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
税法教程新编吴佩江主编《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税法教程新编》完全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每章最后一节均附有例题。例题大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历年考试题,有分析和解答二部分。《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税法教程新编》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要求来安排章节。共分十八章,在第十八章税务行政法制中增加了大纲所没有的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税法教程新编》可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及有关专科院校(高职)会计、财务管理、有关管理类等专业的教学用书,同时也可作为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士和有关法律工作者的参考用书。 -
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邹海林 主编本书是以“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论文集,它从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动产抵押、让与担保、证券质押、公司关联担保、金钱债权转让、收费权质押等问题。本书对如何形成金融创新和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了充分的展开,不仅对我国金融担保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我国金融担保实践的展开也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读者对象: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法律金融等专业院校师生。 -
经济法律实务教程陈小英 主编法律与经济是融为一体的,两者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法律的基本功能就是为经济发展进而为社会发展确立良好的秩序。法律是对现实经济关系的反映,法律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法律又为社会经济基础服务。而法律对经济基础的服务作用,一方面表现在经济秩序是由法律来确立的,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关系由法律来调控。法律如何确立经济秩序,如何调控经济关系,我们可以从一个个法律制度的设计、一条条法律规范的规定中品味出来。所以,人们或多或少地学习一些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我们特编写了这本教材。我们没有沿用“经济法”或“经济法学”的名称,因为对“经济法”的概念,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有学者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仅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我们无意于该争论,只想为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人们提供如何运用法律的直接答案,所以,我们将本教材取名为“经济法律实务教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本社 编2000年7月8日和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
经济法周蓉蓉主编全书共分6编17章。内容不仅涵盖经济法领域,诸如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方面,而且涉及经济仲裁与诉讼程序法等相关内容。 -
预算法实例说:谢进 刘伦伟 编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根据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实例的形式诠释法律、法理,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读者学习和掌握国家预算基本法及有关理论和基本知识有所帮助。本书可作为财政税务人员、单位财务人员、预算管理工作者、在校财政专业及相关财经类专业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参考书。 -
税法及纳税操作苏春林主编纳税实务系列教材。本书运用大量图表,并将纳税融入会计核算之中,对税法基础知识、增值税法及纳税操作、关税法及纳税操作、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操作进行介绍。 -
税法学原理杨萍主编为了给学生一本简单明了的教科书,本书共分为三编:税法基础理论、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第一编包括税法及其调整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及其分类和税法在中国等内容。在这一领域,首先让学生领略税法的基础知识,它是学生认识税法的第一步,是他们进入实体税法和程序法和通向税法最高境界的基石。第二编包括商品及劳务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及目的税法等内容。给学生第一领域的知识作为基础,自然走进实体税法领域。在这一领域,学生将会领略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一个个具体税在法律制度上的产生、发展及其容。从中学生会感受到实体税法的趣味性和奇妙性。第三编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等内容。在这领域,让学生了解如何有趣、丰富、具体的实体税法得以实现,使学生明白如果没有程序税法,再好的实体税法也只是一纸空文。 -
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常纪文著教育与人类相生相伴。H.G.威尔斯在其《历史纲要》中说:“人类历史越来越成为教育与灾难之间的竞争。”梁启超先生曾说:“故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教育关系社会和个人兴衰之理,千年不移。莱恩大学校长M.格尔思近年也说:“今天,国家的贫富比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要取决于高等教育质量。掌握了专业技能和巨大学习能力的人在生命周期中能获得前所未有的经济成功。但在未来一段时期,那些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的人将会发现他们面临几近绝望的状况。”受教育权之重要源于教育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之重要。自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宣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始,受教育权得到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决议的承认和保护,并逐渐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和一般法律原则。在国外,对国际人权法中的受教育权进行系统研究始于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结。荷兰林堡大学Fons Coomans博士、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研究所Gudmunder Alfredsson教授、Katarina Toma seviki教授、Manfred Nowak博士、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Asbi pm Eide教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Norma Bemstein Tarrow教授、西奥大利大学Douglas Hodgson教授、芬兰阿波·阿卡德大学人权研究所Allan Rosas教授和Catarina Krause研究员等分别或共同对国际法上的受教育权进行了专门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1)系统介绍受教育权的国际法渊源;(2)对受教育权进行分类;(3)系统介绍受教育权的历史发展;(4)系统介绍特殊人群的受教育权;(5)探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国际监督机制;(6)对有关受教育权的国际公约条款进行一般性评论。