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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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康均心集资诈骗罪是一种发生在资金筹集(融资)过程中具有诈骗性质的金融犯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各行各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增。筹集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各级财政投人、银行信贷以及吸引外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于是各种形式的融资、集资活动开始出现。在年代初期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过热”阶段,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盲目上新项目和重复建设的问题,资金缺口非常大。为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国家推行了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允许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措施吸纳民间直接投资,也认可了部分地方通过发行股权、债权类凭证的方式集资,吸收社会闲置资金进行经济建设的做法。据统计,全国仅年通过发行“内部股票”、债券而筹集到的资金就有亿元。 -
经济法学张富强经济法学的形成和发展是20世纪法学领域所发生的最值得关注的重要事件之一。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在本质上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且以发生在政府干预或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规制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成了现代社会众多问题和矛盾的焦点。经济法对于规制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由此可见一斑。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降临于世,此后就承担起民法和行政法所无法承担的克服和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历史使命。与民法、行政法不同,经济法并不强调对私权或公权的单向维护,而是强调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通过对私权和公权的平衡协调,实现社会整体公平和整体效益的价值目标。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开始进入行政权无限扩张的时代。各国政府过多地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已经使市场机制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而现代经济法就是以构筑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法律秩序为宗旨,既授权政府依法宏观调控的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微观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又将政府的规制行为严格地限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这就意味着,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现代政府必须依照经济法的规范,实现从权能政府向法治政府、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加入WTO,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进程,并引发了经济法学教育的深层次改革——这自然涉及经济法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培养对象、培养目标等一系列问题;而经济法教材的改革和完善则构成了一个基础性的问题。诚然,目前全国各地已出版了不少经济法教材,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经济法教材建设的进程。但由于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尚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经济法教材当然也需要作出相应的修订、充实和完善,使法学专业学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进步和学术前沿,培养他们运用经济法理论解决社会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鉴于此,我们组织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部分从事经济法教学和研究的中青年学者编写了这本《经济法学》教材。历经数年的构思、筹划、组织编写和修改,《经济法学》作为“21世纪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的首部教材终于得以付梓出版,这不仅凝聚着诸位作者长期以来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心得,而且表达了他们勇于探索的精神。无论从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使命、基本原则、本质和特征、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等基本概念,或是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宏观经济法和微观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乃至经济法研究的视角、观点和方法,作者们在博采众长、吸收学术界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和看法。简言之,本教材主要具有以下的一些新特点:(1)体系结构新。现有的教材一般分为四编或五编,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等。本教材根据经济法体例逻辑的需要,设两部分三编:即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其中经济法总论为一编;经济法分论分为微观经济法和宏观经济法两个分编。微观经济法即市场规制法,包括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市场规制特别法,是指对特殊市场领域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制,主要消费品、生产资料和要素等三个市场的法律规制。