解这些关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法律规定就成为国企的工作人员及与其相关的业务人员所必备的知识。 -
最新企业破产法学习培训测试题中国法制出版社一、判断题1.我国《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2.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效力仅及于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 )4.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出现破产原因的,企业自身及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5.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6.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实施的债务清偿亦有法律约束力。(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
海商法理论与司法实践陈宪民199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生效以来,我国海运立法发展迅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海运贸易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内外海运贸易的发展,需要法律界积极努力研究国际海运规则,以及各国的海商法,以完善我国海商法在实施中显露出来的不足之处。本书以海商法理论、国内外海商法规定以及海事审判实践为主线,分十章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海商法的内容,并从理论与司法审判两方面探讨了航运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
经济法概论袁绍岐 主编本书第一版4年印了8次。当初,为及时反映我国经济法律实践紧跟经济全球一体化迅速发展和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迫切需要而作出的重大变化,我们编写了本书。最近几年,我国又对一些经济法律作了修订;有些法律虽未修订,但多数制定了实施细则、司法解释,实质上对其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及时反映这种变化,我们对本书作了全面修订,并增加了知识产权法、证券法、劳动法等内容。考虑到课课程比较抽象和枯燥,我们在主要章节精选了一些案例。紧跟法律实践,高于法律实践,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力求科学性与实用性有机统一,是本书的突出特点,特别适合作为大中专教材。 -
实用经济法教程刘永宝、骆福林《实用经济法教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强化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经济立法不断完善。为及时反映新的经济立法内容和精神,并突出其实用性,我们组织编写《实用经济法教程》。针对我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实用经济法教程》在编写过程中,适时地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调整或补充,如《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等。但由于条件所限,《实用经济法教程》的编写仍然存在着不足。 -
经济法王学英《21世纪商务系列教材:经济法》第一编,分别是经济法的背景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活动中广泛适用的两个基本法律制度——时效与代理。第二编是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第三编为市场行为法律制度,合同、担保、知识产权以及会计、审计、统计等法律制度都是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广泛运用并遵循的规则。第四编是关于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也是各市场主体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第五编、第六编是国民经济中两个重要的、也是关系较为密切的行业金融、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21世纪商务系列教材:经济法》选择这两个行业法律制度,以及第三编中的会计、审计和统计法律制度,主要是考虑经济类、管理类学生的专业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