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
市场经济监督规则白光,邱如山《城镇社区管理者经济法律手册》分为四个分册,即《市场经济秩序规则》包括合同法、工业产权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监督规则》包括票据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保证规则》包括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担保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裁决规则》包括仲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知识。每个分册都对其中主要的经济法律问题进行了逐一的解析,并且自成体系。城镇社区管理者应该掌握这些与城镇社区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本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城镇社区管理者,尽可能将较为艰深的内容化为通俗易懂的文字,便于城镇社区管理者抽出时间来了解和掌握。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党中央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并正在实施《“十一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各级干部和各类管理者在WTO规则与经济法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城镇社区是各级干部和各类经营管理者的居住区域,城镇社区管理者应该是居住区域内各级干部和各类经营管理者的经济利益的维护者,从而应认识到经济法律的重要性、应自觉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知识。有鉴于此,在我国各部经济法律逐步加以修订及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以后,有必要编写一批有关普及经济法律的书籍,以供广大城镇社区管理者学习和参考。这就是我们编写《城镇社区管理者经济法律手册》的初衷和目的。《市场经济监督规则》包括票据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等法律知识。 -
新法律框架下公司运作理论与实务谢太峰编著本书是目前我国第一本关于公司改制与上市的著作,其突出特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系统性和全面性,即该书系统地介绍了公司改制与上市的全过程,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而全面;二是实用性,即该书对于公司改制与上市的各个环节不仅详细研究了有关的法律规范,而且详尽介绍了操作方式和流程,同时附有典型案例分析,这就使其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可操作性。该书对于帮助企业了解改制、上市的过程与知识,促进上制公司的规范动作,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等一定大有裨益。 -
市场经济保证规则白光,邱如山《城镇社区管理者经济法律手册》分为四个分册,即《市场经济秩序规则》包括合同法、工业产权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监督规则》包括票据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保证规则》包括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担保法等法律知识;《市场经济裁决规则》包括仲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知识。每个分册都对其中主要的经济法律问题进行了逐一的解析,并且自成体系。城镇社区管理者应该掌握这些与城镇社区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本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城镇社区管理者,尽可能将较为艰深的内容化为通俗易懂的文字,便于城镇社区管理者抽出时间来了解和掌握。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党中央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并正在实施《“十一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各级干部和各类管理者在WTO规则与经济法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城镇社区是各级干部和各类经营管理者的居住区域,城镇社区管理者应该是居住区域内各级干部和各类经营管理者的经济利益的维护者,从而应认识到经济法律的重要性、应自觉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知识。有鉴于此,在我国各部经济法律逐步加以修订及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以后,有必要编写一批有关普及经济法律的书籍,以供广大城镇社区管理者学习和参考。这就是我们编写《城镇社区管理者经济法律手册》的初衷和目的。《市场经济保证规则》包括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担保法等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审判实务胡充寒 主编ig">劳动争议审判实务中一直缺乏一本内容可以涵盖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业务手册,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和适用法律时不仅难于检索,而于由于缺乏编辑和整理,对有关劳动争议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效力的识别和理解造成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些状况,为了提高法院在劳动争议方面的审判效率和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和进行了重点的调查研究,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编写和修改,最终形成了这本劳动争议的审判业务手册——《劳动争议审判实务》。《劳动争议审判实务》是我们结合审判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吸收同行的审判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而成,分问答篇和法律篇两大部分。问答篇采取以问带答的方式,简述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基本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并且对其中的某些难点提出了处理意见及解决方法;法规篇囊括了有关劳动争议常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省劳动厅的规范性文件,并对这些规范性文件有效性进行了整理,以便于审判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检索和适用。 -
经济法基础吕勇《经济法基础(职业学校教材)》是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教材之一。全书共分十六章,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监督法律制度、经济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等内容。《经济法基础(职业学校教材)》以国家最新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吸收了经济法的最新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充实,知识面宽,结构严谨,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深浅适中,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经济法基础(职业学校教材)》可作为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基础课教材,也可作为财经系统在职职工培训和自学用书,同时对从事工商业的人士亦有参考价值。 -
