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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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协议背景下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梁开银著本书从中国海外投资实践的特点及立法现状入手,对中国入世对海外投资法制的影响、中国海外托子法制建设问题,以及建构国内法与国际法相结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相配套,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相互补充的中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系等进行了研究。 -
华东金融法制评论吴弘编《华东金融法制评论》系金融法制论丛,立足于金融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实践,侧重于金融法应用理论与操作实务的研究,是金融法专家学者、金融司法工作者、金融市场监管工作者及金融从业人员的共同的理论园地,也是金融法律理念与实践需求紧密联系沟通的桥梁与通道。《华东金融法制评论》的编辑方针是:围绕金融法制建设中心而题材广泛,提倡质朴文风而见解独到,突出切中时弊而理论严谨,力求应用性强而启迪思维。既有名家新说,又有新人辈出;既有自身特色,又有流派纷呈。《华东金融法制评论》由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与商法研究中心主办,每年出版2卷(上下半年各一卷),每卷25万字左右。可供金融管理部门决策参考和金鱼噗务机构实践参考,也可为金融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提供思路,更可作法学或金融专业学生研习辅导。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本社 编暂缺简介... -
金融法苑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本书设有“专论”、“热点透视”、“公司法前沿”、“收购与兼并”、“银行法律与实务”、“证券实务与法律”、“金融犯罪”七个专栏。 -
经济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1、随着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为满足法律人士、政法院校师生研习法所需,选编了《法学论文选萃》丛书。2、所收论文概以作品本身的学术影响作为叭一入选标准,其内容或法学争论有独到见解,或对法律新问题有创见,或对现行法律有精辟剖析,或介绍外国立法例和学理,而不论作者的年龄、地域、职业和身份。3、为努力避免由于编著的立场或利害关系所致消极影响,选编工作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专业编辑担纲,经征求多方意见并反复斟酌完成。4、各选加论文的编排,力图按其探讨主题,依照门法的法条或教科书的章节顺序分列,不考虑论文发表的时间,概不涉及作者的辈名。5、各篇论文均在其题目之下对作者的简历和主要学术成果略作介绍,并在文末注明论文出处,供读者进一步查考。6、除作者已故或极少数作者难以取得联系之外,论文均已获得作者授仅。本书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稿酬。7、因所收论文原载期刊对论文注释要求不一,为尊重作者文风、保持文章原貌,本丛书对论文注释不做统一规范要求。8、本丛书共收书12种。 -
比较环境法专论肖剑鸣,欧阳光明,林芳惠著本书以部分颇具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法律法规作为参照因素,在广泛搜集国内外最新资料并加以分析整合之后,通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在对各国的环境法学基本理论、环境法律体系、以及环境法制模式等做出较为全面的比较的基础上,重点对环境法的主要范畴、立法原则、立法体系、司法制度等富于应用价值而又具有较高学术品位的研究领域做出系统、深入的比较;并力求透过这一视角,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而又适应全球化趋势的比较环境法学科体系,以及前瞻性地探讨未来环境法发展趋势做了力所能及的努力。< -
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反思整合与发展李占荣[等]著中国是缺少权利意识的国家。自古以来,在这里责任便是人们生活中的首要意义:从信奉“忠孝”到“仁义礼智信”,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无不在强调个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除责任之外,这里便是国家权力的世界。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当然不可能超越其间,也只有把责任(特别是个人责任)和权力作为核心。本丛书是我校经济法研究最新成果的一个展示。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与学术界同仁加强交流。“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毫无疑问,该丛书的出版仅仅是一个开始。 -
农民权利及其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刘云升,任广浩 著三农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学、政治学研究的热点。在法学领域,由于受传统法学体系的影响,在一些诸如科技法学等边缘学科出现后,也不曾见过农业法学之类的称呼,其中的原因不能妄不结论,或许法律工作者们对于早已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后果认识不够清楚,不够重视,是原因之一吧。本书对目前的热点问题——“三农”问题进行了深入、深刻的探讨,尤其是对农民应有的权利及其应获得的法律保障等问题有广泛的探讨,并提出了依法解决“三农”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建议。< -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外资立法完善丁伟编暂缺简介... -
创新性智力成果与知识产权朱谢群著本书尝试运用信息学理论,结合财产权一般原理,较为系统地阐释了知识产权客体——创新性智力成果这种特定信息,进而以创新性智力成果固有的创新性及其作为一种特定信息所具有的共享性等特征为依据,分析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所具有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异同、知识产权的限制、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并就知识产权这种有人称为“最有价值的资源”所应有的地位以及我国相关的政策考虑等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本文的写作目的不在于或主要不在于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方案,所以,如果说与以往类似主题的论著有所不同,可能是因为本文试图从“信息”这个角度中去观察、说明知识产权,或者说,为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寻找另一个观察视角或另一种解读思路。通过这种方法论意义上的探索,力求澄清长期困扰知识产权界的一些误读甚至曲解,从而能为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实践活动提供一些参考或某种理论上的支持。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绪论”部分在法哲学层面上,就“特定利益”与“法律上之力”及其互动、权利客体、权利的类型化等几个方面提出我对民事权利(私权)的一些思考,目的在于为全文构建分析框架并奠定讨论知识产权这种特殊私权的最一般理论基础。第一章“财产权的一般考察”,从综述有关“财产”的几种代表性观点入手,揭示了财产的实质就是财产权,并讨论了财产与物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进而论证了排他性与让渡性这两个构成财产权内涵的充分必要条件,概括出物权、部分债权、信息产权这三种基本的财产权类型,并重点分析了前两类权利。第二章“信息、知识、创新性智力成果”,介绍了信息学的基本原理,证明了创新性智力成果的信息本质,指出以法律保护创新性智力成果的客观必要性;并结合信息化社会与知识经济这两个概念的比较,指出创新性智力成果相较于其他资源而言,已经并将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第三章“知识产权客体:创新性智力成果”,从“私权”角度考察知识产权,论证了创新性智力成果的客体性,并由此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同时,探讨了商业标记、商誉这两类特殊的创新性智力成果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考察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关系。第四章“创新性智力成果与知识产权的权利构造”,以创新性智力成果和有形物的各自属性为基础,从权利设计理念、权利性质、权利内容、权利保护几个方面比较了知识产权与物权这两种主要的财产权类型;进而从创新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出发,探讨限制知识产权的根据以及有代表性的限制方式,并对权利限制的限制进行了分析。第五章“创新性智力成果与知识产权的法理基础”,以创新性智力成果的信息本质及其创新性特征为切入点,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确立与存在的必要性,从法哲学的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根据。以此为基础,对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误解及疑虑做出了说明。“结语”部分在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一些发达国家处于不同层次,由此提出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立场上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