宏观经济法即宏观调控法,亦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并分别包括多种具体的法律制度。(2)观点新。本教材力图较客观地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和内涵,因而更为完整地提出了经济法是“认可和规制政府干预或协调国内经济运行之法”的概念,着重指出,经济法的核心是“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济法的使命在于“依法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这是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如民法、行政法的根本区别之处,经济法有它独立的调整对象,与民法、行政法不存在交叉的问题,也不是“综合性的法律”。例如,关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金融法、证券法等方面的内容,民商法学者认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民商法规范的内容,以前经济法教材将它们整体纳入,受到较多的批评。我们虽然也纳入,但严格遵循经济法的独特研究视角——即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需要政府依法规制的角度对其加以论述。(3)内容新。根据“认可和规制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概念,凡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需要政府依法规制的经济活动,都纳入作为我们的分析与阐述的内容,因而包括了许多其他经济法教材所从来未涉及的概念和内容。例如,在微观经济法增加了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包括公平交易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与市场规制特别法(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等法律规制)的提法和内容,在宏观经济法中增加了一般法和特别法划分,其中宏观经济法特别法包括了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协调法、计划指导法等内容。上述各法又可细分各种法律制度,如财政法包括了预算法、财政融资法(包括国债法、彩票法等)、政府采购法、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收支划分法、财政投资调控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监管法和财政监督法等。(4)资料新。收集了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最新版本,部分资料截至2005年7月。例如2005年1月至6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执法状况;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公告等,本教材都有清楚的反映。(5)编排方式和格式新,也有不同程度上的创新。如每章节之间、节与小节之间、小节与小小节之间,都设置一段引言,简明地叙述本部分的中心内容,使学生能一目了然地把握其中心内容。每章之后设置“思考题”,供学生读后思考及把握重点之需。教材最后附有“经济法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经济法研究相关网站”、“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三个附件,供学生学习时参考之需。本教材是我们写作团队成员分工合作的成果。具体章节的最后分工是:第一至十一章(张富强教授);第十二章(梁文永博士);第十三章(朱羿锟教授、刘小勇博士、张富强);第十四章(邹东俊硕士、刘汉霞在读博士);第十五章(邹东俊、孙钰明硕士、任雪硕士);第十六章(黄远华副教授、梁文永、林培阳硕士);第十七章(黄远华、曹秀娟在读硕士);第十八章(沈理平硕士、卢沛华在读硕士);第十九章(邹东俊、袁达松博士、李春芳硕士、叶姗在读博士、梁文永);第二十章(刘汉霞);第二十一章(梁文永、关永宏副教授、郁东硕士);第二十二和二十五章(叶珊);第二十三章(刘勇副教授、叶珊);第二十四章(袁达松);第二十六章(刘汉霞、梁文永、叶珊);第二十七章(卢沛华、杨静在读硕士);第二十八章(张博宇硕士);英文目录和内容提要(张富强、孙钰明、杨静);附录(梁文永、常菁)。借此机会,请允许我向经济法学界的各位师长、同行表示崇高的敬意,本教材的许多灵感、观点主要来源于或启迪于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向本教材写作团队全体成员所表现的团结、合作、创新以及乐于牺牲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是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心血凝就了本教材的成果。最初的构思固然来自羿锟教授、文永博士和我,但最后的成果却得益于全体作者的创意和切磋。特别在后期改稿过程中,文永博士与作者们进行了无数次的交流和沟通,并对部分初稿进行了反复的修改,费了不少的精力,而作者们的积极配合,不厌其烦地修改,对本教材的如期完稿,皆有杰出的贡献。我负责了本教材的统稿,重点放在全书体例和文风的统一以及文字的修葺上,而尽可能保留作者的学术观点。最后,向法律出版社法律应用出版分社杨克社长、杨扬等编辑、乔智炜美编表示深切的谢意,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使本教材得以顺利出版。毫无疑问,囿于我们的理论水平和学术视野,本教材难免存在着一些错漏或不尽人意的地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师长、同行以及读者的批评指正,以便我们加以及时地纠正。张富强2005年立秋记于白云山麓天誉寓所 -
金融法苑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金融法苑》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编写的系列丛书。该书自1998年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六年,共50余本,在金融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金融法苑》系列图书秉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宗旨,全方面、多视角地就广大读者所关心的金融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就当前的法律提供更多、更新的金融法律资讯。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问题专论、热点透视、案例评析、海外金融法介绍、金融前沿问题研究、金融监管、金融刑法、财会实务与法律、保险实务与法律、银行实务与法律、证券实务与法律、融资实务与法律等。2005年《金融法苑》系列丛书全年共出版12本,每本书约10万字,定价9.00元,全年定价108元,加收3%邮寄费。由中国金融出版社于2005年陆续出版发行。< -