云南省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二十周年论文集云南省财政厅编著会计是伴随人类生产实践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并发展的一项管理活动,其本质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提高会计资料,做出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实行经济监督,以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职能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向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内的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单位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会计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保证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和本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内进行,并正确处理本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其他单位利益、职工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可见,会计不仅是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同时也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并对其他单位、职工个人和社会公众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会计行为进行约束,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面利害关系者的客观要求。会计法律就是为了满足这种客观需要而建立和实施的法律规范。 -
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文秀峰本书运用法历史学、比较法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研究方法,重点论述个人破产程序法律制度中的特别问题和难点问题,同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探讨,并提出立法建议,目的在于为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进行理论准备。论文正文部分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破产制度及个人破产制度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对一些国家和我国有关个人破产的立法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中第一节对破产制度的产生和演变的历史过程进行了回顾,对破产的定义和法律特征进行了剖析,并介绍了破产法律制度在当代的最新发展趋势,为论述个人破产制度进行铺垫。第二节进入本书正题,首先对个人破产的定义进行了新的界定,尤其对“个人”与“自然人”两个概念在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微妙区别加以澄清,主张以“个人破产”代替“自然人破产”,并将非法人组织的破产从个人破产的概念中撇除,继而明确“个人破产”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最后通过与其他制度的比较,获得对个人破产法律特征及制度价值的认识。第三节介绍了一些主要国家个人破产制度发展演变的过程及所采取的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破产立法史,对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发展史及目前我国破产法不适用于个人的现状进行了简要评述。第二章:对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前瞻性研究。本章以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为论点,论述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初步设计了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应确立的理念和原则。其中,第一节用实证主义的方法,以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后的巨大变化为时代背景,从鼓励个人创业、满足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需求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法律接轨的要求等方面论证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第二节则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信用体系的初步建立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方面作出“在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可行的”这一结论。在第三节笔者探寻破产法发展的轨迹,提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不应照搬当代西方国家所谓的“债务救济理念”,而应从我国国情出发,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培育信用经济为个人破产的基本理念。同时,将公平、高效、债权人自治、检察监督、与国际接轨等作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应当确立的基本原则,以指导具体程序和制度的设计。第三章:个人破产程序的开始。本章根据个人破产的特点,结合我国现行破产法和新破产法草案的规定,对个人破产程序的主体、破产原因、程序的开始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力图为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程序提供参考方案。其中,第一节以论述破产能力为切人点,对个人破产的不同主体进行划分,实质上也是划分了不同的个人破产类型,并建议我国立法引进遗产破产制度和针对负有责任的破产法人、企业领导人而适用的制裁性破产制度。第二节在一般性地论述支付不能、停止支付、债务超过等不同破产原因的基础上,针对个人破产的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破产原因论。在第三节笔者论述了个人破产程序启动所涉及的主管、管辖、申请、受理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第四章:个人破产的处理——和解和清算。和解、重整与清算是处理破产案件的三大程序制度,每种程序都要涉及非常多且复杂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而且三者之间还存在转换关系,被认为是破产制度研究的核心内容。但本书既然定位于个人破产,并不对所有问题进行泛泛而谈,而是围绕个人破产这一主题,首先将一般不适用于个人的重整制度排除在论题之外,其次对和解和清算程序操作中的问题,只选择对个人破产来说有独特意义的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在第一节中,笔者分析了个人破产中个人债务人财产的特点,提出应建立管理人制度,在破产程序受理后破产宣告前即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同时,从贯彻公平原则出发,对个人破产中债权人的知悉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应强化债务人的诚信责任,利用免责、破产犯罪等制度,促使债务人主动全面地提交债务清册,保证债权人知悉和参加破产程序。本节还对内部人的债权及其限制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二节论述了个人破产中的和解制度,首先是对和解在个人破产中所具有的特别重要意义予以阐述,接下来对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关个人和解的专门规定详加比较,最后提出了我国个人破产和解程序的构建方案,主张我国应采取彻底的和解分离主义,将和解程序前移,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和解程序还是清算程序。第三节就个人破产情形下清算程序所出现的一些特别问题进行探讨:一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详细列出了法院应当作出个人破产宣告的情形、个人破产宣告的阻却事由及个人破产宣告后应对个人债务人产生什么效力等;二是提出了个人破产中独有的自由财产问题,强调应对破产财产与自由财产进行区分;三是对个人破产情形下的撤销权、取回权、抵消权、别除权的行使问题进行了探讨,也对不同的个人破产类型在清算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最后,对清算人职务的解除问题在个人破产与经济实体破产之间存在的不同之处进行了比较。第五章:个人破产中的自由财产制度。自由财产制度是个人破产所特有的一项重要制度,本章对此详加论述。第一节主要论述自由财产的含义、特征及意义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节论述自由财产的范围。指出自由财产范围的确定应以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活为中心任务,而基本生活应以当地生活水平为参照,但在不损害债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还应兼顾破产人将来的重新起步。