国内对受教育权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按研究的视角可分为两大研究群体:一是作为教育分支的教育法学群;二是作为法学分支的宪法学和法理学群。前者有中国教育法学的创始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劳凯声教授以及该所尹力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秦惠民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程方平研究员、蒋国华研究员、臧铁军研究员、毕诚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东平教授、上海教育科学院民办教育研究所胡卫教授、北京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毛祖桓教授、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张力等。后者有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温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庆福教授、莫纪宏研究员和湖南大学法学院龚向和博士等。国内专家学者对受教育权研究的成果主要有:(1)深入探讨受教育权的概念、性质和本质; (2)系统介绍受教育权的历史沿革;(3)从市民社会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角度对中国受教育权的法律关系重新定位;(4)系统总结中国在保护受教育权中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5)深入探讨受教育权的可诉性问题;(6)全面讨论中国民办教育和教育公平权中的法律问题。在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受教育权进行系统研究取得和达到的现有成果和水平上,笔者试图在国际人权法与国内法和受教育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内保护的“l临界”或“边缘”作一些“拓荒”工作:(1)建立受教育权保护国际标准模型。在国际人权法中,受教育权的分类大致已经完成,即受教育权可归类为:基本教育权;初等教育权;中等教育权;高等教育权;教育选择权。学前教育一般不认为属于国际人权法调整的范围,人权教育权是否也是受教育权的一类尚存争议。但是,各类受教育权的国际监督标准,即在各类受教育权中个人享有怎样限度的权利和国家承担怎样限度的义务,至今没有得到系统研究。笔者在创作过程中,力求查明各类受教育权的国际条约约文和国际组织决议用语的起草、讨论、议定、通过和修改及国际机构所作一般性评论的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查明有关各类受教育权的国际法文件的起草者、通过者和解释者对各国施加义务的意愿,从而建立起国际人权法中受教育权标准模型。(2)用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模型来“测量”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实践。国际人权法学界对受教育权作出了分类,也有专家学者初步提出过各类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因不系统、不全面、不精确而不能称为国际标准模型),但尚未见用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全面考量某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实践的作品问世。国内教育法学界和宪法学界及法理学界正在对中国保护受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全面深人的系统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全面、系统、准确地从国际人权法的路径来考察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实践,至今仍是空白。本书从国际看中国,力图用现代国际人权法中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来透视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实践,即从中国履行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国际义务的视角看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进程。采用这一路径进行研究,可以清楚地发现中国对受教育权保护的水平的曲线图:对某类受教育权的保护成就裴然、举世公认;对某类受教育权的保护成效平平;对某类受教育权的保护水平低下。通过对这一水平曲线图行进过程的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对某类受教育权的保护是如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中国对某类受教育权的保护要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多长的路要走,即面临哪些挑战和应采取哪些对策。尝试建立受教育权国际标准模型并以此来考量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的实践正是本书存在的价值。这一价值衍生出本书存在的意义:第一,建立受教育权保护国际标准的确定性;第二,明确中国承认和保护受教育权国际法义务的范围;第三,查明中国履行保护受教育权义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第四,找寻中国全面接近和赶上受教育保护国际先进水平的宏观和微观对策。在写作过程中,笔者主要采用了本体论、比较法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在运用这些方法时,笔者从国际人权法学、宪法学、法理学、教育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等视角对受教育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探讨。本书从国际人权法的视角探讨中国保护受教育权的实践,这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开拓性蕴含着创新性,也蕴含着不成熟性,而这一矛盾体正是本书的主题值得持续研究的本源。< -
企业商标使用与保护郭修申编著商标法是一门应用法学。本书在较详尽地阐述商标法律制度基本理论的同时,着重理清了商标法允许企业从事哪些行为,禁止哪些行为,如何行使法律允许的行为,力求为企业提供一本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处理商标实务的工具书。本书共分八部分。即:商标的功能,阐述了不同经济时代商标的基本功能,知识经济时代商标基本功能的附加功能;商标标识的选择与设计,阐述了商标标识选择与设计的法律规则、市场规则、文化内涵和设计技巧;商标权的取得,阐述了商标专业权取得的法律途径和商标注册的法定形式要件、法定实质要件;商标的使用,阐述了商标的合法、合理使用,商标泊转让使用和使用许可;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阐述了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表现、原因,抗辩原则与解决冲突的法律依据和方式;商标的管理,阐述了商标的信誉管理,经营管理,续展、变更管理,转让,使用许可管理,延伸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和商标的档案管理;商标的保护,阐述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表现形式,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商标诉讼,阐述了商标纠纷的管辖、当事人、诉讼证据、诉讼一般抗辩原则和法院调解。本书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每一个问题在阐述商标制度基本理论和法律依据的同时,紧密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期使读者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得到举一反三的启示。本书条理清楚,分析透彻,语言流畅,可读性强,便于企业实践、操作。