反洗钱金融立法与洗钱犯罪刘飞《反洗钱金融立法与洗钱犯罪》对洗钱的历史沿革、概念、现状、特点、主客观成因、危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综合性概述。既立足于中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同时又对中国反洗钱预防性立法和中国签署加入的国际反洗钱法律制度进行了综合研究,力图寻找预防和控制洗钱活动的最佳途径。《反洗钱金融立法与洗钱犯罪》对预防和控制洗钱活动的措施及对策进行了深入控讨,在分析中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观点:在中国反洗钱立法方面应该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上游犯罪主体实施洗钱行为具有可罚性;加大洗钱罪刑事处罚力度;制定专门的反洗钱法;等等。此外,在反洗钱斗争中,应该加强中国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分工协作,开展国际间的反洗钱合作,形成反洗钱的有效运行机制。 -
劳动争议处理罗燕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的变化,带来了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而劳动关系的变化是我国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频繁发生并逐年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在我国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维护,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社会的安定和文明进步。本教材以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有关的配套规章为依据,全面阐述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包括调解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还介绍了劳动争议的协商制度。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反映法学理论发展的新成果和立法、执法的新情况 本教材力求吸收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和前沿理论观点,采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上来说,既反映一定的学术前瞻,又注重法学的基本框架、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2.注重体例编排的科学性我们在编写本教材时,一是注意每一章节内部体例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二是注意处理好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衔接关系,特别是着力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视角阐述劳动争议的处理。 3.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本教材在体例的安排上尽力体现该门学科的特殊性,详细介绍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的基本原理、特征、程序和技能,以及劳动争议的预防实务。运用案例作为每一章的引导,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原理来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4.简明实用、写作符合规范 本教材针对本科学生的特点和各课程的学时安排,力求简明扼要,注重实用。《劳动争议处理》由罗燕、钟小文、徐向龙等共同编写,罗燕负责修改、统稿工作。具体撰写分工如下:徐向龙撰写第一、二、三章;罗燕撰写第四、五、六、七章,钟小文撰写第八、九、十章。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领导、老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土地承包及征地补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崔杰内容介绍:本书围绕由于我国土地立法领域存在的缺陷而引起的司法审判领域中的一些审判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对土地承包及征地补偿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全书着重突出司法审判领域中对土地承包及征地补偿纠纷案件的具体受理程序及解决方案,内容涉及土地承包及征用补偿纠纷案件的受理、土地承包及征用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承包土地的收回调整及交回纠纷案件审理等。 -
投资的立宪理论唐寿宁著投资的立宪理论属于一项经济学纯理论的研究。这项研究旨在提出一个理论框架。在这一理论框架中,所注意的核心不再是传统理论所关注的稀缺、效率标准,而是一致同意标准。当整个社会的投资形成被看作是一项集体决策时,就可以使一致同意概念有了一个经济活动的落脚点。投资活动中的风险实际上是要求投资决策贯彻一致同意规则的一种约束。如果一项投资决策取得了全体投资者的同意,那么就找不出风险存在的根据。由此就提出了在投资决策中如何体现、加总投资者意见的问题。把金融产品看作是投资者体现其权利、表达其对于投资决策的意见的工具,把金融机构组织看作是投资者为了满足其权利要求而建立的投资者组合形式,就可以对投资决策中如何贯彻一致同意规则进行讨论。这样,就使得对于投资活动有了一个不同于已有理论的解释。这体现了对于原有理论加以拓展的一个探索。之所以称为投资的立宪理论,就是因为借鉴了布坎南的立宪经济学,讨论是围绕着一致同意这一基本概念展开的。 -
劳动者维权法律手册/法律手册系列金袋鼠丛书编委会内容介绍: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就业权利,休息、休假权利,工资与经济补偿权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权利,社会保险权利,司法救济权利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一本通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介绍:本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逐条归纳条旨,并以特殊标识予以标示,突出条文主旨,书中选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最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一本通王微、吴丽梅为满足广大司法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的需要,而编辑本丛书;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主体法采用宋体五号字,关联规范采用楷体小五号字,以区别于主体法条文;丛书逐条归纳条旨。并以特殊标识予以标示,突出条文主旨;丛书或以脚注的形式或通过新旧文本对照,努力体现主体法最近修改的情况;丛书选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为最新。2005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