接着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自由财产范围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最后对建立我国的自由财产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主张在自由财产的范围上改用列举主义,内容上按不同性质进行划分,不同性质不同对待,有关基本生活的无条件保留,有关重新再起的或对破产人有特定精神价值的则服从于债权人的分配利益。自由财产还应进行限额。第三节首先论述了自由财产权的行使程序,包括行使主体、申请的提出、异议的提出以及法院如何对自由财产申请进行裁定等一系列问题。其次论述了自由财产权行使中的争议问题,主张自由财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但不得影响其抚养人的权益;主张自由财产之上的司法担保权无效,协议担保权和法定担保权虽有效,但破产人也应有一定的撤销权;主张破产前将其他财产转为自由财产的行为一般应认为有效。第六章:个人破产中的免责制度。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在破产后注销,无所谓免责问题,因此免责制度也是个人破产中一项特有的制度。第一节是免责制度概述。回顾了从不免责主义到免责主义的破产发展史,指出免责的本质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许利益,应注意免责利益与债权人的清偿利益之间的平衡,并对免责制度立法例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节介绍各国为达到利益平衡之目的,对免责设定了种种条件和限制,包括什么情形之下不许可破产人免责、哪些债务不能被免责以及免责裁定作出后特定情形下撤销免责裁定等。第三节先从我国现行立法出发,指出逃避债务与免责制度并无必然联系,接着评析了我国新破产法草案中有关免责制度的具体规定,并提出对该草案进行修改的具体立法建议。第七章:个人破产中的失权与复权制度。失权与复权制度体现出个人破产所特有的制度价值,是个人破产制度得以长盛不衰的重要平衡机制之一。第一节是讨论破产失权制度,从对债务人进行处罚的历史演进中,指出失权制度代替破产有罪主义的历史意义,接着对失权的特征和制度价值进行论述,并比较了有关国家和地区破产法及破产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失权的具体规定。第二节是破产复权制度,指出复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为解决失权与人权冲突而设立的制度,但复权制度的价值不仅在于保障人权,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失权制度对破产人的制裁作用。本节还对当然复权与申请复权两种方式下不同的复权条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论述了复权的程序。第三节在考察我国现行法律有关失权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的破产失权与复权制度的具体设想。在结论部分,笔者认为,个人破产是破产制度产生的本源,其所体现出的制度价值和理念,是其他执行制度所无法替代的。一般破产主义是世界破产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实施个人破产的条件也已经成熟。笔者坚信,在我国全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当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进行构建。 -
竞争法新论徐士英著《竞争法新论》以中国反垄断立法面临的新挑战为切入点,以反垄断法产生的理论及其新发展为基础,详细分析了企业合并、维持转售价格、搭售、特许经营等方面的反垄断法规制,并剖析了行政性垄断、自然垄断行业等问题,结合中国入世,阐述了WTO与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竞争法的影响,为中国的竞争法发展提出许多创新理论。 -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秦天宝本书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视野开阔,相关资料翔实。综合运用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各部门法知识,广泛研究世界各国、各区域和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撷取代表性案例,比较全面地对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我国相关的法制建设具有较强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
经济法中华会计网校 编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对于广大考生来说,除全面系统学习指定教材以外,还迫切需要一套能在短时间内帮助自己掌握考试重点、难点、考点,迅速提高应试能力和答题技巧的高质量注会辅导用书来进行复习。中华会计网校“梦想成真”系列丛书自推出以来,受到了广大考生的一致好评,在总结历年“梦想成真”丛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网校又组织了一大批国内优秀的注会考试命题专家和辅导专家,以新教材、新大纲为蓝本,以考试重点、难点为主线,精心编写了这套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是国内权威、专业的会计远程教育网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在中国唯一试点项目。目前拥有注册学员近百万,据国际权威网站排名统计机构(www.alexa.com)数据显示,中华会计网校2005年3月16日全球网站综合实力排名第461位,高居中国教育类网站之首。中华会计网校成立至今,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为我国财政系统培养了数十万名专业优秀人才,被广大会计人员亲切地誉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网校汇集了来自北京、上海、武汉、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哈尔滨、长春、大连、兰州、合肥、南昌、重庆、成都、贵阳、深圳等全国各地财经名校名师,针对各地学员的不同需要,开展面向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权威会计考试网上辅导。常年开展“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会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用友ERP网上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会计基础与实务培训”等网上辅导课程以及税务咨询、会计实务咨询、会计人员招聘求职等相关业务。2005年,网校于业内首家推出了“送课上门”活动,经申请后网校将光盘版辅导课程免费送到学员手中,这一举措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为了给广大学员营造更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员刻苦钻研、努力进取,网校于业内首家推出年总奖金额高达30万元的“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每年度评比、发放一次,目前暂设注会、注税和中级职称三大类奖项,只要您是中华会计网校的付费学员,只要您在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就可以申请获得这些奖励。《答疑解惑》是“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的第一部分,取材自网校学员答疑板50万道问题中的精华,疑难解答详尽、深刻、透彻,针对性强,并随时通过互联网对新增问题进行补充(对于新教材、新大纲中考生普遍关注的新问题及本书勘误,网校会以电子《答疑周刊》的形式发送到免费赠送的50M~150M超大容量邮箱中,并随时在网校“梦想成真”专区中公布)。将本书与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以及“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应试指南》、《全真模拟试卷》配合使用,可以加深对考试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该书具有以下特点:★编写权威专业:由国内优秀注会考试命题专家和辅导专家精心编写★重点难点突出:汇集网校近百万注册学员常见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和加强大家对知识点的熟练掌握★解答详细准确:凝聚网校百位名师对学员问题的准确、详尽解答,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提炼虽然力求完美,但由于时间有限,本书也许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遗憾,希望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